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藥物濫用與藥物依賴(1 / 3)

一、概述

(一)藥物濫用、藥物依賴與藥物依賴綜合征

由於藥物濫用涉及醫學、心理學、法學和社會學等許多學科,**行政機構和立法機構的相關文件也常有提及。與藥物濫用有聯係的術語一直比較混亂,藥物濫用(drug abuse)、藥癮(drug addiction)、藥物誤用(drug misuse)、過量用藥(drug overuse)、吸毒等混用於一堂。從20世紀60年代中期開始,國際上逐步統一為藥物濫用和藥物依賴。根據WHO專家委員會的定義,藥物濫用是指“持續地或偶爾過量用藥,這種用藥與公認的醫療實踐不一致或無關”。藥物依賴或藥物依賴性(drug dependence)是WHO於1964年提出的新術語。1974年WHO將藥物依賴定義為一種強烈地渴求並反複地應用,以取得快感或避免不快感為特點的一種精神和軀體性病理狀態。藥物依賴除包括長期反複使用的曆史和強烈渴求以外,還包括不擇手段地求得,以及對此類藥物可能增大的耐受量和停用後出現戒斷反應等內容。可見,藥物濫用與藥物依賴二者常常密不可分,互為因果。濫用引起或加重依賴狀態,依賴狀態進一步促進濫用行為。

在我國,“吸毒”是一應用廣泛的用語。雖然此術語主要指麻醉藥品的濫用,但它明確地寓藥物濫用的危害於其中,因而吸毒及相關用語如“毒品”、“戒毒”、“禁毒”、“吸毒者”等仍可作為藥物濫用等有關概念的同義語使用。

1981年,WHO的一份報告對藥物依賴的實質進行了重新考慮,認為“藥物依賴是一組包括認知、行為和生理方麵的多元現象,這意味著在對它進行評價時要采用綜合性標準”。該報告略述了藥物依賴的主要特點,稱為依賴綜合征:①有一種強迫用藥的主觀意識,這種意識通常是在無藥、企圖斷藥或節製用藥時發生;②麵對繼續用藥的現實和後果,往往產生斷藥願望;③具有相對刻板、一成不變用藥的習慣。例如,用藥行為狹隘和因循守舊;④有神經適應征象(耐受性和戒斷症狀);⑤用藥目的是為了緩解或避免戒斷症狀;⑥有突出的覓藥行為;⑦經過一段時間的戒斷,戒斷綜合征能夠恢複。上述七點隻是提供了一個有用的清單,不同的藥物還有不同的特點,同一藥物對不同個體致依賴程度也不盡相同。

(二)軀體依賴、心理依賴與交叉依賴

藥物依賴可進一步分為軀體依賴(physical dependence)、心理依賴或精神依賴(psychological dependence,psychic dependence)和交叉依賴(cross-dependence)三種。

軀體依賴指反複用藥使中樞神經係統發生了某些生理、生化變化以致需要藥物持續地存在於體內,以免發生戒斷綜合征(withdrawl syndrome)。軀體依賴是取代“成癮”的術語。

心理依賴是指對藥物的渴求。心理依賴是構成藥物濫用傾向的必備藥理特征,所有藥物依賴都有心理依賴的特點。患者雖然能認識到用藥的危害,但為了獲得與保持欣快感和避免不適感,而不擇手段地獲取藥物。與心理依賴有關的是環境依賴或條件依賴,它是一種與學習記憶有關的操作性條件反射的繼發後果。例如,一個重度酒精依賴者在戒斷數周後,還必須繞道而行以避免路過酒吧;一個以注射方式濫用藥物者,在戒斷的最初數月內見到針頭或注射器,也會誘發戒斷症狀。有人將後者稱為“針頭依賴”。

交叉依賴是指一種藥可以抑製另一種藥戒斷後出現的戒斷症狀,並有替代或維持後者所產生的軀體依賴狀態的能力。這種替代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的。如酒精、***類和苯二氮類之間有部分交叉依賴。對***成癮者進行***維持治療也是基於這種原理。

(三)藥物耐受性、戒斷反應與戒斷綜合征

藥物耐受性(drug tolerance)是機體對藥物反應的一種狀態,其含義包括兩個方麵:①同一劑量藥物反複應用後,機體對該藥的反應減弱,藥效降低;②為了達到與原來相等的反應藥效,必須加大用藥劑量。產生耐受性的藥物常見於**類、酒類、***類和苯二氮類,而***類幾乎不產生耐受性。

戒斷反應是指在機體已形成軀體依賴,對藥物產生耐受的基礎上,突然中斷或減小藥量或使用拮抗藥後,身體出現的一係列從輕度到有嚴重致命危險的不適反應。戒斷反應因藥物種類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以症狀群的形式出現,故稱為戒斷綜合征(withdrawal syndrome)。因使用拮抗藥引起的戒斷反應稱誘發性戒斷綜合征(precipitation withdrawal syndrome)。

二、藥物依賴的分類

通常,“藥物”(drug)是指用於預防、治療和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從最廣義上講,藥物一詞可定義為“任何能夠影響機體功能的物質”。藥物依賴采用最廣義定義,將所有能致依賴和具有濫用傾向的精神活性物質包括酒、煙草、有機溶劑以及致幻劑都劃入藥物這一範疇。因此,藥物依賴也可以稱之為物質依賴。

1990年,WHO集合了各國專家的意見,製訂了《關於使用精神活性物質引致精神與行為障礙的分類與診斷指導》,載於ICD中,成為各國專家在開展治療和研究工作中普遍遵循的依據。

20世紀60年代以來,首先在西方國家進而在全世界範圍內流行的藥物濫用(吸毒),給人類健康和文明構成了嚴重威脅。毒品由傳統的鴉片、***發展到各種興奮劑、催眠鎮靜藥等,吸毒者擴大到社會各階層,吸毒現象已超出亞洲、中東和遠東傳統地區,向西歐、大洋洲蔓延。根據WHO的統計,全球藥物濫用人數已逾4800萬,實際人數遠不止此,若加上酒精、煙草成癮者則更為驚人。全球非法毒品交易額高達5000多億美元。在我國,絕跡數十年的毒品危害又死灰複燃,僅鴉片類吸毒者就達數十萬。毒品的迅速泛濫導致的社會問題已十分突出,人類正為此麵臨著一場新的“戰爭”。

三、藥物濫用的心身危害

(一)藥物對機體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藥劑量過大或時間過長引起的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機體的功能失調和組織病理變化。藥物濫用所引起的毒性反應分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過程。前者主要是由於所濫用的藥物劑量超過個體的承受能力立即發生的毒性反應,後者主要是由於長期持續用藥或藥物在體內積蓄造成的一種機體中毒狀態。此外還有一種延遲性中毒(delayed toxicity),這種中毒通常需要數月、數年甚至數十年的時間才能表現出來。長期用藥可導致不可逆的神經係統損害以及多器官損害,削弱免疫機能,引起多種感染。如通過不潔注射器傳播的各種傳染病、艾滋病等。用藥所產生的毒性作用還包括身體依賴、心理依賴和耐受性以及戒斷反應。不同的藥物本身的毒性作用不盡相同。

(二)戒斷反應

戒斷反應是一種嚴重和具有潛在致命危險的身心損害,通常是因長期用藥在突然中止用藥或減少用藥劑量後發生。許多吸毒者在沒有經濟來源購毒、吸毒的情況下,常常死於嚴重的身體戒斷反應引起的各種並發症,或由於痛苦難忍而自殺身亡。戒斷反應也是吸毒者戒斷難的重要原因。各種藥物戒斷反應表現不完全相同。

(三)心理變態與精神障礙

這是藥物濫用所致的最嚴重的身心損害。幻覺、妄想是最突出的精神障礙,用藥者在幻覺、妄想支配下出現一係列異常行為或危險行為。毒品對人的心理、意誌普遍存在麻醉和瓦解作用,如沉迷、冷漠、萎靡不振、虛弱等,行為與人格發生改變,對社會、家庭失去責任感,極端自私,說謊騙人,生活頹廢,道德淪喪,形成變態人格、智能障礙或其他精神障礙,不少人還進一步發生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