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急道:“哥,快開門!我是送花來的!”
“你還訂了花?”“婚慶嘛,就奢侈一下。”王林拉開門:“送花小姐呢?”
王燕說:“早就讓我給打發走了。我說交給我吧,反正我要到他家去吃肉的。”說著就找了個最好的空位在門廳裏坐下來。腿上鋪了塊餐巾等著我去上菜。王林在我的通訊錄上嘩啦嘩啦地翻,指著一個叫什麼雄的人急急地問:“這個行嗎?”“什麼行嗎?”“介紹給王燕做男朋友呀?”“可這人是個女的。”“老天,你怎麼不多交幾個男的筆友呢!”“交多了不是怕你有意見嘛!”
“我已經有了。”王燕胸有成竹地說:“正在等他第99封情書。”
我一下子從座位上蹦起來,“多麼浪漫呀,王林你就不會。千篇一律地送玫瑰,什麼時候你也給我寫封情書吧。”
王林笑而不語。我和王林未通過信,我甚至想象不出信的開頭該怎樣稱呼,我倆從來都是直呼其名的。
我好盼能收到一封情書,哪怕遙遙無期。
王燕已經收到第100封了,於是火速嫁給了那個叫王鋒的英俊小夥。第一次領到我家來,兩人臉上都放著瑩瑩的光亮,看得出來,正愛得水深火熱。
王燕每一回溫柔都不肯放過,她管丈夫叫“我哥”,不說“我哥”不開口。王鋒也從來不管他嬌小的妻叫“老婆”,而是叫“妹”,叫“寶貝”,後來又麻裏麻煩地管她叫“寶燕燕”,他們好得不知叫什麼好了。每次來玩都給我們上夫妻最恩愛的一課。
“你也溫柔點好不好?最起碼別跟我欠你什麼似的。”客人一走便去開導我家那位“哥”。“哥”正襟危坐在沙發上,用力拍拍我的肩說:“咱們兩個當兵的,互稱哥哥妹妹總不大合適吧?”
“那也不能讓人看著跟連長、指導員那麼嚴肅吧?”
我脫掉軍裝,換上很“妹妹的”一條裙子,又搬出一摞書來大肆尋找。沒有“小名”、“筆名”、“曾用名”也就算了,“愛稱”總該有一個吧?
“法國人把自己心愛的人稱為‘小卷心菜’,猶太人叫‘親愛的小花鹿’……”“這也太酸了吧?”“別吵,你聽我念完,波蘭人把情人叫做‘餅幹’,立陶宛人把自己心愛的人稱為‘啤酒’……”
“嗯,我比較喜歡‘啤酒’,以後咱們就做立陶宛人好了。”
那天王燕王鋒那對“表兄妹”又到我家來“搗亂”,王林立刻捏了一下我的手說:“啤酒,快去!”這叫什麼“愛稱”呀,分明是在吩咐小跑堂的。你瞧瞧人家的丈夫,一邊蹲在地上刮著腥呼呼的魚鱗一邊對他的“寶燕燕”吟誦千古名句:“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看得我好感動。
第二天我在廚房切肉絲,順手塞了本“情詩選”給王林,讓他也像王鋒那樣如法炮製一回,誰知出來的卻是:“鍋內放油,燒至五成……”
“你這是愛情詩!”“是魚香肉絲。”
就在王燕王鋒準備去紫竹院街道辦理離婚手續的那個正午,我收到了一個淡藍色的信封。來不及拆開來看,便急急地問王燕:“好好的,怎麼就離了呢?”
“好聽的都說完了,還有什麼可說的呢?現在見了麵跟仇人似的,沒勁透了!”
我拆開那封信,發現它是我盼了很久的情書。字,隻有一行:“相愛,也在朝朝暮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