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高是現代藝壇最令人不安的性情中人。傳記家、藝術史家紛紛窺探他的童年,想用弗洛伊德(SigmundFreud)的顯微鏡找出什麼“病根”或“夙慧”,結果:“與常童無異。”幾乎所有的傳記都不得不從二十歲開始,因為直到那時他的生活才“出了狀況”,性格才開始“反常”,那是在1873年夏天,梵高在古伯畫廊的倫敦分店工作。他單戀房東太太的女兒愛修拉·羅葉(Eugénie Loyer),求婚被拒,失意之餘,情緒轉惡,乃自放於社會之外,在畫店的工作也失常起來。其後兩年之中,他兩度被調去巴黎分店。1876年年初,他終於被店方解雇,結束了七年的店員生涯。
這時梵高的宗教亢奮已經升起,從1875年到1879年,四年之間信心高揚。開始他去英國的小鎮藍斯蓋特(Ramsgate)與艾爾華斯(Isleworth Ait)教學童,並且間歇布道;然後回到荷蘭,去艾田(Etten)的新家探望家人,又去多德雷赫特(Dordrecht)任書店的夥計。1877年5月到次年7月,為了阿姆斯特丹神學院的入學試,他苦讀了幾近一年半。落榜之後,又去布魯塞爾的福音學校受訓,終於於1878年年底去比利時南部的礦區做了牧師。
梵高在號稱“黑鄉”的礦區一年有半,先是摩頂放踵,對礦工之家的布道、濟貧、救難全心投入,真有救世主的擔當。後來見黜於教會,宗教的狂熱便漸漸淡了下來。滿腔的熱血在藝術裏另找出路,就地取材,便畫起礦工來。這時正是1880年,也是梵高餘生十年追求畫藝的開始。這十年探索的曆程,以風格而言,是從寫實的模仿自然到象征的重造自然;以師承而言,是從荷蘭的傳統走向法國的啟示而歸於自我的創造;以線條而言,是從凝重的直線走向強勁而回旋的曲線;以色彩而言,則是從沉褐走向燦黃。但是若從地理著眼,則十年間的行程就像一記加速的回力球,自北而南,從荷蘭打到巴黎,順勢向下飛滾,猛撞阿羅之後,折射聖瑞米,再一路反彈到奧維,勢弱而止。這過程,一站短似一站:荷蘭是五年,巴黎是兩年,阿羅是十五個月,聖瑞米整整一年,奧維,隻有兩個多月。
荷蘭時期(1880年—1886年)是他的成長期,為時最久。在這期間,他從炭筆、鋼筆等的素描、水彩、石版,一直摸索到油畫。題材則人像與風景並重,也有靜物;人像最多農人、漁人、礦工、織工、村婦等貧民,絕少“體麵人物”。手法則筆觸粗重,色調陰沉,輪廓厚實而樸拙,在荷蘭寫實的傳統之外,更私淑法國田園風味的巴比鬆派,並曾受到他姐夫名畫家安東·莫夫(Anton Mauve)的指點。1885年的《食薯者》是此期的代表作。
五年之中,梵高先後住在艾田、海牙(Hague)、德倫特(Drenthe)、努能(Nuenen)和比利時的安特衛普(Antwep)。他需要愛情,跟女人卻少緣分,談過兩次戀愛,都不成功。前一次在艾田,是追求守寡的表姐凱伊,被拒。後一次則是在努能,帶點被動地接受鄰家女瑪歌的柔情,但在家人的反對下,瑪歌險些自殺而死,以悲劇收場。中間還夾著一個妓女克麗絲汀,做他的模特兒並與他同居,幾達兩年之久,終於在西奧的勸告下分手。他跟父親的關係始終不和;1885年年初,以他為憾的父親突然去世。
巴黎時期(1886年2月—1888年2月)是梵高的過渡期,也是他藝術的催化劑。不經過這階段,梵高就不能毅然揮別荷蘭時期的陰鬱沉重與狹隘拘泥,而沒有這兩年的準備與調整,忽然投身於法國南部的燦麗世界,就會手足無措,不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來接生這光華逼人的壯觀。1886年的巴黎,印象主義已近尾聲,使用點畫技巧的新印象主義繼之興起。調色板的革命使北方陰霾裏闖來的紅頭傻子大開眼界,不久他的色彩與線條也明快起來。憑了西奧的人緣,梵高結交了印象派與後期印象派的主要畫家,而勞特累克(Henri de Toulou-Lautrec)、高更(Paul Gauguin)、修拉(Gees Seurat)等最有往還,也頗受他們的啟發。高更用粗線條強調的輪廓和大平麵凸出的色彩,修拉用不同原色並列而不交融的繁點技巧,日後對梵高的影響很大。另一方麵,筆簡意活而著色與造形都趨於抽象的日本版畫,這時已經風行於法國畫壇,也提供他新的手法,甚至供他臨摹。《老唐基》《梨樹開花》等作都可印證。
在巴黎的兩年,麵對紛然雜陳的新奇畫風,梵高忙於吸收與消化,風格未能穩定,簡直提不出自成一家的代表作。1888年2月,他接受了勞特累克的勸告,擺脫一切,遠走南方的阿羅(Arles)。這一去,他的藝術生命才煥發成熟,花果滿樹,隻待他成串去摘取:八年的鍛煉,準備的就是為此一刻。
阿羅是普羅旺斯(Provence)的一座古鎮,位於隆河三角洲的頂端,近於地中海海岸,離馬賽(Marilles)和塞尚(Paul Cézanne)的故鄉艾克斯(Aix-en-Provence)也不遠。普羅旺斯的藍空與烈日、澄澈的大氣、明豔的四野,使梵高亢奮不安,每天都要出門去獵美,欲將那一切響亮的五光十色一勞永逸地擒住。這是梵高的黃色時期:黃騰騰的日球、黃滾滾的麥浪、黃豔豔的向日葵、黃熒熒的燭光與燈暈,耀人眼睫,連他在拉馬丁廣場(lamarten)租來的房子也被他漆成了黃房子,然後對照著深邃的藍空一起入畫。有時,在人像畫的背景上,例如《阿羅女子》,也渲染了整片武斷的鮮黃。有時,為了強調黃色,更襯以鄰接的大藍,一冷一熱,極盡其互相標榜。有時,意猶未盡,更夜以繼日,把蠟燭插在草帽上出門去作畫。在這時期,他一共作了兩百張畫,論質論量,論生命律動的活力,都是驚人的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