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篇 雍 正
雍正帝胤禛(1678年~1735年),是康熙的第四子。康熙六十一年,45歲的胤禎繼承帝位,在位13年,死於圓明園。廟號世宗。年號雍正。繼位後勤於政事,安定民生,獎勵墾荒,發展農業生產,實行攤丁入畝,保證賦稅收入。對知識分子則屢興文字獄。雍正七年(1729年),建立軍機房(後改軍機處)加強專製,在位期間,調節緩和了社會矛盾,,為乾隆盛事準備了更充分的條件。
爭奪皇位
胤禛是孝恭仁皇後烏雅氏所生之子,他於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被封為貝勒,四十八年(1709年)晉封雍親王。此間諸皇子為謀求儲位,各結私黨,勾心鬥角極為激烈。胤禛沒有參加皇太子黨,也沒有參加皇八子黨。他表現出既誠孝皇父,也友愛兄弟的態度,使他躲避開皇父與兄弟兩方麵的矢鏃,而安然無恙。勤慎敬業。胤禛盡量避開皇儲爭奪的矛盾,極力表現自己不僅誠孝皇父、友愛兄弟,而且勤勉敬業。凡是皇父交辦的事情,都竭盡全力去辦好,既使皇父滿意,也使朝臣口碑相傳。自結婚後30年的實際磨煉,使他對社會、對人生有了深刻認識與深切體驗,為雍正後來登上皇位準備了條件。戒急用忍。胤禛的性格,有兩個特點:一是喜怒不定,二是遇事急躁。康熙就此曾經批評過他。
康熙帝駕崩後“煮豆燃豆萁”一幕就出現了:雍正元年四月初三在安葬康熙的靈柩後,雍正把胤禛留在湯山軟禁了起來;此後十天(四月十三)雍正下令逮捕胤禛家人雅圖、護衛孫奉、蘇伯、常明等人,雍正曾就胤禛“在軍聞有吃酒行凶之事”審訊彼等,“回奏並無”,以致“上怒”,令將上述人“拿送刑部,永遠枷示”,對十四阿哥已經是“山雨未來風滿樓”;雍和宮萬福閣(雍和宮原係雍正即位前的府邸)據親眼目睹康雍時期皇室內部權力之爭的宗室成員弘旺所撰寫的《皇清通誌綱要》所載:四阿哥原名胤禛,十四阿哥原名胤禎;在雍正即位後,十四阿哥才奉新君之命改名。四阿哥胤禛的“禛”與十四阿胤禎的“禎”,不僅同音,而且字形也極為相似。雍正不僅奪了十四阿哥的皇位,連他的名字胤禎也一起奪了。按照雍正所承認的他自己的即位是康熙臨終時“倉促之間,一言以定大計”,一個命似殘燈將盡的老人用含混不清的詞語來口述遺囑,要想區別胤禎與胤禛的確是力不從心,誰也無法排除四阿哥乘機捷足先登的可能。胤禛在給十弟的信中所表露的“大勢已去,時不再來”,完全可以作為四阿哥搶先一步的佐證。胤禛本人對皇儲地位雖然並不那麼孜孜以求,但他卻是八阿哥、十四阿哥的支持者。胤禛在康熙的眾多兒子中最會經營,也最為富有,據給胤禛掌管財務的秦道然披露,胤禛家產中的現銀就不少於70萬兩,這筆財產就成為八阿哥、十四阿哥謀求儲位的經濟保障。最後,胤禛內倚理藩院尚書隆科多的特殊地位,外借四川總督年羹堯的兵力,在隆科多宣讀的康熙皇帝“傳位於皇四子”遺詔的安排下,繼承了皇位,次年改年號雍正。
胤禛雖然即了帝位,但以皇八子允禩為首的當年爭奪儲位的勁敵,並不甘心自己的失敗,他們散布流言,製造事端,以發泄憤懣之情,動搖剛剛易主的皇權。雍正對他們分化瓦解,撤職監禁,予以嚴厲打擊。為表明繼位的合法性,雍正以極為隆重的喪禮,將聖祖葬入景陵,使其成為清代第一位土葬的皇帝。他又以不忍動用先皇遺物為由,將清帝處理政務之所,從乾清宮移至養心殿,養心殿從此而成為清廷的政務中心。在整肅皇族中反對派的同時,對當年的功臣、即位後的心腹之患--隆科多和年羹堯,雍正也毫不手軟,以“居功自傲,蔑視皇權”為由,施以削權、調任、抄家、遣戍,直至處決的嚴酷懲罰。
改革措施
雍正元年(1723年)是清朝入關的第八十年,許多社會矛盾,盤根錯節,積累很深。他盛年登雍正“為君難”璽極,年富力強,學識廣博,閱曆豐富,剛毅果決,頗有作為。康熙政尚寬仁,雍正繼以嚴猛。雍正在位短短13年,他最主要的特點是“改革”,可以說雍正是一位改革型的皇帝。雍正改革措施,列舉以下六點:
第一,整頓吏治。康熙晚年,身患中風,標榜寬仁,吏治鬆弛,貪汙腐敗,已然成風。雍正在長年皇子生活中,對皇父晚年弊政,看得較為清楚。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他大刀闊斧、雷厲風行地連續頒布11道諭旨,訓諭各級文武官員:不許暗通賄賂,私受請托;不許庫錢虧空,私納苞苴;不許虛名冒餉,侵漁貪婪;不許納賄財貨,戕人之罪;不許克扣運費,饋遺納賄;不許多方勒索,病官病民;不許恣意枉法,恃才多事等。嚴誡:如因循不改,必定重罪嚴懲。二月,命將虧空錢糧各官即行革職追贓,不得留任。三月,命各省督、撫將幕客姓名報部。禁止出差官員縱容屬下需索地方。後以戶部庫存虧空銀250餘萬兩,令曆任堂司官員賠補。同年設立會考府,進行審計,整頓收支。這一年,被革職抄家的各級官吏就達數十人,其中有很多是三品以上大員。與曹雪芹家是親戚的蘇州織造李煦,也因為經濟虧空而被革職抄家。《清史稿·食貨誌》說:“雍正初,整理度支,收入頗增。”史家評論說:雍正“澄清吏治,裁革陋規,整飭官方,懲治貪墨,實為千載一時。彼時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風俗,貪冒之徒,莫不望風革麵”。說明雍正整頓吏治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