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質08你能否與他人誠信合作
荀子說過,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能夠合作是荀子認為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原因。人的社會是由各種人和人之間各種關係組成的,孤立的個人是不可能存在的,也做不成任何事。團結才有力量,隻有與人合作,才會眾誌成城,戰勝一切困難,產生巨大的前進的動力,說合作是生存的保障實不為過。人的這種善於合作,善於協調的特性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種必然結果。就創業者個人而言,創業者事業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能否與人合作。
創業者的成功率亦是與其協作精神成正比的。在同一行業相差不多的條件下競爭,誰更具備與不同的人進行合作的能力,誰就更容易成功。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總能見到,有的人一肚子才學,但往往因為不易與人合作,而失去機會,最後一事無成。一些看似沒多少本事的人卻有著他人所沒有的與不同人相處的本事,這種人成功的機會就比較多。
容人就要容人之過。一般說來,具有合作精神的人,都是有胸懷的人,能夠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從大處著眼,不斤斤計較,並且能發現別人的長處。古人講:“泰山不避細壤,故能成其深;河海不擇細流,故能成其澤。”
如果能夠待人以誠,待人以寬,充分發揮每個人的長處,就會把工作做得更好。劉邦曾在不同的場合中對他的大臣們說這樣的話:論領兵打仗,我不如韓信;論運籌帷幄決勝於千裏之外,我不如張良;論休養生息、轉運糧草,蕭何功勞最大。然而就是這麼一個在前方不會打仗,在軍中不會出奇製勝,在後方又不會搞後勤的人卻駕馭著一幫具有雄才大略的英才成就了帝業。“寬則得眾”,假如他沒有寬廣的有容乃大的胸懷,他將一事無成。
成功的創業者有極強的號召力,能鼓舞並指揮他屬下所有的人員獲得比在沒有這種指揮影響力之下更大的成就。在自己的企業或團隊裏,創業者應該能引導其他人進行合作,或者引導他們團結在自己周圍,完成自己的創業目標。創業者善於鼓舞他人,使他們變得活躍。通過他人的協作,完成單靠自己絕對無法做到的創業成功。
有些人天生是服從者,他們不知道一件事情牽涉的範圍有多大,不知道該如何麵對和處理棘手的問題。但他們也有與人協作的願望。隻是他們的協作是一種消極的協作。他們會說:“你看我適合幹什麼,隻要你安排了,我就會盡心去做。”對於這一類人,創業者更是要善於引導他們,完成你為他們安排的工作。
要想成功,創業者必須擁有這種合作精神。不單是在自己的企業或團隊裏,在自己的商業夥伴或外部其他人士上,也要有良好的合作精神。隻有與他們達成良好的合作,才能達成雙贏的局麵。因為不管是誰,花費時間與精力財力來做生意,就是要賺錢、要創造利潤。而隻有雙方都有錢賺,生意才能長期進行下去。
善於與商業夥伴合作,台灣賢林燈飾的創業者、“一代燈王”林國光說:“我會勸客人在沒有把握產品好與不好之前,賣得掉與賣不掉之前不要下太大的訂單,你下了太大的訂單害了你自己也會影響我。為什麼呢,如果你下了很大的訂單,你的資金卡住了,你不能再賺錢,你沒有資金向我買產品,那我怎麼賺錢。所以做生意要先考慮到對方,這是我一向的原則。讓對方能夠用他的資金錢滾錢幫你賺錢,你的生意不斷,自然而然你的生意就倒不了了。”
我們再來看看另一個創業者的經驗之談。
清華大學畢業成功創辦一家IT公司的蔣駿,在創業初期對於與商業夥伴進行合作就有實實在在的體會。他說:“剛剛創業的時候,總想著什麼東西都要自己公司做下來,包括產品和市場,最好代理商能少掙錢,我們做產品的就可以實現利潤最大化。後來發現這樣的想法非常錯誤,憑借我們的時間、經驗和精力,根本就沒有可能搭建一個完善的銷售渠道。如果不借用別人的銷售平台,產品再好也不會有人知道。於是我們就需要重新給公司定位。我看過很多小公司運作的成功模式,要麼就是產品自己做,渠道外包;要麼就是渠道自己建,產品外包。如果你站在代理商的角度看問題,有些東西就會不言自明,他們之所以要做你的生意,幫助你賣產品,隻是因為有利可圖,所以應該讓他們賺錢。很多專攻產品的公司選擇代理商典型的做法就是:看看需要多少利潤能夠滿足代理商,在此基礎上自己是否還有盈利的空間,再決定是否合作。不過要想做到一門心思專注某一個領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因為你需要對自己和公司有很清晰的認識,心甘情願地承認在某些方麵自己確實不如別人做得好,應該讓別人來做。隻有這樣才能夠做自己真正擅長的,將優勢發揮到極致,從而創造良好的市場價值。我們思考了很久,最終覺得技術仍然是我們的核心競爭力,所以我們將渠道外包,給代理商讓利。這一點在我看來是一個思路上很大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