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技巧——非標準方法所贏得的 58.盧梭——使他們在自己的過失所造成的後果中得到教訓
盧梭簡介:
盧梭(1712—1778),出生於瑞士日內瓦一個鍾表匠的家庭。是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是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啟蒙運動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在哲學上,盧梭主張感覺是認識的來源,堅持“自然神論”的觀點;強調人性本善,信仰高於理性。在社會觀上,盧梭堅持社會契約論,主張建立資產階級的“理性王國”;主張自由平等,反對大私有製及其壓迫;提出“天賦人權說”,反對專製、暴政。在教育上,他主張教育目的在培養自然人;反對封建教育戕害、輕視兒童,要求提高兒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張改革教育內容和方法,順應兒童的本性,讓他們的身心自由發展,反映了資產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從封建專製主義下解放出來的要求。主要著作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社會契約論》、《愛彌兒》、《懺悔錄》等。
盧梭教子故事:
盧梭是18世紀法國著名教育家。他善於啟迪孩子的童心,更善於運用教育法則去教育培養孩子。
盧梭有個兒子,從小聰明可愛。一天,夫婦倆帶著兒子上街,在一個商店裏,兒子被玩具櫃裏的小積木、小車等玩具吸引住了。兒子拉著盧梭的手說:“爸爸,給我買輛小馬車吧!”望著兒子那企盼的目光,盧梭說:“乖兒子,買玩具可以,但必須答應爸爸的條件。”兒子眨了眨聰明的眼睛,心想隻要能有玩具玩,什麼條件都可以答應。於是高興地說:“爸爸,我答應你的條件。”
盧梭對兒子說:“買玩具是用於開發智力,如果你不愛惜玩具,故意將玩具摔壞或丟失,爸爸再不給你買第二次。”6歲的兒子高興地說:“這還不容易麼?”“真的麼?”盧梭認真地說。兒子回答說:“有媽媽作證。”“好!”盧梭伸出手指和兒子拉了勾。於是高高興興地給兒子買了小積木、小馬車等許多玩具。
兒子天天把玩著小積木、小馬車模型可高興啦。可是他玩了幾天以後,便把這些玩具砸了個稀巴爛。一日,盧梭從書房裏出來看到那被砸爛的玩具,傷心極了。他當時沒有批評兒子,隻是想:“兒子這樣不愛惜東西怎麼行呢?一定要好好整治好兒子這個毛病。”
沒過多久,兒子又嘟噥著問盧梭的夫人要求買玩具。盧梭夫人沒有答應。兒子便纏著母親哭哭啼啼,盧梭夫人動了惻隱之心,便來向盧梭提出再給兒子買玩具。盧梭對夫人解釋說:“買幾件玩具是件小事,可是縱容了兒子有意損壞東西,養成了不愛惜東西的習慣則是件大事。”盧梭夫人點了點頭,認為盧梭說得有理。於是夫婦倆形成一致的意見:不再給兒子買玩具。兒子嚐到了父親的厲害,從此再也不敢隨意損壞東西了。
後來盧梭從這件事情上得到了很大的啟發:孩子有意摔壞了玩具,就不給他新玩具玩;孩子有意撕破了衣服,不給他換新衣服,就讓他穿破的;若是孩子打碎了房間門窗的玻璃,不給他安裝新玻璃,就讓他受凍等等,使他們在自己的過失所造成的後果中得到教訓,受到教育。後來,盧梭把他的這一思想寫進了教育著作,形成了一條著名的教育法則,這就是:自然後果懲罰法。
育子點撥:
盧梭的這個“自然後果懲罰法”實際上就是人們常說的“自作自受”的方法。其實這個方法有不少家長對孩子進行教育時,就自覺不自覺地采用了。采用這種方法糾正孩子的過失,教育孩子最簡便省事,效果也比較好。下麵,我們就來論述一下使用這種方法要注意的問題等。采用“自然後果懲罰法”的教育法則,體現了父母對孩子的嚴格要求,不姑息放任,不袒護偏私。通過孩子自己的過失所得到的自然懲罰,使之能體驗到行為過失帶來的不良後果,不是人為的、另外給予的懲罰,孩子較能接受得了,抵觸情緒小,能夠從不快、痛苦中引起反省,促使其改正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