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的散文“十論”,(《尚賢》、《尚同》、《兼愛》、《非攻》、《節用》、《節葬》、《天誌》、《明鬼》、《非樂》、《非命》)就體現了這種完整的邏輯性,這些散文首尾完整,有代表中心思想的標題,邏輯性很強,除了在文采上有所欠缺外,已然是成熟的論辯散文。
在這些文章中,墨子非常善於運用具體的事例說理,用嚴密的邏輯來使人信服自己的觀點。
我們就以《非攻》為例: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
翻譯出來就是:如今有這麼一個人,到人家的果園子裏去偷人家的桃子,李子,眾人聽說後就反對他。在上麵管理百姓的官吏得知後,也要處罰他,為什麼會這樣呢?是因為偷東西的人是損害別人而隻知利於自己。更有偷人家的狗雞和豬的人,他的不義超過了到果園子裏去偷桃李的人。這是為什麼呢?這是因為他損害別人的越多,他的心地不善良,不道德性質更加嚴重,他的罪過也就更重。
接下來,墨子又說: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
大意是:殺一個人,稱他為不義,必然判他為死罪。按照這個來類推,殺十人就有十倍的不義,就有十個死罪了;再殺百人就有百倍的不義,必有百死的罪惡。
墨子通過列舉竊人桃李、偷人牛馬的不義,引申到殺人的罪惡,砸讓人們明白了這些行為的“虧人以自利”的不義性之後,墨子把話題轉到了統治者發動的掠奪戰爭上,並由此推論出戰爭是比偷竊殺人更為殘酷的罪行。
墨子就這樣從首先論證每個人都能認識的道理為出發點,然後由淺入深,由小到大的逐步推論,最終得出發動戰爭的大國諸侯,比強盜、殺人犯更為罪惡,戰爭是不義的,而實行“非攻”的主張才能夠使國家富強。
其實《墨子》中的每篇散文的論證方法都是如此嚴謹,一環扣一環,一層深一層,隻要承認了他的第一步,就不得不認同他接下來第二步、第三步的推理,並最終被他說服。
另外,《墨辯》中還有《經上》、《經下》、《經說上》、《經說下》、《大取》、《小取》六篇文章,雖然是後期墨家學者的著作,但也是講述墨家的認識論,邏輯學的,其中還包括了一些自然科學的知識。通過墨子和後期墨家的著作,我們不難看出,墨家除了在學術上有所建樹之外,在哲學,科技等方麵也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墨家出於論辯的需要,研究了邏輯學,使得他們的論辯術更為無懈可擊,因此,墨子用三表法的理論寫出來的文章也影響了後世論辯文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