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略愛米麗與荷默·伯隆的相戀過程
當故事時間,或故事的某些事件沒有在敘述中得到展現,就出現了省略。從故事時間來看,愛米麗與荷默·伯隆相識相戀是在1894年夏天,持續到1895年,大約半年。由於福克納對荷默·伯隆與愛米麗之間的相戀過程以“過了不久”這樣含糊的詞明確地進行了省略,所以為讀者留下了非常大的想象空間。荷默·伯隆的出場是北方工業文明發展帶來的結果,他是來改造這所南方小鎮的代表,其所代表的價值體係與愛米麗處於完全對立狀態。這給了讀者一個情節上的鋪墊:愛米麗身為南方殘留貴族,與一位北方普通工人相戀必然是一樁悲劇。荷默·伯隆在“我們”眼裏,非常“高大”、“聲音洪亮”、“皮膚黝黑”、愛“嗬嗬大笑”、用“不堪入耳的話罵黑人”、熱衷於社交。這與愛米麗的形象形成鮮明對比:荷默·伯隆顯得如此庸俗不堪,沒有教養,沒有禮貌,易於接近;而愛米麗則是個偶像,是座紀念碑,疏遠高貴而不可侵犯。這些對比,都給讀者留下了心理準備:他們的關係不會長久。借助於敘述者的視角,小說中寫到了兩人一起駕著輕便馬車出遊,但對這一情形的評價卻聚焦在馬車與馬的顏色如何相稱上,而忽略了車上的人——那本該是傳統愛情故事的描述主角。就這樣,作者故意采用省略的技巧,避而不談愛米麗在和荷默·伯隆相處的過程中的種種反應,不直接提供給讀者兩人在一起時的愉快場景,好像他們沒有什麼愉快似的。這樣讀者就會降低對兩人故事的美好預期值,弱化了讀者對毒害戀人的愛米麗的厭惡與反感情緒。
荷默·伯隆的第二次出場依然出現在敘述者的轉述中。鎮民在討論其與愛米麗的婚事時抱著窺測的態度,議論著荷默·伯隆的話:他喜歡和男人來往,“無意於成家”;他們甚至認為是荷默·伯隆拋棄了愛米麗,因為他想甩掉愛米麗。而這些與愛米麗再次形成衝突:她是女性,希望成家。所有對荷默·伯隆的描述,都沒有讓荷默·伯隆自己說話,他的一言一行都是被別人觀察到,轉述來,討論分析。而作為一個獨立的人,荷默·伯隆似乎並不存在。即使在對他的描述中,也缺乏細節,沒有涉及此人的生平、行動、表情等可供讀者分析其形象的描述。所以他在與愛米麗的戀情中,究竟持有什麼樣的立場,讀者是無從考究的。
有趣的是,敘述者在後文卻具體描述了愛米麗去買首飾、衣物,準備婚禮等細節。這就幫助讀者構建了這樣一種情景:荷默·伯隆是個品行低劣、身份卑賤、玩弄感情的人,而愛米麗則是出身高貴、富有教養、忠於愛情的人。由於對荷默·伯隆缺乏具體的描寫,讀者對其很難有具體感知並產生同情;而對愛米麗,讀者則會擁有濃厚的憐憫。再加上兩人的形象對比,愛米麗最終毒害荷默·伯隆這樣的情節,原本是會對讀者的道德體係產生巨大衝擊的,但在作者的有意處理與引導下,這種衝擊被淡化、弱化,甚至讀者會認為荷默·伯隆這樣的人死有餘辜。愛米麗購買到的砒霜“盒子上骷髏骨標記下注明:老鼠用藥”。這樣的細節,似乎在暗示讀者:荷默·伯隆的生命存在意義正如一隻老鼠。雖然是一樁殺人事件,但凶手愛米麗卻變成了讀者心目中的受害者。
同樣,荷默·伯隆如何被毒害這段情節也被省略。讀者跟隨敘述者的腳步,在小說的最後,進入到愛米麗的房間,才發現荷默·伯隆的屍體,得知其被毒害的事實。但即便如此,作者都沒有在文字上直接點明荷默·伯隆被愛米麗毒害這一事實,隻留給讀者一些細節來讓他們主動推測。讀者隻能出於理性,來看待愛米麗毒害愛人的殘忍。可在感性上,讀者感知到的隻會是愛米麗在這樁愛情中,在麵對厄運時,試圖掙脫枷鎖的掙紮:她寧可置荷默·伯隆於死地,也要永遠占有他,這一匪夷所思的舉動,是她人生中所遭受的最大一次失敗與痛苦。
2.描述愛米麗購買毒藥的場景
根據熱奈特的觀點,最常見的場景是文本中的人物對話。這一手法使讀者感到閱讀文字的過程基本上等同於人物說話的過程,猶如舞台上的人物表演。也正因為如此,盧伯克將它視為戲劇化的“展示法”,即敘述者將故事外敘述者的聲音降低到最低點,使觀眾直接聽到、看到人物的言行。這在去購買毒藥時的情節中表現得較為具體。對這段情節,作者沒有像前文對愛米麗的描述,隻讓她活在別人的議論中,而是讓她自己“說話”。愛米麗身為一個很少出門、很少與外界主動聯係的貴族小姐,親自去購買毒藥,可見這件事對她來說意義重大。
作者首先借助藥劑師這一人物,描述了愛米麗的麵部表情。她“比往常更加清瘦了”,說明她生活的窘迫;她的眼神在藥劑師看來“冷酷高傲”,好似沒有情緒波瀾;臉上的肉“繃得很緊”,可見她此刻肯定很緊張;而她的表情是“燈塔守望人”的表情,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燈塔守望人在一片汪洋中,孤零零地守望著一座燈塔的執著、孤獨。這就很形象地說明,愛米麗作為一個人,從來沒有被他人所真正關心理解過,因而她把情緒都藏起來,她所受的教育也指導她隻能自己堅持獨自承受。這樣的愛米麗在讀者看來,是無比值得同情可憐的。
在她和藥劑師的對話中,愛米麗依然顯得不善言談,她的講話充滿著一種僵硬與疏離感。她的表述非常直接:“要買毒藥”,“要最有效的毒藥”。她並沒有聽取藥劑師的種種介紹,而是直接問道:“砒霜靈不靈?”在沒有得到明確答複以後,她幾乎失去了耐心,態度變得異常的堅決:“我要的是砒霜。”在藥劑師提出,法律規定購買砒霜須說明用途時,愛米麗則完全沒有作答。她隻是向後仰仰頭,以便能正視藥劑師的雙眼。從下文讀者可以得知,愛米麗購買毒藥毒害荷默·伯隆隻是為了永遠留著他,這是她所能抓住的唯一精神支柱。除此之外,她別無選擇,無可奈何。因而她在購買毒藥時,顯得如此執著而義無反顧。同樣,她避而不答藥劑師的問題,也暗示著讀者,她依然在努力維護著她作為南方貴族應有的尊嚴。盡管時代已經變了,社會已經轉型,她還是像燈塔守望人一樣,執著地固守在原來的位置。這樣的愛米麗是讓讀者痛心而且深切憐憫的。而讀者對其憐憫越發加深,對其後來的殺人行為越能給予情感上的理解。這是作者強化其悲劇的技巧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