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把被動承受變成坦然接受 6、滿足的人,生活開始對你有回報
一個台灣人的電視講座上,主講人問:“各位想要多少錢才會滿足?”大家異口同聲說:“越多越好。”主講人又問:“今天我送給各位1億元新台幣,想不想要?”大家“哇”的一聲,高興地說:“要!”接下來主講人提了一個小小的要求:“大家拿到這1億元後,永遠不能離開這個屋子。”這時,所有人都不想要這1億元了。
為什麼呢?永遠不能離開這房子,那再多的錢也等於一堆廢紙。有報道說,歐洲人的“精神利潤”比美國人高。雖然他們的收入要比美國人低30%左右,但美國人工作的時間遠遠多於歐洲人。歐洲人更多地把金錢和時間花到度假、福利享受和精神消費上,所以歐洲人的幸福指數高於美國人。由此看來,錢並不是越多越好。正如那位台灣主講人所說:“人人都愛錢,但並不是愛錢本身,而僅僅是把錢當作墊腳石,用來幫助我們實現理想、夢想而已。”
一個美國暴發戶,車禍中轎車被撞毀了,他號啕大哭:“哎呀!我那可憐的奔馳啊!”過路人發現他的胳膊沒了,就生氣地說:“就知道哭你的車,看看你的胳膊吧!”富豪衝著胳膊所在的部位望了一眼,接著大哭起來:“哎呀!我的勞力士啊!”這是一個富裕社會中的精神乞丐的笑話。通過他的舉止,可以看到他精神上的貧窮,除了錢就窮得什麼也沒有了。的確,金錢與幸福並不成正比,金錢的多少並不代表幸福的有無。真正的幸福是一種精神感受。追求金錢可能幸福快樂,但擁有金錢並不一定能夠得到幸福。這個道理印證了那句流行語:沒有錢是不行的,光有錢是萬萬不行的。
一個人對事物的限製越少,他對事物的接納性就越開放。換句話說,他內心滿足的度量值就比較小。因此,他就是一個容易滿足的人。比如說,你對你的擇偶標準很嚴格,帥氣、有錢、有地位、懂得浪漫等,你要這樣一個人成為你的丈夫才能得到滿足。這種情況下,你恐怕要大失所望了。你內心渴求的滿足值越大,你就越是得不到滿足。相反,你能容納對方的某些缺點,彼此真誠相待,攜手共進,那麼,即便是沒有達到你原先設定的那種條件,你同樣是幸福的。在相濡以沫中,你體會到了滿足帶給你的快樂。由此,可以說,一個人內心的滿足與否,與外界的事物沒有多大關係,而一個人對事物的接納性卻嚴重影響了他內心的滿足感。我們可以將這種接納性稱之為滿足的度量值。
一個知道滿足的人,他對物質的追求實際上並不狂熱,因為他對物質的追求有節度,懂得什麼是他的基本所需,什麼是無止境的欲望。每個人的基本所需是必不可少的,我們為此而努力奮鬥,理所當然,這是為了人的生存需要,源自本能追求。欲望則是一種超乎基本所需之外的東西。在基本生存沒有得到滿足時,它就如同一股暗火,隱藏在你的內心深處,你沒有更多的物質欲望,內心處於一種相對平衡的狀態。這種平衡也是一種滿足感,一種和諧美妙的滿足感,伴隨著愉悅、成就等心理感知在裏麵。當你的基本所需得到滿足,並且有剩餘時,你的欲望很有可能會擴大,那股隱藏在你內心深處的暗火將不再是暗火,而是越來越炙熱。這時,你需要得到更多,才能讓你獲得更多的滿足。可人畢竟不是為了活著而活著。這個世上有正道和邪道之分。邪道中的人自然是認為人的欲望越大越好。然而,正道中人則認為,當人的基本所需得到滿足後,他們會追求文化等內在的精神類的東西,他們的追求不再庸俗與膚淺,低迷與沉淪。他們在逐漸產生的內在進步與升華中體會到和諧、安寧、愉悅的滿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