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鬼鼻可以嗅取活人生機!
天賦小神通嘛,非要說的話,可能就是一隻鬼的某種本能了。
李原生前經曆的冤屈故事,其實並不複雜,甚至有些俗套。
簡單來說,就是他自不量力,惹了不該惹的人!
縣內富戶之子當街打人行凶,強搶民女,李原遇見後心懷正義,當街阻止,又嗬斥了幾句。
師長教導哲理,講的是世間自有公道,正邪之辯不能僅在心中,還應付出實踐。
如此一來,世人皆知對錯,知禮守信,豈不天下太平?
李原深以為然!
然而師長卻沒教他拳腳功夫,也沒給他可仰仗的勢力。
初出茅廬,就以為天下之大,皆可去得,不平之事,也可管得。
然而現實總是殘酷,不自量力的後果遠比想象可怕。
多管閑事不僅自己被打,還無意間害了家中親人性命。
那劣紳之子當街打的李原連連吐血,倒地不起。還不解氣之下,又帶著惡奴來到了李原家中。
他父親上前理論,不料被惡奴一鐵錘給砸爛腦袋,喪命當場。
李原母親見此也不由上前搏命,卻被眾人綁了起來,扔進了水井之中活活溺死。
李原那時還未知曉家中變故,忍著傷痛去縣衙告狀。
可那縣令連連瞌睡,扯東拉西,根本無視李原口舌。
等李原失意,前腳離開縣衙,卻沒想後腳又卷入了一場陷害,自己莫名被抓進了大牢。
原來竟是被惡人反咬一口!
告他之人正是那劣紳之子,罪名也是及其可笑,乃是弑父弑母,戕害雙親。
大堂之上,有同窗師長證言。
他們都能一邊攥著銀子,一邊證明:李原不敬經典,不尊師長,行為放蕩,乃是讀書人中的敗類。
李原一一辯駁,然而口舌之利怎抵黃白之威?
後來又有相鄰親族再證!
說李原不守孝道,苛待父母,乃是個十足十的敗家子,表示李家二老會死於這個畜生之手,完全是合情合理。
李原那時已經懶得說話了。
給他致命一擊的,是一群最關鍵的‘目擊證人’。
那些個證人由劣紳家奴友情客串,都說自己親眼看見了李原是如何用鐵錘砸爛了李父的頭顱,又是如何將李母綁了,推入水井之中。
並且還呈上了一柄帶血的鐵錘,來作為關鍵定罪證據。
李原徹底傻了!兩行血淚止不住向外流淌。
接下來就該是認罪畫押了。
李原抵死不從。
然而抵死不從也是無用,這件事由不得他。
縣令命人上刑,將李原打昏,然後又令衙役拿起李原的手,在狀紙上按下了認罪手印,至此,一樁人命大案終於告破。
堂下百姓紛紛跪地,當著已經昏死過去的李原身前,大呼青天之名。
場麵皆大歡喜,其樂融融,鄉紳當即表示要重修縣衙,以顯當地百姓愛戴心意。
李原即便昏迷過去,他的耳朵也不禁流淌出了兩條血痕。
......
前塵之事並沒有隨著李原屍身,一同埋入塵土。
鬼魂自亂葬崗遊蕩著,來到了縣衙府邸門前。
“都說衙堂之中有神靈異獸護佑,我今天倒是要看看是真是假!”
麵對未知,李原已經沒什麼可畏懼的了。
如果真相令人失望,他也並不留戀如此世間。
鬼魂穿門而過來到堂中,悠然抬頭,就見到了那塊明鏡高懸匾。
期間沒有任何事情發生。
看來神仙異獸之說,果然是假。
隨後,他就一直用目光死死盯著那牌匾,仿佛想要將其看清楚、看透徹。
足足過了一個時辰。
鬼魂曬然一笑,也不知領悟了什麼,就飄動身軀進入到了後堂。
一縣衙府分前後兩個部分,前方辦公,後方住著縣太爺家眷。
正值深夜,縣太爺一家已經悉數入睡,後堂僅有三五家丁守衛執勤。
李原尋遍府邸終於找到狗官臥房,他穿牆而過來到了老爺和小妾的床頭。
這縣太爺姓許,名尊河,壽數已知天命。
此人長得倒是有幾分中正模樣,可卻是個不辦人事的禽獸畜生。
旁邊小妾風華正茂,頂多二八年華,看起來水靈可人。此時她衣著單薄,素紗之下玉體曼妙,春光乍泄。
李原枉死之前一直循規蹈矩,又哪裏見過此等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