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夜常課之規七條
五更三點皆起,派三成隊站牆子一次。放醒炮,聞鑼聲則散。 黎明演早操一次。營官看親兵之操,或幫辦代看。哨官看本哨之操。
午刻點名一次。親兵由營官點,或幫辦代點;各哨由哨長點。
日斜時演晚操一次,與黎明早操同。
燈時派三成隊站牆子一次。放定更炮,聞鑼聲則散。
二更前點名一次,與午刻點名同。
計每日夜共站牆子二次,點名二次,看操二次。此外,營官點全營之名,看全營之操無定期,約每月四五次。
每夜派一成隊站牆、唱更。每更一人,輪流替換。如離賊甚近,則派二成隊。每更二人,輪流替換。若但傳令箭而不唱者,謂之暗令。仍派哨長、親兵等常常稽查。
紮營之規八條
紮營之地,忌低窪潮濕,水難泄出;忌坦地平洋,四麵受敵;忌坐山太低,客山反高;忌斜坡半麵,炮子易入。
紮營之地,須擇頂上寬平,旁麵陡峻者四麵陡峻者難得。或一麵二麵陡峻亦好,擇背山麵水者兵法:右背山陵,前左水澤。亦難擇此好地。但或前或左或右有一麵阻水者,即易禦敵,擇砍柴挑水便益者汲道最關緊要,如為賊所斷,則不可守。
每到一處安營,無論風雨寒暑,隊伍一到,立刻修挖牆壕,一時成功。未成之先,不許休息,亦不許與賊搦戰。
牆子須八尺高,一丈厚。築牆子不用門板、竹木。裏外皆用草坯、土塊砌成,中間用土築緊。每築尺餘,橫鋪長條小樹,庶免雨後崩裂之患。上有槍炮眼,內有子牆,為人站立之地。
壕溝須一丈五尺深,愈深愈好,上寬下窄。壕中取出之土,須覆於二丈以外。不可太近,不可堆高。恐大雨時,客土仍流人壕中也。
花籬用木須粗大。約長五尺餘,埋土中約深二尺。堅築旁土,以攀搖不動為主。或用二三層,或用五六層。
凡牆子、壕溝、花籬三者,缺一不可。牆子取其高而難登也,壕溝取其深而難越也,花籬取其難遽近前也。曰壘,曰壁,曰土城,名雖不同,皆牆子之類也。曰池,曰塹,曰陷馬坑。不甚寬長,其上虛鋪以土,曰梅花坑,皆挖深坑,約四五尺,大小無定,名雖不同,皆壕溝之類也。曰木城立木圓排,周圍如城,柵亦係立木,不必周圍皆有,亂釘者曰梅花樁,分層次者曰花籬笆,曰鹿角樹之有權、再者,曰拗馬樁,曰拒馬,曰檔木。中有橫木,用小木斜穿,以架於地,曰地束。用竹削尖,釘於地,曰鐵蒺藜,曰鐵菱角,名雖不同,皆花籬之類也。牆子隻可修築一道,壕溝則兩道、三道更好。花籬等,則五層、六層更好。
一營開兩門,前門宜正大,後門宜隱僻。營官中軍帳對前門,中留甬道,宜闊。親兵各棚劄甬道兩旁,前哨紮前門,後哨紮後門,左哨紮左,右哨紮右。兩帳相距略寬,以留水火之路。營外開廁數處,宜遠;營內開廁兩處,專備夜間之用。火藥,挖一地窖,上覆草棚,用泥塗之,仍安氣眼,免其潮濕。
日夜常課之規七條
五更三點皆起,派三成隊站牆子一次。放醒炮,聞鑼聲則散。 黎明演早操一次。營官看親兵之操,或幫辦代看。哨官看本哨之操。
午刻點名一次。親兵由營官點,或幫辦代點;各哨由哨長點。
日斜時演晚操一次,與黎明早操同。
燈時派三成隊站牆子一次。放定更炮,聞鑼聲則散。
二更前點名一次,與午刻點名同。
計每日夜共站牆子二次,點名二次,看操二次。此外,營官點全營之名,看全營之操無定期,約每月四五次。
每夜派一成隊站牆、唱更。每更一人,輪流替換。如離賊甚近,則派二成隊。每更二人,輪流替換。若但傳令箭而不唱者,謂之暗令。仍派哨長、親兵等常常稽查。
紮營之規八條
紮營之地,忌低窪潮濕,水難泄出;忌坦地平洋,四麵受敵;忌坐山太低,客山反高;忌斜坡半麵,炮子易入。
紮營之地,須擇頂上寬平,旁麵陡峻者四麵陡峻者難得。或一麵二麵陡峻亦好,擇背山麵水者兵法:右背山陵,前左水澤。亦難擇此好地。但或前或左或右有一麵阻水者,即易禦敵,擇砍柴挑水便益者汲道最關緊要,如為賊所斷,則不可守。
每到一處安營,無論風雨寒暑,隊伍一到,立刻修挖牆壕,一時成功。未成之先,不許休息,亦不許與賊搦戰。
牆子須八尺高,一丈厚。築牆子不用門板、竹木。裏外皆用草坯、土塊砌成,中間用土築緊。每築尺餘,橫鋪長條小樹,庶免雨後崩裂之患。上有槍炮眼,內有子牆,為人站立之地。
壕溝須一丈五尺深,愈深愈好,上寬下窄。壕中取出之土,須覆於二丈以外。不可太近,不可堆高。恐大雨時,客土仍流人壕中也。
花籬用木須粗大。約長五尺餘,埋土中約深二尺。堅築旁土,以攀搖不動為主。或用二三層,或用五六層。
凡牆子、壕溝、花籬三者,缺一不可。牆子取其高而難登也,壕溝取其深而難越也,花籬取其難遽近前也。曰壘,曰壁,曰土城,名雖不同,皆牆子之類也。曰池,曰塹,曰陷馬坑。不甚寬長,其上虛鋪以土,曰梅花坑,皆挖深坑,約四五尺,大小無定,名雖不同,皆壕溝之類也。曰木城立木圓排,周圍如城,柵亦係立木,不必周圍皆有,亂釘者曰梅花樁,分層次者曰花籬笆,曰鹿角樹之有權、再者,曰拗馬樁,曰拒馬,曰檔木。中有橫木,用小木斜穿,以架於地,曰地束。用竹削尖,釘於地,曰鐵蒺藜,曰鐵菱角,名雖不同,皆花籬之類也。牆子隻可修築一道,壕溝則兩道、三道更好。花籬等,則五層、六層更好。
一營開兩門,前門宜正大,後門宜隱僻。營官中軍帳對前門,中留甬道,宜闊。親兵各棚劄甬道兩旁,前哨紮前門,後哨紮後門,左哨紮左,右哨紮右。兩帳相距略寬,以留水火之路。營外開廁數處,宜遠;營內開廁兩處,專備夜間之用。火藥,挖一地窖,上覆草棚,用泥塗之,仍安氣眼,免其潮濕。
行路之規三條
凡拔營時,以七成隊預備打仗,以三成隊押夫。若賊在前,則七成隊走前,鍋帳擔子走中間,以三成隊在後押之。若賊在後,則以三成隊走前,押鍋帳擔子同行,留七成隊在後防賊。如有十營八營同日拔行,則各營七成隊伍分班行走,不許此營之隊參入彼營隊中,尤不許鍋帳擔子參人七成隊中。至押夫之三成隊,專押本營之鍋帳擔子,不許此營與彼營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