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不同個人、家庭儲蓄存款技巧 第三節減免儲蓄風險的對策
儲蓄還會有風險?難道銀行會倒閉?存在銀行裏的錢會取不出來?當然不是。
那麼儲蓄風險指什麼呢?一般來說,儲蓄風險是指不能獲得預期的儲蓄利息收入,或由於通貨膨脹(物價普遍、持續地上漲)而引起的儲蓄本金的貶值(價值減少、購買力下降)的可能性。這種可能發生的損失分為利息損失和本金損失兩類。
預期的利息收益發生損失主要是以下兩種原因引起的:①存款提前支取。儲蓄條例規定,存款若提前支取,利息隻能按支取日掛牌的活期存款利率支付。這樣,存款人若提前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就會損失一筆利息收入。存款額越大,離到期日越近,提前支取存款所導致的利息損失越大。②存款種類選錯導致存款利息減少。前麵已介紹了存款的不同種類及其各自的特點。儲戶在選擇存款種類時應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作出正確的選擇。選擇不當,也會引起不必要的損失。
一般情況下,如果不考慮通貨膨脹的因素,本金是不會有損失的,但是隨著市場開放程度的加大,影響市場變化波動的因素增多,通貨膨脹也成了司空見慣的事情,選擇儲蓄存款必須考慮通貨膨脹率與實際利率的高低。
既然儲蓄也存在潛在的風險,是否能夠采取一些方法來減免風險呢?回答是肯定的。下麵,分別從利息和本金兩方麵,介紹一些避免利息和本金損失的方法。
如何降低存款利息損失的風險
第一,選擇適當的儲蓄種類和儲蓄期限。一般來說,期限越長利率也越高。但是如果儲戶選擇了利率較高的定期儲蓄存款以後,遇有急事要提前支取,那麼存款利息就會有所損失。因此,在確定存款的種類和期限時,要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認真選擇。
第二,辦理部分提前支取。如果儲戶在辦理了定期儲蓄存款以後,遇有急事需要動用存款,這時如用款額小於定期儲蓄存款額,即可采取部分提取存款的方法,以減少利息損失。辦理部分提取手續後,未提取部分仍可按原存單的存入日期、原利率、原到期日計算利息。【例】某儲戶有一張5萬元的一年期定期存單。2000年9月10日存入銀行,半年後他急需1萬元,此時他若不知道可辦理定期存款的部分提前支取手續,而將存單的5萬元全部取出,那麼這5萬元全部都將按活期利率計付利息。如果他根據需要提前支取1萬元,其餘4萬元仍按原存入日期的利率計算,那麼,他會比全部提前支取減少1098元的損失。即(50000-10000)元×(747%-198%)×180/360=40000元×549%×05=1098元。根據儲蓄條例規定,隻有定期儲蓄存款(包括通知存款)才可以辦理部分提前支取,其餘都不能部分提前支取。
第三,辦理存單抵押貸款。儲戶在存入一年期以上的定期儲蓄存款以後,如需全額提前支取定期存款,而用款日期較短或支取日至原存單到期日的時間已過半,這時,儲戶可以用原存單做抵押,辦理小額貸款手續。這樣既解決了資金急需,又減少了利息損失。
很多儲戶都不知道、不了解定期存款可辦理部分提前支取和以定期存單為抵押,辦理小額抵押貸款這兩種方式,遇到急需用款的情況,便將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全部取出,這樣會造成很大的利息損失。金額越大,離存單到期日越近,提前支取所引起的利息損失亦愈大。
在急需用款時,究竟是選擇部分提前支取,還是選擇小額抵押貸款呢?這要根據用款時間以及用款日離原存單到期日的時間來確定。一般說來,用款日期較短(例如隻需用款幾天或幾個月),用款期離原存單到期日較近(起碼存單的存期已經過半),通常可考慮以定期存款單做抵押借取資金,如果用款日期較長,或用款日離原存單到期日時間較長(存單的原定存期尚未過半),而需用款項小於原存單存款額時,可考慮采用部分提前支取存款的方式來滿足臨時急用資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