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兼愛非攻——為人處世的藝術 兼而愛之,從而利之
況於兼相愛、交相利,則與此異!夫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惡人者,人必從而惡之;害人者,人必從而害之。此何難之有?特上弗以為政、士不以為行故也。(《兼愛中》)
而兼相愛、交相利與之相比,則是完全不同的(好事)。凡是愛別人的人,別人也隨即愛他;有利於別人的人,別人也隨即有利於他;憎惡別人的人,別人也隨即憎惡他;損害別人的人,別人隨即損害他。
墨子在闡述自己的“兼愛”理論時,提到了“兼相愛交相利”。墨子在《天誌下》中說:“順天之意何若?曰,兼愛天下之人。”他把愛推廣到人類外延的全部,發展唯超越時空無差等地博愛。在《兼愛中》也說:“夫愛人者人亦從而愛之,利人者人亦從而利之”,把愛和利相聯係,認為二者是可以同時存在的。而《經說下》中這樣定義:“仁,愛也。義,利也。”墨子認為愛和利就是仁和義,而愛人利人,就是順應天意。
儒家把義和利絕對的對立起來,認為“君子寓於義,小人寓於利”,義和利是無法統一的對立雙方,凡是涉及到利的方麵都不應該是人們追求的。而在墨子眼中,仁義愛利是相通的,兼愛就是愛人利人,相愛相利,愛利並舉。“投我以桃,報之以李”,“投桃”即是墨子所倡導的愛,而“報李”則是墨家付出愛所換回的利。“兼相愛交相利”的思想滲透了墨子學說中愛利對等互報的原則。
兼相愛交相利的實質是規範人與人之間交往關係的社會倫理道德,體現了墨家關注現實,義利統一和重功利的思想。相比較儒家恥於言利的觀點,墨子這種愛利相融的觀點更容易被世人接受,也更具有現實意義。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兼相愛可以看作是利他主義,而交相利則可以認為是互助主義。在現實生活中,利他才能夠更好的利己,互助才能為彼此提供更廣闊更順利的發展空間。
興利除害是墨子“兼愛”思想的出發點,墨子本人就是以興天下之利和除天下之害為己任的,而在興利和除害中,興利又是重點。墨子所提出的如何興利的具體途徑就是交相利,交相利又是以兼相愛為前提的。
大家都知道,墨子是當時小工商業者的代言人,代表著平民階層的利益,他的“交相利"思想正是小工商業者階層得以安身立命的生活原則。然而墨子這種帶有功利性特點的思想並不等同於現代社會的功利主義,得到“李”的前提是先投出“桃”,是一種互惠的交換。
交相利就是互相謀利,孔子所說的“君子不談利”在現實生活中君子是談利,這是生活的需要。君子和小人的區別並不在談不談利上,而是如何獲得利上。君子和小人的差別在於是利人利己還是損人利己。君子交相利,就是用自己的長處來彌補別人的短處,讓別人的強項修複自己的弱項。在雙方的利益都不受損的基礎上,讓彼此的利益同時得到增加。這就是“交相利”的最高狀態。
我們還應該注意的是,墨子說“兼相愛,交相利”,一個“兼”字便把兩者的關係澄清,並不是有愛而無利,也不是有利而無愛,而是在“兼愛”的同時“相利”,愛和利是相互交叉甚至同時進行的。我們甚至可以說“交相愛,兼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