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心明確強調“女子不讓須眉”
在《〈關於女人〉抄書代序》一文中,冰心抄錄了《紅樓夢》中的一段話,強調的是一種十分明確的“女子不讓須眉”(亦即“誰說女子不如男”)的婦女觀。序中雖然說這部作品是“假語村言”,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都有人物原型,其中也包括了冰心本人的人生經曆。《關於女人》的開篇題為《我最尊敬體貼她們》。在這篇文章中,冰心以她理解的男性眼光,在女性種種優點中,首先列出了三個:即溫柔,忍耐,細心。不過,“忍耐”似乎可以涵蓋在“溫柔”之中。“細心”固然是美德,不過在男性眼中,“漂亮”和“忠實”肯定會比“細心”更重要。
男人希望配偶漂亮,但自己不漂亮,並無潘安之貌,怎麼辦?所以冰心告誡說:“我以為男子要談條件,第一件就得問問自己是否也具有那些條件。比如我們要求對方‘容貌美麗’,就得先去照照鏡子……”這的確是男性求偶者的一帖清醒劑。
在這篇文章中,冰心最表同情的是既操持家務又外出工作的職業婦女——這也許跟冰心本人的身份不無關聯。她感到婦女爭取到參加社會勞動的權利之後,就使自己承擔起雙倍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工作和家庭兩不放棄,女性就會被這兩股繩索絞死。因此她強調,婚後的男人不能把家務的責任完全推卸給太太。
中國婦女衝破家庭桎梏步入社會,萌芽於清末,興起於五四新文化運動之後。由於一部分女性跟男性同樣獲得了受教育的機會,因而就具備了通過謀職獲取獨立經濟來源的條件,在政界、商界、醫療界、教育界開始閃動出女性靚麗的身影。不過在黨政機關服務的女性在職員中隻占百分之三左右,大多數婦女所從事的還是從家務衍生出來的職業——主要是教育。不過,對於女性而言,在家庭和事業之間進行選擇必然會麵臨兩難的境遇。其實早在1933年10月21日,魯迅在《關於婦女解放》一文中就談到過這種情況:一方麵,由於兩性之間“生理和心理上”的差別,女性必然在家庭中承擔一些特殊的職責,比如不能“隻給自己的孩子吸一隻奶,而使男子去負擔那一半”;另一方麵,婦女又必須“得到和男子同等的經濟權”,否則所謂男女平等“就都是空話”。(《南腔北調集》)1942年6月7日,巴金在致楊靜如的信中也寫到:“人不該單靠感情生活,女人自然也不是例外。把精神一半寄托在工作上,讓生命的花開在事業上麵,也是美麗的……”(《巴金全集》第22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33年8月)為了給束縛婦女的這“兩股繩索”鬆綁,20世紀40年代初,沈從文曾在《戰國策》刊物上提出了“婦女回家論”,但隨即受到了聶紺弩、葛琴等進步作家的批判,認為婦女首先“應該是社會的人,是社會活動的參加者”,隻有從事更遠大的事業,才能成為“新時代的賢妻良母”。
《關於女人》第二篇叫《我的擇偶條件》。早在1923年4月,被稱為“性博士”的張競生教授就已經提出:“愛情是有條件的,這些條件包括感情、人格、狀貌、才能、名譽、財產等項。條件愈完全,愛情愈濃厚。”(《愛情的定則與陳淑君女士事的研究》,1923年4月19日《晨報副刊》)這一觀點受到了不少人反駁。這些人認為:“戀愛就是戀愛。愛情的成分是至高無上的感情,加上性的感覺或更加入性的行為,而不容摻入其他條件,否則就不是純正的戀愛。”針對這種看法,張競生再次強調,愛情並不神秘,無條件即無愛情。男女之所以相愛,或因為情欲的衝動,或因為感情作用,或因為社會製約,那些反對“愛情有條件”的人,都承認“愛情是各種感情結合而成”,這就無異於肯定了感情是構成愛情的第一個條件。(《答複“愛情定則的討論”》,1923年6月20日至22日《晨報副刊》)
在《我的擇偶條件》中,冰心模擬“男士”的口吻,提出了二十五個條件,包括籍貫、年齡、職業、身材、文化教養……這些條件有些很符合冰心本人的性格,比如“喜歡海”“喜歡生物”“喜歡微醺的情境”……這些條件還曲折反映出作者為人處世是很注重“嗜好與習慣上的小節”,而不苛求對方的容貌和財力。
“母愛”是冰心作品的基礎主題
冰心《關於女人》一書共寫了十四個女性,首先寫的是《我的母親》。母親是冰心生命的創造者,也是她最初和最後的戀慕。“母愛”是冰心作品的一個基本主題。她認為,母愛是心靈的故鄉,生命的綠洲。母愛是人的一種天性,並不需要理由。母愛雖然或隱或顯,或出或沒,對於兒女而言都不差毫分;無論子女貧富或貴賤,母愛都不分厚薄。在《繁星》《春水》《寄小讀者》《南歸》《再寄小讀者》中,讀者都能看到她母親聖母般的身影,都能聽到她對母愛深情而熱烈的謳歌。在冰心筆下,母親是春光,她的膝上和懷裏,是孩子避風的港灣。我銘刻於心的是一首小詩:
母親嗬!天上的風雨來了,
鳥兒躲到它的巢裏;
心中的風雨來了,
我隻躲到你的懷裏。
(《繁星·一五九》)
但是,冰心母親的形象在我心目中原本是抽象的,讓她立體化呈現在我心中的正是這篇《我的母親》。這篇作品雖然敘述者是虛擬的,但內容則基本屬實。讀了這篇作品,我才知道冰心的母親不僅是傳統意義上的“賢妻良母”,善於相夫教子,跟子女之間建立了一種亦母亦友的關係,而且“有現代的頭腦,穩靜公平的接受現代的一切”。文中有一個生動感人的細節:大約是1908年一個大雪夜裏,冰心“幫著母親把幾十本《天討》一卷一卷的裝在肉鬆筒裏,又用紅紙條將筒口封了起來,寄了出去”。原來當時正值反清民族民主革命高潮,冰心的幾位舅舅都是同盟會的會員,她母親就是這樣秘密協助他們從事革命活動。文中所說的《天討》,是《民報》發行的一種臨時增刊,章太炎主編。該刊刊登的《討滿檄文》,曆數滿族貴族統治集團的十四宗罪狀,在當時產生了強烈反響。
新中國成立後,冰心又有兩篇寫母親的文章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一篇是1979年發表於《福建文藝》4、5期合刊的《我的故鄉》,另一篇是1988年3月8日發表在《人民政協報》上的《我的母親》。
《我的故鄉》寫的是冰心的家世。文中給我印象至深的是,1894年至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期間,冰心之父作為“威遠”艦上的槍炮二副,隨時有犧牲的可能。此時她母親悄悄買了鴉片煙膏藏在身上,如果父親一旦殉國,她就立即服毒自盡。這件事的意義已經掙脫了封建“節烈觀”的樊籬,而具有鮮明的反帝愛國主義色彩。在這篇文章中,我第一次知道這位讓兒女引以為榮的母親,名字叫做楊福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