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下來剛好可以專心研究數字鎖,那裏有沒有留下什麼指紋?”

“隻發現了吹田社長的指紋。凶手如果是從這裏進出,一定會戴手套吧,刺殺社長的登山刀上也沒有留下指紋。”

“嗯。”

禦手洗沉思片刻。

“那換一個角度來考慮吧,如果石原和馬場有辦法從大門或小門進入,他們有可能作案麼?作案推定時間段內他們有不在場證明麼?”

時間上還是有可能的。我來詳細說明一下他們當時各自的情況吧。馬場和夫,三十九歲,他是在貿易公司工作的上班族,十二月十二日與以往一樣,八點二十分左右從四穀的公寓出發去上班。這有他妻子可以作證,出公寓時也跟管理員打了照麵,管理員也可以作證。

馬場從公寓到四穀車站走了大約十分鍾,途中未經過案發現場,因為吹田電飾是在車站的另一邊。九點五分之前他便到達了位於八重洲的公司打卡,打卡機記錄下的時間是八點五十五分。他到達公司的時間,除了打卡記錄之外同事們也可以證明。他在九點五分前到達公司是毫無疑問的。

這樣一來,正常情況下十二月十二日的早上馬場應該沒有多餘的時間。在上班時駕駛汽車繞到吹田電飾作案也不是不可能,隻是馬場並沒有駕駛執照。

那麼再來看遊手好閑的石原修造,他也沒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

“早晨八點到九點的時段本來難以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對於正經的上班族來說是去上班的時間,而對於無業的人來說還是睡大覺的時候。石原修造也不例外,調查顯示他當時還在床上。”

竹越刑警邊看記事簿邊做說明,口氣越來越像搜查會議中在做報告,這種說話的口氣似乎已經深入了他的身體。

雖然他是在床上睡覺,但很不巧並不是在自己家,而是在千馱穀的情人的床上,所以事情有點麻煩。他說自己十二點起床,這一點一直睡在他旁邊的情人可以作證,但她的證言是否可信是一大疑問。

“石原有駕駛執照也有車,他的車十一日十二日兩天都一直停在中野阪上的包月停車場沒有開過,他的妻子和停車場附近的人都證明了這一點。案發當時他的車確實沒有被開出去,不過千馱穀和四穀距離很近,乘電車不過兩站。”

“我知道了。那當事人對命案有什麼說法麼?”

“說與自己無關,雖然很恨吹田,但殺人是損人不利己的事。”

“那麼幾位員工呢,我想聽你說明一下他們的情況。”

關於北川幸男麼?他今年三十四歲,工作能力強,是吹田社長的好幫手。他是員工中唯一有妻室的,租住四穀的公寓,距離公司步行十五分鍾。

“從荻窪開卡車上班的四個人,秋田辰男是其中最年長的,他持有卷簾門的鑰匙,他今年二十六歲。另外還有二十四歲的大久保修一,二十一歲的土屋純太郎,十七歲的宮田誠。除了最年輕的宮田,其他人都有駕駛執照。但隻有北川一個人有獨立畫招牌的能力,其他人都是協助社長和北川工作,主要是搬運和拆裝招牌。不過因為招牌安裝的位置都很高,也需要熟練的技巧,並不是簡單的體力活。”

“員工宿舍在哪裏?”

“地址麼?杉並區天沼二之四十一之×。”

“吹田電飾呢?”

“新宿區四穀一之六之×。”

“這樣啊。”

禦手洗雖然問了,卻並沒有記錄下來。

“基本上說明完了,不知道老師有什麼看法,請務必指教。”

“石原和馬場之外沒有人有嫌疑麼?”

“完全看不出來。”

“你們考慮得還不夠充分。”

“您說我們考慮得不充分?”

“還有許多可能性啊。能夠完全認定並不隻是單純的入室盜竊麼?小偷為了偷東西進入現場,意外發現社長在睡覺而且已經被驚醒,於是就殺了他……”

“這是不可能的。首先社長旁邊的工作台上放著他的上衣,他是蓋著毯子睡的,而在上衣的口袋裏放著一個裝有四十七萬日元的錢包,這些錢凶手根本沒有動。”

“哦,是這樣嗎?”

禦手洗似乎越來越高興,不斷搓著手掌。看得出他已經喜不自禁了。

“既然是公司,房間裏應該有電話吧?”

“當然有。”

“馬場和石原與吹田一起建立投機團體,他們的關係非常好吧?”

“是這樣的。”

“那麼把這件不可能的事變成可能的方法就並非完全沒有了。”

“嗯?為什麼呢?”

“如果這兩個人是共犯,就沒有什麼不可能了。比如十一日晚上酒店正熱鬧的時候,其中一人打電話叫吹田出來喝酒將他灌醉,拿到鑰匙交給另外一人,拿到鑰匙的這個人將卷簾門打開後再回酒館將鑰匙放回吹田的衣袋,然後再回到已經開了門的吹田電飾,躲進儲藏室等著吹田回來。”

“但這也說不通啊,”竹越反駁說,“卷簾門從十一日晚上到十二日早晨一次也沒有開過啊。”

“二樓的住戶這麼說的是吧?但是我說的不是完全打開,那樣確實會有很大聲響,隻是開一條縫能讓一個人鑽進去,這樣聲音就會很小了吧?”

“但是按照您的說法,最後卷簾門的鑰匙還是留在室內了,石原或馬場殺死吹田後從卷簾門出去,還是沒有辦法鎖門啊。”

“他們可以在偷到鑰匙後立刻複製一把吧?”

竹越刑警歪頭苦想,似乎有些不能接受。

“那麼晚了會有配鑰匙的店還開著麼?”

“而且吹田曾經欺騙他們賣回股票,不會那麼輕易相信他們,一個電話就能叫出來喝酒吧。”一直在旁觀的我也開了口。

“而且石原修造十一日深夜確實有不在場證明,一直到淩晨三點他都在自己經營的店內。店員和客人都能作證。馬場也在銀座喝酒喝到十一點,這也有酒店的證明。十二點多回到家之後,家人就都能作證了。”

“是麼,真可惜!那這條線是行不通了。”

禦手洗說著,很有精神地站了起來。但是在我看來,他的表情與他所說的剛好相反——欣喜異常。我完全無法理解他的想法。

“老師,我想問一下,數字鎖共有多少種數字組合呢?”竹越刑警問開始在房間裏來回踱步的禦手洗。

不知是否聽到他的提問,禦手洗隻是低頭不語,背著手盯著地板,在房間裏走來走去。時而停在一處,喃喃自語不知道在說些什麼。

“喂,禦手洗君?”看不下去的我衝他喊道。但他完全不為所動,好像被什麼迷住了沉溺在其中。

無奈之下,我們隻能一直等著他。當他走到打包的行李堆中險些踢到行李時,才終於回過神來。

“石岡君,”禦手洗說,“你把自己的行李都打好包了麼?”

“還沒。”我回答。

我們計劃搬到橫濱馬車道大些的房子一起住,所以要各自打包自己住處的行李運過去。

“那我們這就去你的公寓一起打包行李吧。”

“禦手洗君,這個稍後再說吧。”

“不不,現在就幹比較好。”

“喂,禦手洗君,等等!”

我叫住立刻就開始穿外套的禦手洗。

“數字鎖呢?有幾組數字組合?”

“什麼啊?”

禦手洗沒有停手。

“數字鎖?啊,對了!數字鎖啊。數字鎖的數字是一至九吧,也有零麼?”

“也有零。”

“那麼就是有十個數字了。石岡君,有九個隊員的棒球比賽的打擊順序共有多少種組合,你知道麼?”

“不清楚啊。”

“就是九的階乘,九乘八乘七乘六乘五乘四乘三乘二乘一,共三十六萬二千八百八十種。”

“數字鎖的組合也有這麼多麼?”

“是的,從一一一開始,一一二、一一三、一一四一個一個來試,如果每種需要兩秒總共就要用七百二十五萬七千六百秒才能全試一遍。”

“這是多少小時啊?”

“七百二十五萬七千六百秒除以六十,就是十二萬九百六十分鍾,再除以六十,就是兩千零十六,也就是兩千零十六個小時。一天是二十四小時,兩千零十六小時就是八十四天。也就是說,將每組號碼都試過一次,總共需要八十四天,相當於兩個半月。”

如此驚人的數字,禦手洗口算了出來。

“八十四天,這根本行不通嘛。”竹越刑警歎息道。

[1] 詳情見《占星術殺人魔法》(新星出版社二〇一二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