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節用節葬——生財用財的途徑 墨子的音樂觀(2 / 3)

因而墨子認為音樂對於“有利於天下,為天下除害”是沒有任何作用的,既然“樂無實用”,當然應該否定。

墨子還認為統治者製樂,越是多樣複雜、對國家治理的影響就越大,所以樂對國家治理是不利的。音樂盡管好聽,但不能解決人民“饑民不食,寒者不衣,勞者不息”的實際問題;製樂賞樂要花費很多物力財力;享樂會耽誤上層人管理國家大事,影響下層人從事生產勞動。墨子從上述角度對音樂的否定,並不是否定音樂的本體,而是否定人對音樂的享用。這正好與儒家學說相反,墨子通過對音樂社會作用和價值估量,得出了“音樂無利於國家和人民”的觀點。

墨子的非樂思想,雖然包含著對統治者的批判和對老百姓的關懷,具有一定進步意義,但他從狹隘功利主義出發,片麵否定樂客觀存在的社會意義和審美價值,這對音樂藝術本身的發展來說,並沒有積極意義。

春秋戰國時期,周王室逐漸衰微,各諸候國趁機爭奪霸權,紛紛實行變法,重用知識分子,從而形成中國古代思想史上第一個燦爛時代――諸子百家的爭鳴時代!

音樂作為當時諸子百家學術爭鳴的一部分,自然也得到了大家的關注,不但在理論上得到了一步闡述,在形式和內涵上也得到了充實和發展。諸子百家所爭論的“音樂”並不是今天我們所通用的狹義的單純音樂概念,而是一個複合性的整體概念,它是一種融音樂、詩歌、舞蹈為一體的綜合的歌舞樂同體概念。

儒家承繼了西周以來樂舞和政治、宗教、習俗等密切相連的傳統,充分注意音樂的政治教化功能,從不同角度闡發和肯定“樂”在政治、道德和社會風尚方麵的教化作用。儒家還將“樂”和“禮”相結合,指出“樂”依“禮”而成,建立了為國家政治和教化服務的禮樂觀。

音樂在政治、道德和社會風所方麵確實起到了一定的教化作用,從這種角度來製樂賞樂,也確實能提高民眾的道德修養,滿足民眾的感情需。然而凡事都要掌握一個度,當儒家的禮樂製度發展走向極致時,也就成為了繁文縟節,過分關注形式而漸漸遠離了初衷。墨子就是針對這種情況提出了“非樂”的思想。

墨子的觀點代表了當時的小生產者和老百姓的利益,矛頭主要是指向勞民傷財、貪圖音樂享樂的高層統治階級,在這一點上,具有非常積極的作用。但是他不分青紅皂白,反對一切音樂的觀點,是十分片麵的。對於墨子“非樂”的音樂觀,需要我們揚棄的繼承。

厚葬久喪的危害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請將欲為仁義,求為上士,上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故當若節喪之為政,而不可不察此者也。"(《節葬下》)

所以墨子說:"現在天下的士君子,內心確實想行仁義,追求做上士,上想要符合聖王之道,下想要符合國家百姓之利,所以就應當對以節葬來行政的道理,不可不加以考察。"就是這個道理。

節葬是墨子針對當時統治者耗費大量錢財、厚葬久喪的奢侈行為提出的節約的主張。墨子認為,厚葬久喪製度不僅浪費了社會財富,而且耽誤人們從事生產勞動、影響了人口的增長,對社會、國家有害。並且不符合死者的利益和古代聖王的傳統,因而應該加以廢止。

墨子的節葬觀使針對當時社會上盛行的鋪張浪費現象提出的改良措施,這種節約的觀念,無論是在當時還是在現在,都有著現實意義,應該得到推崇。墨子反對厚葬久喪,主要從以下三個角度進行分析的:

不能使國家富

厚葬主要體現在王公大臣辦理喪事時,墨子對他們舉辦喪事所要求的規格做了詳細的描述:必定要用外棺和內棺,並以飾有文彩的皮帶再三捆紮;寶璧寶玉具備;戈、劍、鼎、鼓、壺、鏡、紋繡、白練、衣衾萬件、車馬、女樂都要完備;將金玉珠寶裝飾在死者身上,用絲絮組帶束住;把車馬埋藏在壙穴中;墓道必須捶實、塗飾好;墳墓雄偉可比山陵,等等不一而足。

棺木必須多層,葬埋必須深厚,死者衣服必須多件,隨葬文繡必須繁富,墳墓必須高大,這些在王公大臣,會使府庫貯藏之財為之一空;在匹夫賤民,就會使他們竭盡家產。而且厚葬還有殉葬的習俗,天子、諸侯死後所殺的殉葬者,多的數百,少的數十;將軍、大夫死後所殺的殉葬者,多的數十,少的數人。

至於久喪的要求,就更時是繁複:披縗係絰,哭泣無時,不相更代;,住在守喪期所住的倚廬中,睡在草墊上,枕著土塊;強忍著不吃而任自己饑餓,衣服穿得單薄而任自己寒冷;使自己麵目幹瘦,顏色黝黑,耳朵不聰敏,眼睛不明亮,手足不強勁,因而不能做事情;上層士人守喪,必須攙扶才能起來、拄著拐杖才能行走。

居喪時間一般為三年,假若實行這種主張,王公大人不能上早朝、士大夫不能治理官府、農夫不能耕作種植、工匠不能造船車製器皿、婦女不能紡紗績麻織布,這樣算來,實在是大量埋掉錢財,長久服喪就等於長久禁止人們去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