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同性戀者的社會地位 2 公眾對同性態度的改變(3 / 3)

在馬爾庫塞看來,“性反常”本身無視生殖秩序的壓抑的要求;堅持以快樂為性的目的。性反常者是與現實原則相對立的快樂原則的擁護者,因為性反常行為表現了某種不受時間空間和對象選擇限製的性活動,表現了不受性器官限製的多種形態的性活動。他們對當代文明必然造成的部分喪失性特征的個人構成了威脅。馬爾庫塞並不是認為怎麼做都可以,而是對所謂“性反常行為”加以認可,認為這種行為的基礎是受到壓抑的人類潛能與自發性的釋放。他認為同性戀現象中包含著革命的潛力,是對生殖秩序的反叛,同時指明了某種更充分的愛欲意義,代表了肉體的可能性的充分實現。

除了對性行為的生育目的的反叛,更有人從美學角度來理解同性戀的愛欲。萊文森從這一角度提出的重要論點與馬爾庫塞的觀點十分接近。他認為,在古希臘人那裏,性屬於美學領域。也就是說,古希臘人被所有的美的東西所吸引,而不論它屬於男性還是屬於女性。他們不注重對象的性別,隻注意它是美的還是不美的。他們在男女兩性之間不加區分,認為沒有絕對的界限,沒有隻吸引此性不吸引彼性的東西。因此,在異性戀和同性戀的吸引力之間也沒有明顯的界限。吸引力不以性器官的區別為基礎,而是服從於秘密的美學原則。對象可以很容易地從男性轉到女性,在性交色認同下可以認為是中性的。(萊文森,第四三——四四頁)其實,弗洛伊德也表達過類似的思想,它指出:“古代於現代情欲生活的差別裏最為驚人的是:古人看重本能本身,而我們太強調對象的重要性。古人視本能為萬有之源,甚至不惜因而提升低級的性對象;我們則蔑視本能的活動本身,隻有麵對美好的對象時,我們才能從容其活動。”(弗洛伊德,第五一頁)

總而言之,自從以上述各位大思想家為代表的理性主義運動興起之後,一種對同性戀的全新的觀點迅速在公眾中傳播開來,即認為同性戀不傷害他人,對社會的影響也不直接,就象酗酒或自由戀愛一樣。它即不是犯罪和邪惡,也不是心理疾病,而是一種屬於少數人所有的生活方式。人們對於這種有異於常人的少數人的行為方式有了更大的容忍度。

一九七八年,社會學家鮑曼對三二一名異性戀者的研究表明,他們對同性戀的態度比許多同性戀者和立法者寬容得多。他們中得大多數人不但不反對同性戀,反而讚成取消對同性戀的種種製裁措施。持這種寬容態度的人們具有下列特征:年輕、無宗教信仰以及交過同性戀朋友等等。(鮑曼,一九七九年)

盡管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同性戀本人的自我評價也有了很大的改變,但是,不可否認,仍舊有不少人繼續保持著對同性戀傾向的否定態度。在一九八三年美國舉行的一次民意測驗中,雖然有百分之六十五的人認同同性戀者應當獲得平等就業的機會,但隻有百分之三十二的人讚成把同性戀作為一種可供選擇的生活方式來看待。尤其在發現了同性戀者是艾滋病的高危人群這一事實之後,人們對同性戀的反感有所回升。美國前總統裏根的助手布坎南在報上寫到:“可憐的同性戀者,他們已經向自然宣戰,而現在,自然正在施以可怕的報複。”無獨有偶,我國一位性病專家在北京召開的愛滋病國際研討會上居然說:“愛滋病是上帝對同性戀者的懲罰。”在一九八三年夏天,一位美國牧師居然建議把同性戀者圈在一起,像對待有病的動物一樣,把他們隔離起來。由此可見,人們對同性戀的厭惡和仇視還遠未消除。但是,正如一位社會學家所說的那樣:“在越來越多的地區,人們顯得越來越寬容,總的趨勢是,同性戀者正在逐漸取得應有的自由和權利。”(斯馬,第八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