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3 / 3)

溫煦已經目瞪口呆了。花鑫的腳在桌子底下踹了溫煦一下,提醒他——自然點!

溫煦忙低下頭,理順超大的信息量。

花鑫是很鎮定的,並沒有因為程雙林和楊俊之間的關係而有什麼不適。隨後,問道:“就是說,你不知道程雙林跟誰上/床了。”

陳先生搖搖頭。

溫煦憋不住了,小聲說:“楊俊不是有女朋友嗎?”他們三個還是朋友啊朋友!

聽到溫煦的質疑,陳先生笑了:“這個社會雖然比以前寬容,但還是很難接受同/『性』/戀的。不少同/『性』/戀都會跟異『性』結婚。我本人不排除他們,但是我非常排斥那些騙婚的同/『性』/戀。既然喜歡同『性』,就不要騙人家女孩子啊!所以,從那之後,我對楊俊有很大的成見。”

溫煦覺得有點氣悶,可又不能說什麼與此案無關的話。故而,問道:“陳先生,你見過廖文文嗎?”

“當然,她是公司的股東。”

“她有多少股份?”花鑫問道。

“百分之五。風投那邊有一些股份,程總和楊總持平,廖小姐最少。不過吧,在楊俊和程總出事的前幾天,她名下的股份都轉到程總名下了。”

“她經常去公司嗎?”

“幾乎不去,我在公司四年,好像就見過她兩次。開股東大會她都不去的。”

這算哪門子的股東?

生意場的事溫煦不懂,但花鑫懂!花鑫越想越覺得古怪,就問:“我看過公司的一些材料,如果程雙林和楊俊沒出事,今年公司是不是就能上市了?”

“哪啊,遠著呢。”陳先生扯了扯衣襟,笑意中多是苦惱,“就算他倆不出事,公司也不可能上市。”

花鑫當然要問出了什麼問題。是經營上,還是管理上?陳先生搖搖頭,直言相告,公司是被人搞垮的。

程雙林是個好老總,單從事業這一方麵來看,這人絕對當得起“拚命三郎”的稱號,正因為他肯拚公司的業績一直非常不錯。但是楊俊出獄後,程雙林給他安排了一個副總的位置,不到半年,公司就受到不明人士的擠兌,簡直腹背受敵。

“到現在,我也不知道當初黑公司的人是誰。但是這個人肯定很有能力。當時公司在郊外一個倉庫裏存了一批貨,第二天運到買家,結果呢,人家打開貨箱一看,所有的貨都成了殘次品。我們這邊報警,警察調查這事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出結果的,但是買家那邊的損失我們必須立刻賠償。當時真是砸鍋賣鐵啊。”

說起當年事,陳先生越說越惱火,就差拍桌子跟花鑫叫喊了,可見,陳先生是個直『性』子的人。

“公司到了那一步,程總還對楊俊掏心掏肺的好。楊俊是好車開著、好房住著、好酒喝著、還摟著女人。程總呢?他最窮的時候,身上連兩百塊錢都沒有。我就納悶了,他是上輩子欠了楊俊的?”

真是……讓人氣悶的事情啊!

不過,陳先生的一番話倒是讓溫煦想起一個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