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融籌誤區——掘金者需遠離的隱匿雷點(1 / 3)

第七,輕視投資人。很多創業者拿到天使投資之後就以為萬事大吉了,在項目期內再也不和投資機構聯係,其實這樣做會失去很多資源。優秀的投資機構積累了大量的商業戰略和人脈關係,能夠向企業提供寶貴的經營建議,和投資機構保持聯係會讓創業者受益匪淺。

第八,融資企業和投資機構發展方向不一致。很多創業公司在發展步入正軌之後,總是希望找大牌、知名的投資機構,但他們不知道,越知名的機構,手中積累的優秀公司越多,他們絕不會為了普通的創業者耗費心力。所以,要尋找有共同的發展方向、理念和戰略一致的投資機構。

第九,選擇不專業的戰略投資。如今的投資市場魚龍混雜,很多投資機構在不具備戰略投資水準的情況下搞戰略投資,甚至有的VC把投資部門和業務部門合在了一起。其實,這樣的投資機構即便投資的公司再多,效果也是微乎其微。因為這類機構裏投資部門的負責人根本沒有實權,當然也不能保證戰略投資的質量。

第十,選擇高傲的投資人。這類投資人總是吹噓自己的能力多麼強、公司多麼有實力,卻從來不細細詢問創業者的公司情況。這部分投資人根本不會在乎創業者,隻把創業者當成投機過程中的跳板或者問路石。

第十一,選擇三分鍾熱度的投資人。投資者對創業公司保持一定的熱情是應該的,但如果對創業者抱有太高的希望就不好了。有的投資者隻是單純地對創業公司的團隊、產品和商業模式感興趣,對投資的目標和目的知之甚少,這樣就造成了投資者的不穩定性,因為新創公司往往要經過很長時間的發展、磨合才能趨於成熟,這個過程中也會發生財政波動過大的情況,投資者如果沒有很好的心理素質,很可能會因為害怕而突然撤出投資。

第十二,選擇資產結構不穩定的投資人。有的投資人具備很好的戰略投資眼光,也能夠最大限度地幫助創業者,但其所在公司的內部結構不穩定,股權變更頻繁。選擇這樣的投資人之前要非常小心,因為股權的不穩定很容易導致投資人的更換,如果創業者的股東換成了當初反對投資的一方,將會使創業公司陷入巨大的麻煩。一般情況下,高管更換頻繁的公司股權也相對不穩定。

第十三,選擇沒有相關業務經驗的股東。投資了某個陌生項目的投資機構,需要花一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製訂出相應的投資計劃,而第二次投資的時候就會好很多。所以,融資者選擇曾經投資過相關項目的投資人是最穩妥的做法。

第十四,選擇基金即將過期的投資人。一般投資機構的基金會有7~10年的使用期,到了後期,LP就開始催促投資公司撤還資金。假設投資者在基金還有5年壽命的時候投資給了融資者,那麼不出3年,投資機構就會催促融資者盡快上市或者盡快盈利。這個時候,融資者麵臨的壓力無疑是巨大的。

第七,輕視投資人。很多創業者拿到天使投資之後就以為萬事大吉了,在項目期內再也不和投資機構聯係,其實這樣做會失去很多資源。優秀的投資機構積累了大量的商業戰略和人脈關係,能夠向企業提供寶貴的經營建議,和投資機構保持聯係會讓創業者受益匪淺。

第八,融資企業和投資機構發展方向不一致。很多創業公司在發展步入正軌之後,總是希望找大牌、知名的投資機構,但他們不知道,越知名的機構,手中積累的優秀公司越多,他們絕不會為了普通的創業者耗費心力。所以,要尋找有共同的發展方向、理念和戰略一致的投資機構。

第九,選擇不專業的戰略投資。如今的投資市場魚龍混雜,很多投資機構在不具備戰略投資水準的情況下搞戰略投資,甚至有的VC把投資部門和業務部門合在了一起。其實,這樣的投資機構即便投資的公司再多,效果也是微乎其微。因為這類機構裏投資部門的負責人根本沒有實權,當然也不能保證戰略投資的質量。

第十,選擇高傲的投資人。這類投資人總是吹噓自己的能力多麼強、公司多麼有實力,卻從來不細細詢問創業者的公司情況。這部分投資人根本不會在乎創業者,隻把創業者當成投機過程中的跳板或者問路石。

第十一,選擇三分鍾熱度的投資人。投資者對創業公司保持一定的熱情是應該的,但如果對創業者抱有太高的希望就不好了。有的投資者隻是單純地對創業公司的團隊、產品和商業模式感興趣,對投資的目標和目的知之甚少,這樣就造成了投資者的不穩定性,因為新創公司往往要經過很長時間的發展、磨合才能趨於成熟,這個過程中也會發生財政波動過大的情況,投資者如果沒有很好的心理素質,很可能會因為害怕而突然撤出投資。

第十二,選擇資產結構不穩定的投資人。有的投資人具備很好的戰略投資眼光,也能夠最大限度地幫助創業者,但其所在公司的內部結構不穩定,股權變更頻繁。選擇這樣的投資人之前要非常小心,因為股權的不穩定很容易導致投資人的更換,如果創業者的股東換成了當初反對投資的一方,將會使創業公司陷入巨大的麻煩。一般情況下,高管更換頻繁的公司股權也相對不穩定。

第十三,選擇沒有相關業務經驗的股東。投資了某個陌生項目的投資機構,需要花一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製訂出相應的投資計劃,而第二次投資的時候就會好很多。所以,融資者選擇曾經投資過相關項目的投資人是最穩妥的做法。

第十四,選擇基金即將過期的投資人。一般投資機構的基金會有7~10年的使用期,到了後期,LP就開始催促投資公司撤還資金。假設投資者在基金還有5年壽命的時候投資給了融資者,那麼不出3年,投資機構就會催促融資者盡快上市或者盡快盈利。這個時候,融資者麵臨的壓力無疑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