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浙江模式新析 第一節 浙江模式的背後
改革開放以後,浙江的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全省國內生產總值從1978年的全國第十二位,躍升至目前的第四位;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相對地位也從第十二位升至第四位,增長速度居全國第一。
浙江從一個“資源小省”迅速發展成為“經濟大省”,成為我國東部沿海地區經濟發展最快最具活力的省份之一。浙江經濟的超常速發展已使得該區域成了最集中體現中國改革開放成就的表證。
造就這一奇跡的原因有很多,常被人們提起的主要有三個:非國有經濟的迅速發展,以專業市場為基礎的市場機製較早成為社會資源配置的主導機製和區域性的特色小產業群。在肯定上述分析的同時,我們還必須從更廣的層麵去探討浙江模式的形成原因。
本書在這裏想探討的便是這樣一個問題:浙江經濟快速增長中的金融推動力。我們發現,浙江模式中的“三大法寶”,如果沒有浙江特色的金融模式的支持是無法發揮如此巨大的作用的。
在發展中國家經濟起飛階段,對經濟增長形成最大約束的是資本的匱乏,尤其是那些並不被政府看重的產業與經濟主體,資本獲得的數量與容易程度就成了決定其發展快慢的最重要的變量;同時,我們也應看到,由於發展中國家的金融管製程度較深,可改進與可挖掘的潛力巨大,金融力量一旦有效釋放,對經濟增長的推進作用將會非常巨大。在浙江快速成長的經濟現實背後一定有金融部門的特殊貢獻,對此的分析與探討有助於我們更為全麵地理解浙江模式,也將有助於我們更進一步理解金融與經濟增長間的關係。
隱藏在浙江經濟奇跡現象後麵有一些值得思考的問題。改革開放後,我國的非國有製經濟相對於國有企業來說極少獲得政府在資金方麵?穴包括國有銀行貸款?雪的支持,尤其是個私經濟,但他們卻頑強地成長起來了,而且獲得了比享受支持的國有經濟成分更快的發展。一種三七錯位的說法形象地表明了這一差距,國有企業用去了社會資金的70%,對社會產出的貢獻率為30%,而非國有經濟成分正好相反。
這一點在浙江的經濟發展中最具典型性,從全省的工業總產值的增長速度看,1985年至1998年間,年均增速為15.8%,其中國有工業為1.44%,集體工業為10.10%,其他為48.33%;從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來看,一直受到政府關照的國有企業呈現了持續的下降趨勢,而其他經濟成分卻呈現了相反的發展趨勢。
這一現象發生於如此背景之下,就不得不迫使經濟學家們去思考如下一些問題:
1.快速的經濟增長需要超常的資金投入支持,在缺乏正規金融渠道——國有銀行貸款——支持的情況下,浙江的民營經濟依靠了什麼樣的金融渠道獲得了發展需要的資金?
2.這種融資渠道是以什麼樣的形式與機製運轉的?效率如何?
3.這種融資形式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如何?
4.這種金融方式如何與所謂正規的金融渠道進行銜接或導入正規渠道?
對浙江經濟發展與金融發展的解析總的來看,浙江民營經濟的成長所依賴的是與之俱來的民營金融機製,即在占主導地位的國有金融體係外成長起了一種新的金融運行機製,所以我們要分析浙江經濟增長的金融推動力,也就要對民營金融的角色做一評判,探討它們在推進經濟增長中所發揮的作用。
與非國有經濟俱生的民間借貸造就了民營經濟最初的企業家。熊彼特在他的《經濟發展理論》一書中指出,企業家的創新是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但是如果沒有來自於金融機構信貸的支持,創新活動將難以發生。浙江民營經濟的發展再次證明了這一點。民營企業家的成長是非國有經濟成分成長的最初推導力。但這類企業家最初的成長環境並不寬鬆,對他們才能構成最大約束的是:他們無法從當時社會惟一的金融機構——國有銀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支持。這迫使他們走上了自我融資的道路。
為了獲得資本,他們不得不出高價來吸引一些“膽大”的居民借錢給他們,在承受著巨大的還貸風險情況下,開始了他們最初的創業。最初的民營金融也就在這種背景下誕生了,浙江因為曆史上民間金融比較發達,所以當改革開放後較為寬鬆的政策環境出現後,民間金融便迅速崛起。正是靠了這種在當時並不合法的民間融資引導,不僅使得那些遊離於正規金融體係外的閑置金融資源流向了有用之所,而且也促生了改革開放後第一批企業家,為後來浙江整體經濟的發展造就了一批新興的推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