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政府?中流砥柱 第一節 助民營經濟百花齊放(1 / 3)

第十二章 政府?中流砥柱 第一節 助民營經濟百花齊放

對於浙江民營經濟的認識,大家比較趨同於“老百姓經濟”一說,認為浙江的民營經濟是政府“無為”的產物;許多經濟學家也認為,政府不應太多幹預民營經濟的發展。那麼,政府在民營經濟的發展過程中真的就“無為”到啥事都不用做嗎?不然!從浙江的實踐中不難發現,政府在民營經濟的發展中,正是不斷地運用了“無為”與“有為”的辯證法,不斷調整領導方式和方法,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轉變職能,提高服務意識,促進了民營經濟上規模、上檔次,走出了一條按照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進行經濟社會管理的新路子,實現了政府的歸位。著名經濟學家茅於軾認為,學習浙江經驗,關鍵是要學習浙江地方政府的職能轉變和服務意識。

一、尊重群眾創業權利而“無為”

正是浙江各級政府充分尊重了群眾的創造力,保護了群眾的創業積極性的“無為”,才贏得了民營經濟的百花齊放。

浙江民營經濟發展之快、生命力之旺盛令人歎為觀止。一個不可回避的話題也隨之浮出水麵,如何看待民營經濟?一位在浙南任職多年的幹部感慨地說:“活生生的現實使我悟透了一句話:老百姓想幹的事不去阻攔,老百姓不想幹的事不去強迫。”為此,溫州、台州等地較早提出了“不論成分重發展,不限比例看效益”。幾屆浙江省委、省政府充分尊重群眾的創業權利和自主選擇,提出“不限發展比例,不限發展速度,不限經營方式,不限經營規模”。正是這種“不限”、“不論”充分尊重了群眾創造力,保護了群眾創業積極性的“無為”,迎來了浙江民營經濟的春天。

浙江民營經濟的發展有內生因素,但政府的“無為”也為其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外部環境。以溫州為例,溫州政府的“無為”為“溫州模式”的產生、形成和發展,進而成為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先驅,起到了不可或缺的緩衝和保護作用,降低了民營經濟產生和發展的風險,降低了民營經濟的經營成本。倘若沒有這種“無為”,“溫州模式”恐怕早已胎死腹中。溫州市長錢興中說:“在溫州,凡理論與實踐發生矛盾時,先服從實踐。”於是,有相當創造力的和創業積極性的溫州人搞起了個體工商業、服務業、家庭工廠、掛戶經營、買賣合同、長途運輸、雇工經營、合股經營、(資金)聚會等等。

紹興從上世紀80年代後期起大力發展以鄉鎮企業為代表的民營經濟,提出放心、放手、放膽發展民營經濟,隻要能夠發展,對民營企業的規模、民營經濟成分進入的領域不加限製。紹興現在的民營經濟不僅存在於工貿領域,還出現在教育、公用事業如供水、醫院等等。民營經濟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繁榮。

二、自覺從競爭性領域退出是“無為”

正是浙江各級政府在發展市場經濟過程中,自覺地從競爭性領域退出的“無為”,才使民營經濟能在市場經濟中大顯身手。

金華市副市長王挺革的一席話說得好:“政府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比企業聰明,其實,企業比政府要聰明。所謂‘春江水暖鴨先知’,市場的水冷水暖,水中的‘鴨子’比你要早知道。所以,政府隻能做生產關係的文章……不能直接做生產力的文章,但目的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在市場經濟比較完善的浙江,各級政府自覺地從競爭性領域退了出來,把市場的大舞台讓給了企業,在自由的市場上,民營企業得以大顯身手。

茅於軾將浙江與西部省份做了一個對比:在資源配置方式上,西部很多政府不願意將配置資源的權力下放到市場或者直接交給企業,結果導致當地的經濟沒有活力,企業沒有競爭力;而浙江則不一樣,浙江將很多資源都下放到企業,資源的配置方式是完全市場化的,這自然有利於促進地方企業的發展和提升其參與市場競爭和分配的實力。

台州在調整企業(主體)、市場(客體)、政府這三者之間的關係時,努力減少政府直接參與或幹預經濟活動,退居幕後,突出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而政府的工作重點,則轉移到創造良好的環境上,政府主要的工作是創造寬鬆的環境,對經濟活動從宏觀政策上給予指導。以企業信貸為例,台州市的做法不是像別的地方那樣由地方政府出麵直接幹預銀行的經營活動,要求實行“點貸”,而是通過大規模調查摸底,把好的企業推薦給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