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玉也是近親婚,近親結婚怎優生
近親結婚的危害是人所共知的。且不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就從醫學和優生學的觀點來看,近親結婚會增加許多遺傳性疾病的發生,這對於提高下一代的基本素質是十分不利的。
在《紅樓夢》中寶玉的結婚對象一共有三個:黛玉、寶釵和湘雲。寶釵與寶玉的婚姻是由賈母做主,采取了王熙鳳的掉包之計,在不顧黛玉的死活,違背寶玉的心願的情況下撮合成的。這樁婚姻是明顯的近親結婚,寶玉的母親王夫人和寶釵的母親薛姨媽是一母同胞的親姊妹,這是親緣關係很近的近親結婚。
後來在“薛寶釵出閨成大禮”的時候,林黛玉含恨歸天,回到了太虛幻境。這樣的悲劇雖然震撼著人們的心靈,讓我們在哀婉歎息的同時為寶黛兩人的悲慘愛情流下眼淚。但是如果我們冷靜地想一想,假若寶玉和黛玉實現自己的願望,最終走到了一起,那他們的婚姻會怎樣呢?寶玉的父親賈政和黛玉的母親賈敏是一母同胞,都是賈母史太君所生,同父同母。所以寶黛二人的親緣關係也很近,兩人結婚依舊是近親結婚。
最後隻剩下一個嬌憨活潑,開朗豪爽的史湘雲。這樣一個連醉酒都醉的那麼可愛的奇女子,如果她與寶玉結婚會幸福嗎?湘雲是賈母史太君娘家的侄孫女,和寶玉的親緣關係與寶釵、黛玉相比,雖然遠了一層,但仍是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因此她與寶玉的婚姻還是屬於近親範圍。
我國古代禁止結婚的對象是具有直接血緣關係的父女、母子、同胞兄妹等。對於姑表姐妹、姨表姐妹結婚卻不加禁止,甚至還持有鼓勵的態度,認為“姑舅親,親上親,打斷骨頭連著筋”,“人老幾輩是親戚,知根知底能放心。”這種認識當然是一種明顯的錯誤。
曆史上由於近親結婚造成家庭不幸的事例有很多。偉大的生物學家,進化論的創始人達爾文就是其中之一。達爾文的結婚對象是他的表妹愛瑪。愛瑪是他舅舅的女兒,他們兩人從小便青梅竹馬,感情深厚,由戀愛而結為伉儷。但是,他們誰也沒有料到,他們的六個孩子中,竟有三個中途夭亡,其餘三個又終身不育。這件事讓達爾文百思不得其解,因為他與愛瑪都是健康人,生理上沒有任何缺陷,精神也十分正常,為什麼生下的孩子卻都是如此呢?達爾文到了晚年,在研究植物的生物進化過程時,發現異花授粉的個體比自花授粉的個體,結出的果實又大又多,而且自花授粉的個體非常容易被大自然淘汰。這時,達爾文才恍然大悟:大自然討厭近親繁殖。達爾文意識到自己婚姻的悲劇在於近親,所以他把這個深刻的教訓寫進自己的論文。
事實上,近親結婚會導致遺傳病的發病率增高,近親結婚的後代患有智力低下、先天性畸形和各種遺傳病等比非近親結婚的要多出好幾倍。另外近親結婚的子女與非近親結婚的子女相比,死亡率要高出許多。而且近親結婚後出生嬰兒的身體矮、體重輕、頭圍小,與非近親結婚出生的嬰兒相比具有明顯的差異。所以從這些方麵看來,寶黛二人最終沒能走到一起,何嚐又不是一件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