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在《呼蘭河傳》中出現了兩個自我,一個“我”是充當現在敘述者的“我”,另一個“我”是二十多年前在花園裏玩耍的“我”。這種成人敘述者和兒童敘述者的雙重視角交替使用,可以體現出“我”在不同時期對生活的不同看法或對景象的不同認知程度,它們之間的對比常常是幼稚與成熟,自認了解情景的真相與已諳世事、已明就裏的對比。也正是這種雙重聚焦的對比,使第一人稱回顧性敘述產生了一種時間流逝中的敘述張力和審美魅力。由於時間、遭際、心境、角色等的變化,敘述者“我”顯然不同於年幼的小頑童“我”了。兩者之間已經拉開了一段很大的心理距離。這種心理距離是幼年與成年、幼稚與成熟、撒野與安靜、理想與現實之間的距離。我們能看到一個四五歲的兒童,如蝴蝶般穿行在“明晃晃的,紅的紅,綠的綠,新鮮漂亮”的花園裏,那輕鬆、愉快的笑聲,那活潑、跳躍的身影,但我們絕不會發現作為成年的“敘述者”在回憶那“健康的、漂亮的”一切事物時還會那麼幼稚與衝動、頑皮與嬉鬧、懵懂與無知,而隻會在明亮、爽朗、穠麗的形、聲、色的形象渲染中,體味到“敘述者”對自由、美好、溫馨、神奇的生活已經逝去、對人生徹悟的平淡的情緒。所以,對“我”所敘述的生活,絕不能當成日常敘事,而是隱含著對生活透視的視線,當“我”坦言那逝去的一切“充滿我幼年的記憶,忘卻不了,難以忘卻,就記在這裏了”之時,那些充滿溫暖與愛的人與事物也就被淨化、升華與超越了,那過去的一切就具有了非常普遍的意義。而這一切,都不能用“對自由的向往”來概括。
從敘述方式與敘述視角兩個方麵對《呼蘭河傳(節選)》部分進行解讀,是努力從小說的思維方式出發,著眼於它獨有的結構特點,關注它的語言特質及其所傳遞的情感,而作出符合文本體式的理解。這樣的解讀,可以厘清敘述者“我”與現實中的“作者自己”的關係這樣一個基本常識。推而廣之,我們對一個文學類文本的解讀,必須尊重文本的體式特點,就是要按詩歌的方法讀詩歌,按小說的方法讀小說,按散文的方法讀散文,恢複文本的本來麵目,從文本特有的言說世界去認識、領會、感受、揣摩,準確把握文本的閱讀價值,從而正確建構文本的閱讀意義。至於說根據文體的特征對文本進行分析的方法,會變成“學習某些文藝理論教條的工具和手段”從而會喪失“文本分析自身的作用和意義”(王富仁,《文本分析略談》)的擔心是無必要的,因為在中學階段,主要任務還是培養學生基本的閱讀習慣,讓學生掌握基本的閱讀方法,形成基本的閱讀能力,擁有個性化的閱讀體驗,“從中獲得對自然、社會、人生的有益啟示”[《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所以基本的閱讀知識與閱讀規範是必須得到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