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這次變法破壞了上一代領導集體確立的“共識”,也就是“祖宗之法”。所謂祖宗之法,並不是守舊,因為當時還沒有憲法,所以祖宗之法就相當於國家的憲法。它給大家立了一個規矩,無論是皇帝還是大臣都不能胡來。但是王安石的變法,首先就把這個共識推翻了。王安石提出了“三不足”: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也就是說,他完全不承認祖宗之法,也不在乎別人的不同意見,一心要把改革進行到底。
第二,王安石變法的核心是青苗法。如果百姓無錢種地墾荒,國家就給百姓提供貸款。這樣一來,百姓既有地可種,國家還增加了收入,一舉兩得。王安石的初心是好的,也符合現代銀行的理念,但是執行起來卻違背了初衷。下級的貪官汙吏把百姓當成了“理財產品”,強行向百姓攤派貸款。到期如果無法歸還,就用酷刑逼債。青苗法一出,一時間民怨沸騰。
當時,有良知的士大夫都站出來反對王安石變法。有人認為,不能違背祖宗之法,還有人認為青苗法殘害百姓。蘇東坡也反對王安石變法,但是在中間夾帶了私貨。他認為,王安石與民爭利,是不道德的,所以是小人。這樣的人怎麼能代聖賢立言呢?蘇東坡認為自己才有這個資格,因此不斷用言辭擠兌王安石,有時是在公開場合,有時是在私下裏說。
蘇東坡到處宣揚,王安石其實沒有學問,雖然表麵看起來很聰明,實際上是個很笨的人,寫的文章狗屁不通。當然,客觀來說,王安石的才華確實不如蘇東坡。蘇東坡隨手而作的打油詩都能讓人驚歎,王安石雖然能寫出好文章,也有才情,但整體水平不太穩定。雖然如此,但是蘇東坡總是這樣貶低王安石,其實很得罪人。
蘇東坡有個朋友是王安石的鐵杆粉絲。他聽說王安石寫過一篇《華嚴經解》,就到處跟人說,王安石之所以給《華嚴經》這部佛經寫文章,是有原因的。因為《華嚴經》記錄的是佛祖的言語,而其他佛經記錄的是佛祖的弟子和菩薩的言語。王安石寫《華嚴經解》,是微言大義,意在為佛祖立言。
蘇東坡聽說之後,就給朋友講了一個故事。當初在鳳翔做判官時,蘇東坡有一次想吃千陽縣的豬肉,就派了一個人去買。但是派去的這個人貪酒,回來的路上睡著了,豬趁機逃跑了。他怕挨罵,就隨便買了一頭豬回來。蘇東坡不知道實情,把這頭豬當作千陽豬吃掉了,並誇讚這是極品美味。後來,蘇東坡知道了真相,感到非常羞愧,認為自己是不懂裝懂。
這個故事的意思是說,並非王安石寫的文章有多好,隻因為那是王安石寫的,所以不明真相的人就以為好。
可是,蘇東坡到底爭不過王安石。王安石有一個外號叫拗相公,因為他非常認死理。王安石認為隻有一個人能代聖賢立言,這個人就是自己。於是,他把蘇東坡排擠出了朝廷,貶到了杭州做通判。後來,蘇東坡的人生非常坎坷,輾轉流落於各地。
如果說蘇東坡個人被貶還不算可怕,那麼更可怕的是從此之後,士大夫們再也不像之前那樣團結了。王安石變法之所以導致了北宋的衰亡,就是因為從此之後,士大夫開始分裂和站隊,支持王安石和反對王安石的人開始結黨。兩個黨派之間互相排擠,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南宋中期才結束。
王安石確實是個正人君子,私德非常不錯,而且全心全意為國家著想。可是他的手下也想要上位,就把王安石寫給他的密信交給了宋神宗。這種私人信件中,難免有些大逆不道的言語。宋神宗看到後大發雷霆。他一直特別信任王安石,給了他極大的權力,沒想到居然在背後說自己的壞話。於是,王安石也被排擠出了朝廷。這就給蘇東坡帶來了更大的麻煩。因為王安石推行的變法雖然有問題,但是他本人的品德很好,不會打擊報複。然而,當王安石手下的小人上台之後,就盯上了蘇東坡。
當時,以禦史中丞李定為首的一批人,開始查蘇東坡的問題。蘇東坡這時正在做地方官,政績斐然,實在找不到什麼把柄。於是這些人想到了文字獄,結果還真的找到了漏洞。蘇東坡曾經寫過一篇《湖州謝上表》,是他被委派到湖州做知府時寫的感謝皇上恩典的文章。在這篇文章裏,蘇東坡說了幾句聽起來有些酸的話,大意是自己能力太差,不值得提拔,請皇帝放過自己。這種話如果深究起來,也可以理解成是蘇東坡和皇上賭氣,所以故意說自己無法勝任。
他們還從蘇東坡的詩裏找各種蛛絲馬跡來給他定罪。因為蘇東坡沒有實在的罪名,抓不到把柄。可是他寫了很多詩,其中難免能找到幾句詩可以用來做做文章。這些人遍翻蘇東坡的文集,最後果真找到了幾篇,呈給了宋神宗,說蘇東坡訕謗朝廷。
宋神宗聽說蘇東坡也寫詩罵自己,十分生氣,馬上派人去抓蘇東坡。蘇東坡這時正在湖州,被五花大綁押往京城。
蘇東坡十分鬱悶,覺得自己曾經如此輝煌,現在竟受到了這樣的冤枉。於是他揣著毒藥前往京城,打算如果遭遇不測,就隨時自殺以明誌向。蘇東坡被關押的地方叫禦史台,是專門關押各種政治犯的地方。因為這裏殺氣很重,所以烏鴉特別多,因此又被叫作烏台。這就是蘇東坡“烏台詩案”的由來。
這群小人對蘇東坡的栽贓陷害實在是不像話,連王安石都給宋神宗上書求情。當時的宰相雖然也屬於新黨,但是也看不過去,把誣陷蘇東坡的人臭罵了一頓。最後,宋神宗自己也覺得此事蹊蹺,就派了一個太監去牢裏看看蘇東坡的行為舉止是否正常。小太監回話說,蘇東坡氣定神閑,酣睡如泥,說明心地光明。宋神宗這才決定放過蘇東坡,把他貶為黃州團練副史,相當於當地的副警察局長。但是這個官職隻是虛職,“不準簽書公事”,相當於沒有任何權力。這種官職在當時有一個稱謂,叫作犯官。也就是說他實際上是一個犯人,隻是在任上服刑。因為宋朝不殺士大夫,於是才有了犯官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