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嚐自謂“陳言之務去”,想其時陳言之為禍,必有出於目不忍見、耳不堪聞者。使天下人之心思智慧,日腐爛埋沒於陳言中,排之者比於救焚拯溺,可不力乎!而俗儒且栩栩然俎豆俞所斥之陳言,以為秘異而相授受,可不哀耶。
在評價我國詩歌史時,葉燮秉持了與袁宏道、李贄、錢謙益,以及王士禎等學者極為相似的立場,認為詩歌在每一個時期都有各自的優點,而不像明末清初的一些詩歌流派那樣,隻推崇唐、宋的詩歌。
則夫作詩者,既有胸襟,必取材於古人,原本於《三百篇》、《離騷》,浸淫於漢、魏、六朝、唐、宋諸大家,皆能會其指歸,得其神理。以是為詩,正不傷庸,奇不傷怪,麗不傷浮,博不傷僻,決無剽竊吞剝之病。
如同房子平淡就沒有吸引力一樣,詩歌如果寫的不生動也是如此:
同時,葉燮認為,胸襟、材料、匠心、文辭,這些因素可以通過後天的學習形成。葉燮還提出,詩歌必須包含理、事、情、氣,而詩人也必有識、膽、才、力,才能創作出流傳久遠的詩作。
葉燮認為,詩歌所表現的內容應是客觀的事物的“理、事、情”。他說:
與詩歌這3個客觀或物質的方麵相匹配的,是詩人所應具備的4個主觀或個人的品質也就是才、膽、識、力。這4個品質同3個物質方麵結合起來就可以作詩。關於這四者,葉燮是這樣說的:大凡人無才,則心思不出;無膽,則筆墨畏縮;無識,則不能取舍;無力,則不能自成一家。
使無識,則三者俱無所言乇。無識而有膽,則為妄、為鹵莽、為無知,其言背理、叛道、蔑如也。無識而有才,雖議論縱橫,思致揮霍,而是非淆亂,黑白顛倒,才反為累矣。無識而有力,則堅僻、妄誕之辭,足以誤人而惑世,為害甚烈。
“活法”是指詩人運用“匠心”、“神明”、“巧力”自由組織詩篇的一種創作路徑,也就是他說的“虛名”。“虛名”要以“定位”為基礎,在體格、聲調、蒼老、波瀾等形式和原則之外,去表現客觀對象的理、事、情,做到內容和形式的完美結合,要以性情、胸襟、才調,去領會古人詩歌的章法布局和所要表達的內在道理,做到創作的靈活。
葉燮認為,“死法”毫無用處可言,因為隨著曆史與文學的變化,以前有效的東西發展到後來就不再有效。以前的聖人有他們自己的法則,但後來的詩人也必須遵循當時的法則。如果堅持老的方法,詩歌就不會充分表達詩人的靈性或時代的狀況。
葉燮認為,“活法”就是活的“自然之法”,藏於宇宙深奧的內在規則之下,隻有在自然界大變動時才可以觀察到。在詩歌裏,“活法”體現於詩人的“匠心變化”中而言語卻不能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