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都是“中心論點”惹的禍——《師說》教學的一個關鍵問題(1 / 3)

中國文學史發展的一個不爭事實是:在我國古代,整體來看,對議論這一文體的係統論述是有所缺乏的。雖然在眾多的古文獻如《呂氏春秋》《韓非子》中有關於議論文寫作技巧的討論,比如強調說服策略——揣摩對手的思想,或者運用曆史類比和曆史先例,包括語言運用技巧等,但直到三國時代,曹丕才在《典論·論文》中第一次把“論”列為一種文體,並認為其適宜說理。晉代的陸機在其基礎上有進一步的闡發,他第一次把“說”看為一種文體,並對“論”與“說”進行了明確區分:“論精微而朗暢”(精辟縝密,語言流暢),“說煒曄而譎誑”(奇詭誘人,辭彩有光)。(《文賦》)但他們的討論仍然是零散的、碎片化的,不成體係,缺乏係統。到了南北朝時,劉勰在他的《文心雕龍·文體論》中才專辟一章較為完整地對“論”與“說”這兩種文體進行了闡釋。特別是對“論”與“說”的異同點講得比較充分。他認為“說”和“論”既有一致處,但又有差別。“一致的是‘說’離不開‘論’。差別的是‘論’重在‘研精一理’(精密研究一個道理——筆者注),‘說’要‘言谘悅懌’(要使人喜悅,讓人容易接受——筆者注);‘論’重在建立理論,‘說’重在說服人;‘論’要成為權衡,建立準則,‘說’要解決問題,隨機應變。”(周振甫,《〈文心雕龍〉譯注》)從他們的論述中,可以明確的是:“論”側重於邏輯的嚴密,而“說”則重在語言的暢達。由此我們可以準確地把握“論”與“說”的寫作特征,這對我們明確《師說》的文體特征極有價值。無疑,韓愈的寫作是嚴謹的,他清醒認識到了“論”與“說”的界限,正確把握了“論”與“說”的寫作關係,沒有把“說”當作“論”來寫,更沒有用“論”來代替“說”,否則他就應該用“師論”而不是“師說”來做題目了。可我們在解讀時,為什麼就忽略了這一點呢?

盡管如此,在韓愈之前的文學創作及其理論建設,對“議論文”這一文體的寫作並沒有結構上的明確要求,更沒有發展出像古希臘、羅馬那樣的專業化、製度化的文體訓練。這與我國文學傳統中的一個傾向密切相關:“不看重讚美之詞,而看重對作家真實感情的令人信服的再現,以及作家對社會和政體問題強烈而且通常是批判性的關懷。”(孫康宜、宇文所安,《劍橋中國文學史》)真正成熟而完備的“議論文”寫作規範要到明清時代科舉考試時的“八股文”才完全建立起來。但即使這樣,古人對“說”的文體特征也是非常清楚的,如明代楊慎說:“正是非而著之者,說也。”清代王士禛則說得更具體:“予惟說者,釋也,述也,解釋義理而以己意述之也。”將其與“論”劃清了界限。所以,韓愈寫作《師說》這一“議論文”時,不僅沒有係統的議論文寫作理論支撐,也缺乏我們今天意義上的議論文寫作實踐的模仿與超越。這也是由我國古人雖然不乏邏輯能力,但卻缺少邏輯訓練的現實所決定的。

中國文學史發展的一個不爭事實是:在我國古代,整體來看,對議論這一文體的係統論述是有所缺乏的。雖然在眾多的古文獻如《呂氏春秋》《韓非子》中有關於議論文寫作技巧的討論,比如強調說服策略——揣摩對手的思想,或者運用曆史類比和曆史先例,包括語言運用技巧等,但直到三國時代,曹丕才在《典論·論文》中第一次把“論”列為一種文體,並認為其適宜說理。晉代的陸機在其基礎上有進一步的闡發,他第一次把“說”看為一種文體,並對“論”與“說”進行了明確區分:“論精微而朗暢”(精辟縝密,語言流暢),“說煒曄而譎誑”(奇詭誘人,辭彩有光)。(《文賦》)但他們的討論仍然是零散的、碎片化的,不成體係,缺乏係統。到了南北朝時,劉勰在他的《文心雕龍·文體論》中才專辟一章較為完整地對“論”與“說”這兩種文體進行了闡釋。特別是對“論”與“說”的異同點講得比較充分。他認為“說”和“論”既有一致處,但又有差別。“一致的是‘說’離不開‘論’。差別的是‘論’重在‘研精一理’(精密研究一個道理——筆者注),‘說’要‘言谘悅懌’(要使人喜悅,讓人容易接受——筆者注);‘論’重在建立理論,‘說’重在說服人;‘論’要成為權衡,建立準則,‘說’要解決問題,隨機應變。”(周振甫,《〈文心雕龍〉譯注》)從他們的論述中,可以明確的是:“論”側重於邏輯的嚴密,而“說”則重在語言的暢達。由此我們可以準確地把握“論”與“說”的寫作特征,這對我們明確《師說》的文體特征極有價值。無疑,韓愈的寫作是嚴謹的,他清醒認識到了“論”與“說”的界限,正確把握了“論”與“說”的寫作關係,沒有把“說”當作“論”來寫,更沒有用“論”來代替“說”,否則他就應該用“師論”而不是“師說”來做題目了。可我們在解讀時,為什麼就忽略了這一點呢?

盡管如此,在韓愈之前的文學創作及其理論建設,對“議論文”這一文體的寫作並沒有結構上的明確要求,更沒有發展出像古希臘、羅馬那樣的專業化、製度化的文體訓練。這與我國文學傳統中的一個傾向密切相關:“不看重讚美之詞,而看重對作家真實感情的令人信服的再現,以及作家對社會和政體問題強烈而且通常是批判性的關懷。”(孫康宜、宇文所安,《劍橋中國文學史》)真正成熟而完備的“議論文”寫作規範要到明清時代科舉考試時的“八股文”才完全建立起來。但即使這樣,古人對“說”的文體特征也是非常清楚的,如明代楊慎說:“正是非而著之者,說也。”清代王士禛則說得更具體:“予惟說者,釋也,述也,解釋義理而以己意述之也。”將其與“論”劃清了界限。所以,韓愈寫作《師說》這一“議論文”時,不僅沒有係統的議論文寫作理論支撐,也缺乏我們今天意義上的議論文寫作實踐的模仿與超越。這也是由我國古人雖然不乏邏輯能力,但卻缺少邏輯訓練的現實所決定的。

韓愈以前,文壇上盛行的是駢文,“這種風格綺靡浮豔,既不易寫也不易懂的貴族化文體,逐漸變為反映現實交流思想的桎梏,嚴重地阻礙著散文的健康發展。”(黃嶽洲、茅宗祥,《中華文學鑒賞寶庫》)為振衰除弊,韓愈奮力倡導古文運動,反對六朝以來的駢儷之風,提倡散文寫作,大膽進行文體、文風和語言的革新,而《師說》正是“古文”寫作的光輝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