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從巴結到大開殺戒——魏忠賢和他的死敵東林黨的邪正之鬥 3.王之寀等被定為梃擊案首犯(2 / 2)

“總之,用藥的方法跟木棍打擊的陰謀性質是一樣的。打擊不中就用藥催促。這是崔文升的藥比張差的木棍還要厲害。張差之前,從來沒有張差的先例;劉成之後。難道還會少劉成這樣的人嗎?卑臣以為陛下在上麵被孤立了。”

“郎中胡士相等人,是主張瘋癲結案的。堂官張問達,是調停用瘋癲結案的。寺臣王士昌的奏疏貌似忠誠而實際上是巧言諂媚,沒有一個字作出評價,辯冤卻充滿了陳辭濫調。堂官張問達態度圓滑,先答應是瘋癲,後來又寬恕奸人。勞永嘉、嶽駿聲等人同一鼻孔出氣。張差招供有‘三十六頭兒’時,胡士相停筆。招供有‘東邊一起舉事’時,嶽駿聲說他波及到無辜。招供有‘紅封票,高真人’時,勞永嘉說不應該追究紅封教。現在高一奎監督薊州,是鎮朔衛人。大概高一奎是紅封教的主持人。馬三道是負責分發紅票的總管。龐保、劉成是負責供給紅封教教眾木棍的人。那些奸人增減會審的公單,大逆不道。”

奏疏遞上去以後,朱由校並沒有表態。不過,王之寀評析張差梃擊案的奏疏深受朝廷內外官員們的認同讚賞。不久,王之寀被提升為尚寶少卿。過了一年,又被提升為太仆少卿,不久又調任太仆寺卿。

見王之寀晉升,先前主張給張差瘋癲結案的官員們對王之寀是又恨又怕。

然而,怕什麼,有什麼。

王之寀又在奏疏中談起了梃擊案:“當初,張差裝瘋的技能非常拙劣,為碗飯就開口說了實話,為什麼劉大人、嶽大人和曾大人當時就沒有看出來?我看,他們是故意的!因為他們的背後有沈一貫、鄭國泰、鄭貴妃為他們撐腰!”萬曆四十三年(1615)發生“梃擊案”,劉廷元等主張將凶手作為瘋癲奸徒之罪處置。

劉廷元、嶽駿聲和曾道唯因為王之寀在奏疏中攻擊損害他們的名譽人格,就先後上疏替自己辯護。

王之寀也接連上疏極力駁斥他們,並揭發他們在審理張差官司時,曾共同貪汙贓銀。

於是,劉廷元、嶽駿聲和曾道唯三人更加仇恨王之寀。

天啟四年(1624)秋天,王之寀被授刑部右侍郎。

第二年二月,魏忠賢勢力囂張,他的黨徒楊維垣首先為“梃擊案”翻案,翻案的第一步就是誣陷王之寀“捏造案情、用以敲詐”,極力詆毀王之寀。

在閹黨的輪番攻擊下,王之寀終於被除名。

不久,王之寀被牽涉到汪文言的案子中,被下獄審問。

天啟五年(1625)五月初三日,已被列入起複名單的嶽駿聲為了快點得到實際職務,又上疏論梃擊案。說張差確係瘋癲之人,他又招稱受人支使,實由王之寀所教。王之寀還借此向鄭國泰詐取萬金。

朱由校見疏,更加氣憤,下旨稱:“張差瘋癲的情節,原本已經明明白白地招供,王之寀卻故意捏造虛詞,口授逼供,離間宮闈,誣捏多命,罪惡滔天,卻又嚇詐鄭國泰二萬兩白銀,驅逐他的兒子鄭養性,飄泊無居,像這樣貪饕的奸狼,放肆地居於朝廷之上,不是太過分了麼?現在,我姑且免去深究他的罪責,著該撫按追究他的前贓,解部充餉。並將我的聖旨宣付史館,詳載顛末,播告天下。”

朱由校還命即時起用嶽駿聲,並準許天啟初年被逐出北京的鄭養性回京居住。

朱由校這樣做,無非是掩蓋當年鄭貴妃與父皇朱常洛之間的矛盾,維護皇家的尊嚴。

等到1616年6月《三朝要典》修成,王之寀、翟鳳翀、何士晉、魏光緒、魏大中、張鵬雲被定為“梃擊案”的首犯!

1616年冬,魏忠賢的忠實走狗南京府尹劉誌選公然顛倒黑白,上疏歌頌《三朝要典》,彈劾正直的王之寀、孫慎行、楊漣和左光鬥。劉誌選言該書“頌揚聖德,討伐罪惡,無微不彰,就是拿堯、舜流放四凶,推舉元、愷來比,也不過如此,誠然遊、夏也不能讚一詞。”

劉誌選極力詆毀王之寀、孫慎行、楊漣、左光鬥,而極端讚譽劉廷元、嶽駿聲、黃克纘、徐景濂、範濟世、賈繼春以及傅魁、陳九疇。並說:“慷慨憂患時局,力挽狂瀾於既倒的,是魏廣微,應當恢複他內閣大臣的地位,以繼承五臣的盛事。赤心報國,幫助編成不朽的巨典的,是東廠臣僚,應當增入簡端,以楊一德之休風。”他又說:“對王之寀宜將他正法,孫慎行宜貶去戍邊。”

魏忠賢見到劉誌選的上疏非常高興,於是嶽駿聲等人被越級提升,王之寀被下詔逮捕入獄,判處窩贓銀八千兩,王之寀最終含恨死在獄中。孫慎行也被遣去戍邊。

接著,那些曾經支持王之寀的官員們也輕重不同地遭到廷杖、流放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