關於選舉結果,規則中規定,候選人必須獲絕對多數的選票才算獲勝。為達此目的,可進行多輪投票,每一輪投票中的最後一名被淘汰。每輪投票的具體時間安排依具體情況而定。選舉結果必須公布。
同1980年以前的選舉製度相比,新製度有很多弊端。首先,新製度更加複雜。由幾個部分組成選舉團來選舉領袖使整個過程在各個方麵都複雜化。在隻由議員選舉領袖和副領袖時,由於競爭過程相對持續時間較短,因此兩個選舉可以分開進行。而由選舉團選舉時,由於選舉過程不得不持續很長時間,因此兩個選舉必須同時進行。這就造成了很多矛盾。如果隻是領袖職位發生空缺,那麼現任的副領袖可能是一個很有希望的主要競爭者。但他卻遇到一個難題:如果他在參與領袖職位競爭時放棄副領袖職位,那麼他就等於冒著這兩個職位都得不到的風險;如果反之,他不放棄副領袖職位,假若他成功了,那麼領袖和副領袖都等於由一人承擔,實際上是沒有黨的副領袖了。如果正副領袖這兩個職位同時發生空缺,另外的難題又出現了:某個人若想同時競爭這兩個職位,就等於說他自己對競爭正領袖職位已是信心不足;如果他隻競爭正領袖,就會冒前麵所提到的風險,而在競爭正領袖中失敗的候選人可能是很理想的副領袖人選。
其次,由選舉團選舉領袖,使得議員們同他們所在的選區工黨的關係變得更糟。選舉團製度的一個主要特征是公開性。選舉後,議員、歐洲議會議員、選區工黨、工會和其他組織的投票情況都要當眾公布。很明顯,這樣一來,選區工黨對它所屬議員施加壓力的機會大大增加了,尤其是當該議員堅持要按自己的主意來投票時。自從實行了選舉團製度後,絕大多數議員在投票時都同他所在的選區工黨保持一致,這種情況顯然是不正常的。
再次,選舉團製使競爭時間大大延長,因為選區工黨和工會要審核候選人的情況並收集、評估本單位成員的意見。1992年的選舉持續了3個月,而1981、1983和1988年的選舉則持續了6個月。同原來的選舉製度相比,這個時間是太長了。選舉持續太長的時間,一方麵會分散黨的注意力;另一方麵又使黨過多地耗費人力財力。
最後,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點,由三個完全不同的部分組成的選舉團在運作過程中更容易加深黨內的矛盾,尤其是當每個部分的投票結果都要被公開時。如果三個部分在對後來當選的領袖進行投票時有意見分歧,那麼新領袖很容易被看成是隻代表了三個部分中的某一個或某兩個部分。即使選舉結果是三部分一致的,選舉團製仍比原來的議員選舉製具有離心似向。曾任工黨副領袖的丹尼斯·希利曾對1981年的選舉評論道:這次選舉給人的印象是極端主義、混亂、仇恨和分裂。
從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選舉團製與原來的選舉製度相比是弊大利小,盡管舊選舉製度也存在著某些缺點。因此,可以說,1981年工黨領袖選舉製度的改革是一次不成功的改革。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次不成功的改革也構成了後來工黨長期在野的重要原因之一。正由於新製度有很多弊端,所以工黨內部一直存在著重改領袖選舉製度的呼聲。1992年,費邊社成立了一個專門委員會製定了一部工黨新章程草案,其中關於領袖選舉製度,該草案提出要恢複以前由議員來選舉領袖的製度。然而,將已被廢除了的製度再恢複起來是十分困難的,甚至幾乎是不可能的。況且,1981年的改革是打著擴大黨內民主的旗號進行的,選舉團製比原來的製度很明顯具有更多的民主成份。對工黨來說,它所麵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如何在黨內民主和效率之間找到一個最佳結合點。選舉團製雖更民主,但效率差。進入90年代後,工黨雖然在領袖選舉製度上進行了一些改革,比如將選舉團內三部分的票數分配改為各占1/3,從而擴大了議會黨團的票數,減少了工會的,票數,但是並沒有觸動選舉團製的基本框架。看來,工黨領袖選舉製度的改革仍是一個十分艱巨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