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90% 的行為都是習慣
——習慣實驗——
心理實驗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傳媒實驗室研究員亞曆克斯· 彭特蘭及其同事們,對一些學生做了以下實驗:
他們給學生們戴上一種定製的電子“黑盒子”,監視他們每天如何生活,包括工作、會友、吃飯、外出和睡覺。
這些裝置顯示,人們每天所做的事情中有,有超過90% 的事情幾乎完全遵從慣常的程序,其行為甚至可以用一些數學方程式進行預測。
心理規律
心理學家告訴我們:一個人以往的生活經曆、情感體驗和生活環境都在人們的潛意識中影響著人的行為選擇,有時連自己都難以控製。這種行為選擇就表現為“習慣”。
習慣構成了一個人認知情感和行為的定勢。有了這種定勢,一個人所處環境中看似不重要的細節,都會強烈地影響他的行為。隻有在較強的意識作用下,才能認識和改變這種習慣。
生活啟示
我們大多數的日常生活都隻是習慣而已!每天幾點鍾起床,怎麼洗臉、刷牙、穿衣、讀報、吃早餐、駕車上班……一天之內我們上演著太多的習慣,或許你自己都沒有意識到為什麼每次吃香蕉都是從一頭兒開始,而不是從另外一頭兒。
然而,習慣還並不僅僅是日常慣例那麼簡單,它對我們的影響十分深遠。如果我們不加以控製,習慣將影響我們生活的所有方麵——小到啃指甲、撓頭、握筆姿式以及雙臂交叉等微不足道的事,大到一些關係到身體健康的事,比如,吃什麼、吃多少、何時吃、運動項目是什麼、鍛煉時間長短、多久鍛煉一次等,甚至我們與朋友交往,與家人和同事如何相處,都會基於我們的習慣。如果說得再深點兒,甚至連我們的性格都是習慣使然。
1994 年第4 期《少年兒童研究》發表了一篇極有震撼力的調研報告,即《悲劇從少年開始——115 名死刑犯犯罪原因追溯調查》。該報告寫道:
調查表明,“115”從善到惡決不是偶然的。他們較差的自身素質和日積月累的諸多弱點,是他們走上絕路的潛在因素,是罪惡之苗、悲劇之根。
他們違法犯罪均起於少年時期。“115”中的30.5%曾是少年犯,
61.5%少年時犯有前科,基本都有劣跡,從小就有不良表現。因此隻要
這種潛在因素得不到改變,他們遲早都有走上犯罪道路的危險。如搶劫、盜竊、傷害、殺人犯鄧車生,家庭富有,從小就吃香的,穿
新的,用好的,玩高級的。5歲吸煙,6歲喝酒,7歲打牌,8歲賭博,10歲下館子,12歲進舞廳,14歲親(吻)姑娘,15歲會嫖宿,由此養成三大癖好——嫖、賭、逍遙。他對朋友說:“嫖、賭、逍遙我從小養成,對我來說像煙蟲酒鬼對吸煙喝酒一樣成性成癖,像人吃飯、穿衣一樣需要。”
正如古人說的“少成若天性”,一個人的性格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小時候養成的習慣,逐漸形成的。
美國心理學研究發現,養成一個習慣需要21 天。當然,21 天隻是一個約數,我們很多的行為重複不止21 天,形成的習慣就很牢固。此外,不同的行為習慣形成的時間不盡相同,時間越長,形成的習慣越牢固。
那麼,我們怎樣才能促使自己養成良好的習慣,使自己長期受益呢?
要想養成良好的習慣,首先要有一個強烈的渴望,願意去改變現有的壞習慣或者培養一個好習慣;然後就是馬上去做,不要拖延,並把自己的決定向大家宣告出來,以便請大家監督;其次,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步驟,就是堅持——至少要堅持一個月左右。這樣,你就可以又養成一個良好的習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