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人型的愛

這種家長心中有一種模糊的愛的感覺,感覺要像對上帝那樣對待孩子就行了,他們把愛給理想化了。

以為孩子是至高無上的,隻有無尚敬仰地對待孩子才是愛,隻有這樣的愛才能讓孩子感到幸福和快樂。於是他們就把高級餐館服務員照顧客人,電影裏看到的宮女照顧皇上的感覺拿來對待孩子,在孩子出現不良情緒或者有任何要求的時候,都以一種謹小慎微的態度和卑躬屈膝的方式來滿足孩子。這種愛的方式不是建立在互相平等的基礎上的,而是將孩子的地位抬得比自己高,使自己屈居於仆人的地位,使孩子失去了有力量的家長和成長的導師。同時,孩子感受到的卻是過於被重視,會認為自己是世界的主宰,以為全世界的人都會這樣對待他。對於別人以平等的態度對待自己,孩子反而覺得受了委屈和傷害,結果使得其他人都遠離他,因為沒有一個人願意有一個皇上在自己身邊。

這樣的孩子一旦進入群體,也會以高貴的身份與群體進行交往。由於很少順應別人,不能感受別人的需要,也從來不知道應該怎樣服務於他人,於是就可能被群體排斥。對於孩子來說,莫名其妙地不被人喜歡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會產生受害感。孩子要麼以為是自己不好,認為自己是一個令人討厭的人,進而在生活中變得極其自卑和畏縮;要麼橫行霸道,蠻不講理,回到家裏對親人極其暴虐和強勢,以緩解白天所受的壓抑。無論是孩子還是成人,在這種境地下都無法找到生活的快樂,其生活是極其可悲的。

這種愛沒有分寸,會給孩子造成隻要別人順應自己、自己無須順應別人的錯誤意識,最終使孩子不能成長起利他的精神,不會關懷別人,也無法與別人很好地相處。由於不能體貼他人,也無法為別人服務,孩子就會成為一個不能很好生存的人,一味地掠奪家長,最後隻能靠別人養活,靠啃老度過一生。在家長年邁後,他依然不能體恤老人,不能計劃和組織自己的生活資源,反而認為社會不公、懷才不遇,既可能危害親人又可能危害自己。

偏執袒護型的愛

這樣的家長,他們認為愛就意味著成天圍著自己的孩子轉。他們始終在孩子附近,稍有點什麼事情,馬上就飛過去救火。他們一點都受不了孩子成長中的煩惱和必須要經曆的困難,因為見不得孩子“受苦”,隻要孩子一哭,無論是什麼事情他們便立即妥協,就此作罷。永遠可以看到他們在為孩子這樣那樣的事而忙碌著,他們總是能及時出現把孩子從各種各樣的困難中解救出來,使孩子基本不用麵對困難。

更有甚者,一些家長熱衷於為自己的孩子營造一個完美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中,孩子不用麵對任何苦難與逆境,沒有失望,沒有傷心,沒有思念,沒有需求。這種類型的家長偏執地袒護自己的孩子。

然而,現實社會生活的種種磨礪,並不因為家長在孩子童年時期深情無私的溺愛就消失,將來孩子在麵對這樣一個現實世界時,將會變得毫無準備,無所適從。

孩子成長所需要的磨礪和考驗被這類家長通通擋在門外,孩子學習的機會在這類家長愛的名義下被悄悄偷走。

在如此熏陶下長大的孩子,不會把成功當作自己的事而加倍努力,堅定不移。相反,他們從小就學會了把自己的失敗歸於他人名下,自己失敗了就責罵他人失職。一個看似完美的形象和一張毫無瑕疵的成績單,不能替代在鍥而不舍、孜孜不倦的奮鬥下鍛煉出來的堅韌品格。在過度袒護下成長起來的孩子,與他們的家長心目中培養的目標正好完全相反。

本來孩子自己能解決的問題,家長總是取而代之,孩子便停留在依賴家長的狀態上。如果這樣的情況時常出現,孩子就會無視大人的權威,隻把家人當作靠山。隨著時間的流逝,孩子在外麵就會表露出畏懼、沒有信心的樣子,回到家裏就想做出外麵沒能做到的事情。這樣的孩子,依賴性很強,做事情會輕易放棄,沒有信心,為隱藏自己的這些問題,常會表現出自誇或是無視別人。

過度保護型的愛

疾病的傳播、意外的隨時發生、危險的玩具、存在巨大隱患的飲食、社會上的不安定因素……種種危害,都在強化家長們過度保護孩子的態度。

實際上,在許多時候,過度保護自己孩子的家長是很難認識到自己正在過度保護自己孩子的。他們覺得別人也都這樣做。過度保護孩子的家長大部分是有許多憂慮的人:怕孩子摔倒受傷,而不讓孩子騎自行車、劇烈跑跳、參加集體對抗等活動;嚴厲要求孩子絕對不要跟陌生人說話,總是不斷地給孩子暗示那些有可能發生的拐騙、綁架、火災等事故。這樣一來,孩子在發展過程中,許多要經曆的、挑戰的課題都沒能麵對。像這樣總是給孩子烙上事故或是事件危險性的印跡,孩子就會覺得這個世界充滿危險,除了家人,其他人都是不能相信的。結果,孩子就變成了那種依賴家長的孩子,對於危險信號總是很敏感,長大了哪怕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孩子也會緊張不安。

孩子需要的是我們正確的愛,正確的愛不是無條件的給予,而是無條件的接納。正確的愛不是一種感覺,而是一種行動,來自對孩子的理解,對孩子的有效幫助,愛是一種決心,決心等於意圖加行動。讓孩子人格完善心理健康的意圖,加上所有為達到這一目標的行動,等於我們對孩子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