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笑起來,竭力掩飾偶爾閃現的羞辱:在他看來,自己也許不過是他用一輛車的首付,買了兩個月。
她起身來回走,到盡頭又折回來,這樣來來回回走了十幾遭。她不知道哪一樣更讓她恥辱:是出賣自己,還是出賣自己卻失敗了。陽台太小,她一時感到窮途末路,仿佛所有的路都到了盡頭。
她探出大半個身子,趴在雕花鐵欄杆上往下看。路麵幹淨濕潤,在路燈下反著光,像電影裏的夜景。她忽地興奮起來:對麵KTV房門打開,一個穿黑大衣的女人走出來,步伐不穩,她也喝了酒吧。看樣子她想過馬路,回賓館,可她神情恍惚,踏空台階,一下跪在地上,離那麼遠,小微都聽到哢嚓一聲。她不出聲笑著,退回到陽台裏,坐到椅子上。
那個女人是歐陽。
4
Party結束,歐陽與老板等人去KTV慶功,大家開香檳,邊喝邊唱。
因為老板在此,大家都比較拘束,隻有廣告部一個剛進來的小女生,拿起話筒,刁鑽古怪地唱了一首《發如雪》,老板看著歌詞暗暗納罕:“這是什麼歌?”所有人一齊答他:“這是周傑倫啊!”
老板一時有些訕訕。像一切五十多歲的老板,窮、奮鬥、戀愛的青年時代都已經在遙遠的過去,他好像一生下來就單獨一間大辦公室,所有下屬見到他都畢恭畢敬,仿佛一排麥浪在他麵前低下頭去。他開“富豪”,在郊區有別墅,他身上早被物質遮起一層盔甲,風不吹到,雨淋不著,可他忽然擔心:自己是不是開始老了?
他經常在家開Party,來的人跟他一樣:訂《哈佛商業評論》《時代》《華爾街日報》《亞洲周刊》《財經》,談台灣局勢,香港經濟,他們在頭等艙裏頻繁碰麵,像在俱樂部裏見麵那麼經常,可他懷疑,他們跟自己一樣,也不了解外頭在發生什麼,他們也老了。他想跟辦公室裏年輕人聊天,可他們見了他隻會唯唯諾諾,心裏又隻會怕他—如果不是罵他的話。
隻有很少人能輕鬆進入他的內心,比如Lily,她一進屋,脫掉皮草,看老板坐著,滿麵笑容但無話可說,便插播一首《相思風雨中》:“有勞我們當中唯一的男士來跟我對唱這首歌。”她說,笑意盈盈。老板哈哈大笑,他是香港人,唱粵語歌是如魚得水,一曲唱罷,自是掌聲雷動。
Lily唱完一首,不再多唱,隻是挑老板喜歡的,熱鬧的歌點了一堆,讓女孩們自己唱著玩。老板唱完一首,自覺義務已盡,便笑容滿麵地觀賞。女孩們漸漸唱到盡興,還是廣告部那女孩,半是喝多,半要顯身手,一抬腿上了桌子,正站在老板麵前,一通天魔亂舞。她本是中戲表演班出身,身段優美,眾人紛紛喝彩。Lily給她倒杯酒,喂她喝了,女孩更像是在桌子上生了根一般,跳得花樣百出。
老板笑眯眯地向後靠,給她讓出地方。這才是年輕人該有的樣子,他喜歡看見他們不拘謹,放得開。Lily真是個人物,同是這些人,以前歐陽帶出來玩時,沉悶得不得了。年輕人沒有年輕人樣子,怎麼做事?他瞥了歐陽一眼。
Party一結束,歐陽心頭一鬆,包廂沙發柔軟溫暖,她幾乎要睡過去。被音樂吵醒時,正好看到桌上女孩軟軟倒下去,Lily扶起來看看,笑道:“不要緊,她喝多了。送回房間睡一覺就好。”同事把女孩架回賓館,還有一些人也順勢回去睡了。
包廂裏隻剩幾個人,氣氛一時有些冷落,Lily點了幾首舞曲,走到老板跟前,微施一禮,老板已大笑起身,眾人鼓掌。Lily回身笑喊:“你們就光讓我們兩個老家夥丟人現眼嗎?都起來跳舞,不許坐著。”
又站起來幾對兒。歐陽強睜困眼,見Lily與老板越跳越近,耳鬢廝磨,Lily喝了兩杯酒,臉龐紅撲撲的,仰著臉,喃喃跟老板說著什麼。
歐陽訕訕一笑,嘟囔了句:“晚了,我先回去睡。”拿手包離開房間。
外麵正是夜闌人靜。
她站在門口,摸摸臉,臉龐發燙,是因為喝了酒吧。她竭力想弄清楚賓館在哪個方向,腦子裏卻是Party上,樂隊上場時,男主唱向自己投來的,不動聲色的一瞥。
她不會看錯。他就是她大學時戀人。他們一起在平房裏度過一個冬天,她學會了燒爐子並且終身不忘。那年雪夜之後,他們再沒見過。歐陽坐第一排,有一瞬,兩人四目交投,他毫無認出她的意思。當然,她的笑容也沒有走樣。
他到底有沒有認出來我?
太好了。她蹣跚地往下走。貼麵舞,穿旗袍的前男友,我的生活真是豐富多彩。她笑起來。剛畢業時,她曾被分配到一個單位,月薪八百。因為那種日子“一眼就能看到未來”,她連檔案也不要了離開。卻在年過三十的現在,在深夜的街頭嘟囔著,看不見未來。
夜晚的風含著霧,又冷又潮濕。她笑著,想走過馬路。還有兩級台階,她一腳踏空,“哢嚓”,她舉起手指,不明白是怎麼回事,直到一陣劇痛,從指關節傳回大腦。明明是手指骨折,她卻覺得胸口劇痛,仿佛有人在心髒上拿掉一塊,很重要的一塊。
盡管如此,歐陽也沒喪失自製,她蹲在地上,把撒了一地的手包裏的東西,一樣樣撿回來,歸置整齊,才起身打車。醫生熟練地給她小指打了夾板,包紮好,叫下一個。歐陽遲疑地問:“可是醫生,我覺得很疼。”“疼是正常的,我會給你開止疼藥。”醫生很年輕,也很溫和。“可是我覺得心口疼。為什麼斷了手指心會疼?”她把醫生問住了,他回答不上來,說那是她大腦的幻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