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拎著玻璃瓶在捉小魚,見晨晨躺著,他也躺下了,把小手放在肚皮上。
晨晨一歪頭,看見憨態可掬的小男孩,笑笑。
小男孩也朝他笑笑。
他們認識了。晨晨天天來小河邊遊泳、抹泥、曬太陽,小男孩也天天來。
一天一天地過去了,晨晨的皮膚起泡、脫皮,現已曬得黑裏透紅。他覺得皮膚的顏色還不夠勁,一直堅持到開學的頭一天。他看了看自己的膚色,笑了。原來,並不一定是大海才能給人漂亮的紫檀色皮膚,一條醜陋的小河也能給予。他很快樂,穿著短褲,光著身子,吹著口哨走上街去。他的朋友,那個小男孩,也光著身子跟著他,與他邁同一個節拍的步伐。
在一個老太婆的小攤上,晨晨翻出所有的錢,買了四枚貝殼。
晨晨用清水把皮膚洗得亮閃閃地上學校去了。走到校門口,他的心一陣慌亂。他勒了一勒褲帶,一挺胸脯,終於跨進校門。早晨的陽光照著他,皮膚像緞子在閃亮。他牽引著孩子們的目光。他感覺到了,於是,非常滿足。他又跳到那張乒乓球台上,向那些圍觀的孩子們大聲說:
“我去海濱了,你們看我的皮膚。”
他像模特兒一樣轉動著身子,然後他講起大海(歌裏唱的,書上寫的):鷗鳥、海浪、沙灘、濤聲、白帆、海水是藍的……講著講著,他像是真的見到大海了,眸子閃著亮光,眉飛色舞。說到後來,他竟動情地汪了兩眼淚水,“大海,我見到大海了……”
他從口袋裏掏出那四枚貝殼,望著那些聽得入迷的孩子們:“我在海灘撿的。”琴琴!他看到了他的同桌。他把貝殼一枚枚舉起來。那貝殼在陽光下閃閃爍爍,發出寶石般的光澤。孩子們像翹首仰望天空的星星一樣仰望著。他把那枚最晶瑩的送給了琴琴。
琴琴高興地用手托著那枚貝殼。
晨晨把其餘的三枚貝殼慷慨地拋進人群裏:“給!”
孩子們立即爭搶起來。
晨晨突然發現那個小男孩正看著他。他避開了小男孩誠實、純潔而鄙視的目光,想趕緊溜走,小男孩卻朝孩子們叫了起來:
“他騙人,他沒有去海濱,他是躺在小河邊曬黑的!”
孩子們停止了爭搶,望著晨晨。
小男孩覺得晨晨侮辱他們的友誼:“他的貝殼是從小攤上買來的!”
靜。
琴琴看了晨晨一眼,把貝殼扔在他腳下。其餘三枚,也相繼扔到他腳下。
孩子們走了,隻剩晨晨。他不知,在乒乓球台上站了多久,然後爬下來走出校門,他含著淚,卻唱著歌。
回到家,他真想把爸爸的漁具,一件一件地扔出窗外……
1985年5月寫於北京大學21號樓106室
2013年9月30日修改於北京大學藍旗營住宅
閱讀指導
這也是曹文軒早期的一篇作品,是在《放鴨記》之後寫成的。幸虧曹文軒寫作,都喜歡在作品後麵標上時間和地點。
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拎著玻璃瓶在捉小魚,見晨晨躺著,他也躺下了,把小手放在肚皮上。
晨晨一歪頭,看見憨態可掬的小男孩,笑笑。
小男孩也朝他笑笑。
他們認識了。晨晨天天來小河邊遊泳、抹泥、曬太陽,小男孩也天天來。
一天一天地過去了,晨晨的皮膚起泡、脫皮,現已曬得黑裏透紅。他覺得皮膚的顏色還不夠勁,一直堅持到開學的頭一天。他看了看自己的膚色,笑了。原來,並不一定是大海才能給人漂亮的紫檀色皮膚,一條醜陋的小河也能給予。他很快樂,穿著短褲,光著身子,吹著口哨走上街去。他的朋友,那個小男孩,也光著身子跟著他,與他邁同一個節拍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