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篇 佛教(1 / 2)

西方哲學篇 佛教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由公元前6-5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境內)王子所創,他的名字是悉達多,他的姓是喬達摩。因為他屬於釋迦(Sākya)族,人們又稱他為釋迦牟尼,意思是釋迦族的聖人。佛教廣泛流傳於亞洲的許多國家,東漢時自西向東傳入我國。佛教與基督教、伊斯蘭教並稱為世界三大宗教。佛教是佛陀的教育,而不是拜佛的宗教,佛教非宗教,非哲學,講佛教是宗教隻是一種通俗的方便說法而已,實則以般若的智慧自內證打破無明煩惱,成就菩提(覺悟)之道。佛教在曆史上曾對世界文化傳播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至今依然深深地影響著我們。

佛教自兩漢之際傳入我國,至南北朝隋唐,達到了發展的鼎盛時期,其後即走向衰落。其間雖時有所謂“中興”,然自五代至於清末,總的趨勢是日益沒落了。到了近代,隨著對傳統儒學的批判和“西學”的傳入,同時受到當時歐洲學者研究佛教的興趣和風氣的影響,佛學又呈現複興之勢。

“佛”是梵語buddha之音譯,全稱佛陀、佛馱、休屠、浮陀、浮屠、浮圖、浮頭、沒馱、勃陀、馞陀、步他。意譯覺者、知者、覺,有覺悟真理者之意。亦即具足自覺、覺他、覺行圓滿,如實知見一切法之性相,成就等正覺之大聖者,乃佛教修行之最高果位。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三者,凡夫無一具足,聲聞、緣覺二乘僅具自覺,菩薩具自覺、覺他,由此更顯示佛之尊貴。不應把佛理解成神通廣大的神仙,佛者覺也,即得到了大智慧,將宇宙萬物三屆諸相均看透的人就是佛。佛和漢語中的“聖”“賢”等詞有相近之處,但當時譯經者因為覺著漢語中的“聖”“賢”等詞尚不足以形容佛的覺悟和修行,所以創造了“佛”這個詞彙。

由此可見,“佛”是一個理智、情感和能力都同時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格。換句話說,佛是大智、大悲(或謂全智、全悲)與大能的人。佛不是萬能,佛不能賜我們以解脫,他隻能教導我們,我們還是要憑自己的努力才得解脫。佛不能使我們上天堂,或判我們入地獄。簡單地說,佛就是“覺者”,“一個覺悟的人”。也許更明確一點,應該說佛是一個對宇宙人生的根本道理有透徹覺悟的人。還有一個簡明扼要的定義,普遍地為一般人所接受,就是說,佛是一個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人。換句話說,佛就是一個自己已經覺悟了,而且進一步幫助其他的人也能夠覺悟,而這種自覺(覺)和覺他(行)的工作,已同時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

禪,佛教禪宗“禪那”的簡稱,巴利語Jhāna的音譯,梵語是Dhyāna。也有譯為“棄惡”或“功德叢林”者。其意譯為“思維修”或“靜慮”。禪,是佛教禪宗的一種修持方法,其中有祖師禪與佛祖禪的區別。言思維修是依因立名,意指一心思維研修為因,得以定心,故謂之思維修。言靜慮者是依體立名。其禪那之體,寂靜而具審慮之用者,故謂之靜慮。靜即定,慮即慧,定慧均等之妙體曰“禪那”。這也就是佛家一般講的參禪。虛靈寧靜,把外緣(外在事物)都摒棄掉,不受其影響,把神收回來,使精神返觀自身(非肉身)即是“禪”。

禪者心也,心中有禪,坐亦禪,立亦禪,行亦禪,睡亦禪,時時處處莫非禪也。禪也是頓生的,特定的時間,特定的空間,人頓悟,即得禪意。

大乘與小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