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節用節葬——生財用財的途徑 義利合一、義利雙修(2 / 2)

義利關係是中國傳統思想中與政治、經濟、文化最為緊密的一種價值現無論是儒家將重義輕利、以義節利作為價值現,還是墨子將義利合一、以天下百姓的作為“大利”,他們的目的都是用自己的主張來調節國家、社會、個人之間利益關係;他們的義利觀在當今社會的經濟競爭中,仍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它將引導我們的企業在競爭中達到道德價值和法律價值的統一,實現道義與功利的兼得。

義利統一的觀點對當今企業發展的啟示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麵:

企業內部的義利關係。

這涉及到個人與他人之間、個人與集體之間的利益。正確處理好企業內部的義利關係,是實現企業內部和諧、團結的基礎。

企業內部的義利關係的處理主要包含兩個方麵:一個是企業利潤的分配問題。企業利潤是企業全體人員共同創造的,因而分配的時候要合於“義”。應該按照員工們各自付出的勞動、貢獻作為分配利潤的標準,即不能搞平均主義,也不能把差距拉得太大,這就需要把“義”作為衡量“度”。一個是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如何分配利潤,管理者應該隻拿自己該得的部分,而不能憑借手中的權力多拿多占、甚至私吞企業的財富。而“義”就是約束它們的法則。

處理好企業內部的義利關係,應該在企業中樹立“義以取利”的利他的價值觀。物質利益是我們生存的物質基礎,但我們工作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利益,還應該實現自己的價值。隻有先做事、付出勞動、才能有所獲,我們都是先享受了他人創造的價值後,才作出自己的貢獻的,因而我們應該有為社會、為他人創造財富的利他觀念。“利他”原則是企業處理內部利益問題、獲得團結前進的重要條件。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利益關係。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與企業之間必然存在著競爭,但這種競爭不是你死我活、極端對立,而是互助、互惠、互利的關係。競爭的目的不是一方打倒另一方,而是為了通過競爭互相促進、實現共同發展。企業的目標都是為了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為了國家富強的需要。

因此,在處理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義利關係時,應該堅持互利互惠的原則,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損害他人的利益,在自己獲取利益的時候要顧及到他人利益的實現。企業之間的競爭,應該采用中可靠的質量、合理的價格、等合法手段來贏得的市場,而不是設陷井、耍陰謀取得勝利。合法的手段就是保證企業獲得“利”“義”。

企業與社會公眾、國家之間的義利關係。

企業的利益和公眾、社會的關係,就像水與萬物的關係一樣,利益是在萬物而不是水,利益應在眾生那裏。因為社會和公眾是利益的主體,企業的作用是為公眾主體創造利益,在實現公眾主體所需利益的同時,得到自己的利益。

因而,企業在處理與社會公眾的利益關係時,應把“利他”作為自己的立足點和出發點,。因為利於社會大眾就是“義”,企業首先做到“利他”才能實現自利。如果隻從自利出發,就不可能利他,最終也不能自利。企業隻有你先給他人、社會以利益,才可能獲得利益。

真正的利益,是在消費公眾的身心生活領域中得到實現的,公眾是否能夠受益是決定企業能否獲得利益的主要因素。因而,企業必須首先符合公眾社會的“義”,才能得到自我的“利”。

企業除了與社會公眾之間存在義利關係外,與國家之間也存在著義利關係,比如說任何企業都有向國家納稅的義務,按時納稅,照章納稅,就是“義”,而偷稅、漏稅、逃稅是不義的行為,如果企業不遵從這個“義”,那麼將無從實現自己的“利”。

企業在經營中既要追求利潤,又要采用正當的手段、符合社會道德規範,做到義與利的統一,即所謂的“見利思義”而不是“見利忘義”,因為義利合一才是企業活動的原則,如果一個企業實現了義利合一的經營,也就得到了義利雙修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