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謙遜:地球不是繞著你轉(3 / 3)

在科特迪瓦的叢林裏,還有一個更感人的例子。有一隻名叫奧斯卡的小黑猩猩失去了母親,隻能自力掙紮求生。其他母黑猩猩都有自己的孩子需要照顧,所以並不願意收養照顧它。奧斯卡的體重逐漸下降,健康和活力也日益衰退。但就在看似絕望的時候,雄性首領弗雷迪“收養”了奧斯卡,讓它吃得好,甚至還背著它到處走。經過基因測試證明,弗雷迪與奧斯卡並無血緣關係。[8]sup>是什麼驅使這個粗暴的年長首領願意照顧這個孤兒,我們不得而知。但顯然,猿類首領早就發展出這種傾向:它們願意幫助貧寒、窮乏和無父無母的成員。而又過了幾百萬年,才輪到《聖經》告訴古代以色列人“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出埃及記》22:22),以及先知阿摩司抱怨著社會精英“欺負貧寒的,壓碎窮乏的”(《阿摩司書》4:1)。

就算是對生活在古代中東的智人來說,《聖經》先知講的話也都早有先例。例如,蘇美爾城邦、法老時代的埃及和巴比倫帝國都早已熟知“不可殺人”和“不可偷盜”的法律與道德規範。至於定期有休息日的做法,出現的時間也遠早於猶太人的安息日(Sabbath)。比起先知阿摩司譴責以色列精英的種種壓迫行徑,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Hammurabi)更是早了1000年就提到,偉大的神指示他“在此地展現正義,摧毀邪惡和卑鄙,阻止強者剝削弱者”。[9]sup>

與此同時的埃及(摩西還要再過幾個世紀才會出生),抄寫員寫下了“好口才農民的故事”,講的是有個貧窮的農民,財產被某個貪婪的地主偷走了,這位農民來到法老貪腐的官員麵前。在官員無法保護他的時候,農民開始向他們解釋為何官員必須伸張正義,特別是為窮人抵禦富人。這位埃及農民用了一個鮮活的比喻,說窮人微薄的財富就像他們的呼吸,而官員的貪腐就像塞住了窮人的鼻孔,讓他們就要窒息。[10]sup>

許多《聖經》時代的律法都來自美索不達米亞、埃及和迦南地區過去所通行的規範,比起猶大王國和以色列王國要早上幾世紀,甚至幾千年。要說《聖經》時代的猶太教到底讓這些律法有何不同,大概就是把這些律法從適用於所有人類的共通規範,變成主要針對猶太人的部落規範。猶太人的倫理道德最初就是單純作為部落內的事務,而且在某種程度上到今天仍然如此。不論是《舊約》《塔木德》還是許多(雖然並非全部)拉比,都認為猶太人的生命比非猶太人的生命更有價值。例如,如果是為了拯救一個猶太人的性命,可以允許猶太人不遵守安息日規定;但如果隻是要拯救一個非猶太人的性命,就不得褻瀆這項規定[《巴比倫塔木德·贖罪日書》(Yoma)84:2]。[11]sup>

有些猶太教先賢認為,就算是著名的那句誡命“愛人如己”,也隻適用於猶太人,絕對沒有哪條誡命要你愛非猶太人。實際上,《利未記》的原文說:“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利未記》19:18)這便讓人懷疑這裏的“人”指的隻是“本國”的那些成員。此外,由於《聖經》還命令猶太人滅掉某些人,如亞摩利人和迦南人:“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隻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申命記》20:16—17)這種懷疑的可能性更是大增。這是人類曆史上最早有記錄的例子之一,把種族滅絕視為必須執行的宗教義務。

基督徒挑選了某些猶太人道德規範,將之轉化為通用的誡命,再把這些誡命傳播到世界各地。事實上,正因為如此,才讓基督教從猶太教中分裂出來。盡管許多猶太人至今仍相信所謂的“上帝的選民”比其他國家或民族更接近上帝,但基督教的奠基者聖保羅在他著名的《加拉太書》(Epistle to the Galatians)當中就提到,“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加拉太書》3:28)。

我們必須再次強調,雖然基督教有巨大的影響力,但這絕非人類首次宣揚共通的倫理道德。《聖經》絕不是人類倫理道德的唯一代表(這其實是種幸運,因為《聖經》實在有許多種族歧視、厭女和恐同的態度)。早在聖保羅和耶穌之前,孔子、老子、佛陀和瑪哈維拉(Mahavira)雖然對迦南地區或以色列先知毫無所知,卻早已建立起共通的道德規範。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相較於長老希勒爾(Hillel the Elder)這位著名拉比表示愛人如己是托拉(Torah,又譯摩西律法)的本質,孔子要早了500年。當時,猶太教仍然要求用動物獻祭,係統性滅絕整個人類族群,但佛陀與瑪哈維拉已經開始要求信眾非但不要傷害所有人類,也不要傷害任何有知覺的生物,甚至包括昆蟲。因此,要說猶太教及其後續的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創造了人類的倫理道德,絕對是說不通的。


盲信的誕生

那麼一神論呢?難道猶太教首創一神信仰,在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都前所未見(雖然後來多半是由基督徒和穆斯林傳到四方,而非猶太人),不值得我們特別給點兒讚揚嗎?然而,猶太教是否首創一神信仰還存在疑問。史上最早有明確證據的一神論,大約可追溯到埃及法老阿肯那頓(Akhenaten)在公元前1350年推動的宗教革命;另外,像摩押王米沙(King Mesha)所立的米沙石碑(Mesha Stele)等文獻,都指出《聖經》時代的以色列宗教與摩押(Moab)這些鄰國的宗教並無太大不同。米沙描述他偉大的神“基抹”(Chemosh)的時候,與《舊約》描述耶和華的方式幾乎一模一樣。然而,“猶太教為世界帶來一神論”這種想法真正的問題在於,這件事情根本不值得引以為傲。就倫理的角度而言,一神論簡直是人類曆史上最糟糕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