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篇 利之所在,皆為賁、諸(1 / 2)

西方哲學篇 利之所在,皆為賁、諸

見韓非子的《韓非子?說林下》:“鱣似蛇,蠶似蠋。人見蛇則驚駭,見蠋則毛起。漁者持鱣,婦人拾蠶,利之所在,皆為賁、諸。”賁、諸是兩個勇士名,賁指戰國時孟賁,諸指春秋時專諸。這句話的意思是說,鱣雖然像蛇,但漁人不怕它,因為它可以獲利;蠶雖然像蠋,但蠶婦不怕它,因為它可以獲利。所以說隻要有利,人們就什麼都不怕。見到了有利的事,人人都成了孟賁、專諸那樣的勇士。韓非子這句話在於說明,隻要有利可圖,就會什麼都不顧,可喻指見利忘義之人。

同儒家相反,法家主張“性惡論”,韓非子就是其中的一個代表。他眼中的“性惡”著眼於人的自私:人是絕對自私的,這種自私是天生的,是一種本性。人天生隻知道關心自己,保護自己的利益。人與人之間不可能有什麼真情愛心,人的一切言論行動,無不以自己的切身利益為指導,“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人的自私自利是一種本性。醫生肯冒死吸吮患者的膿血,勝過了血肉親情,是因為這樣做可以給醫生帶來利益(金錢和名望)。木匠希望人人都快點死,並非他沒有人情味兒,是冷血,也不是因為木匠與人人都有仇恨,主要原因還是因為人死多了,棺材的生意就好了。

如何遏製人這種赤裸裸的肮髒人性呢?韓非子說,要建立嚴格的賞罰分明的律法。你不是唯利是圖嗎?好,就利用你這種自私心來主賞,使你“利慶賞”。你不是貪生怕死嗎?好,就利用你這種自私心來設刑,使你“畏誅罰”。君主隻要牢牢掌握賞罰二柄,就可以橫行天下。

不廢徒木之賞

“不廢徒木之賞”說的是商鞅的故事。據說商鞅在秦國剛開始變法的時候,法令已詳細製定但尚未公布,他怕百姓難以相信,就在國都的集市南門立下一根長三丈的木杆,下令說有人能把它拿到北門去就賞給十金。百姓們感到此事很古怪,沒人動手去搬。商鞅又說:“能拿過去的賞五十金。”於是有一個人半信半疑地拿著木杆到了北門。商鞅立即命人賞賜給他五十金。這時,商鞅才下令頒布變法法令。

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法家主張以法治國。商鞅在秦國施行的新法雖然苛刻,但賞罰有信,絕不欺民。一切都按照法律的規定透明地執行,絕不玩弄權術、暗箱操作。最為重要的是,賞與罰,都能及時兌現,既不打白條,也不拖欠工資。商鞅是偉大的,一個“信”足以讓他在詐力橫行的戰國時代脫穎而出。就連一直恪守德化的司馬光,也在《資治通鑒》中對商鞅大家讚揚。他說:“信用,是國君治國最大的資本。國家是靠人民是守衛的,而讓人民守衛國家,就要講信用。不講信用,就無法調動百姓。而調動不了百姓,就沒有人為他保家衛國了。所以,古代的聖王不欺四海,當時的霸主不欺四鄰,善於治國的君主不欺其民,善於齊家的家長不欺其親。相反,那些不會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人,不是兄弟相欺、父子相欺,就是欺其鄰國,欺其百姓。結果,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離心,以至於失敗。結果,由於欺騙所得到的那一丁點好處,馬上就會被沉重的代價抵消得無影無蹤。再也沒有比這更悲哀的事情了。商鞅雖用法苛刻,但身處亂世,詐力橫行,仍然能做到不失信於民,就憑這一點,就足以治四海,平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