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依歌忙攔住她,“別去!”她拉著陳宛嚀往前走,逃也似的,越來越快,像急著讓陳宛嚀離開案發現場。過了三四百米,陳宛嚀不留心,腳一崴,她本能地抓著柳依歌,所幸沒有摔倒。
柳依歌連忙停下,轉過身,陳宛嚀單腳站著,彎腰把鞋拿起來,高跟鞋鞋跟幾乎是齊齊地斷了,隻剩下一小片還藕斷絲連。
陳宛嚀很惋惜地把鞋子拿在手裏,細細端詳,自言自語,“我很喜歡這雙鞋的!”柳依歌順著她的話道,“是啊!樣子很好看呢。”陳宛嚀說,就是左腳有點卡,我不常穿,可是每到這個季節就想拿出來穿兩天。
柳依歌不由想到關於婚姻如鞋子的比喻,就說,“再好看不舒服有什麼用,扔了吧!”陳宛嚀也一動,“其實李含這人挺好的。就是我們不合適!”然後,她把另一隻鞋子也脫下來,把兩隻鞋子提在手裏打量了一眼,就往旁邊的垃圾筒一扔。
柳依歌打量了一眼,陳宛嚀光腳站在春天的晚風裏,倒是別有一番風情。可是,現在這冰冷的柏油馬路上,風情凍人。隻是此凍人非彼動人。
陳宛嚀走了兩步,問柳依歌,咋辦?柳依歌說,你站在這裏,我去買鞋!陳宛嚀環顧四周,這裏離商場遠著呢。要不,你背我。
柳依歌知道這鞋子的壞和自己有很大關係,但她寧可賠一雙鞋子,也不願去背她,她馬上否決,“不!”陳宛嚀不依,“那你叫宋陌昌來背!”
這一提,柳依歌的心又一疼,自己還真不曉得宋陌昌在哪裏呢。她便哼一聲,“想得美!”然後,又說,“我先去看鞋!你在這兒使苦肉計,也許有豔遇呢!”
陳宛嚀雙手一拍,好!
4。
柳依歌一路邊走邊看,哪有什麼鞋店!她轉念一想,買皮鞋本人不試,很難合腳,不如將就先回去,改天再給她買。打定主意,她便走進一家超市,選了雙女士拖鞋,然後往回返。
走出沒幾步,陳宛嚀打電話,叫柳依歌到她家小區門口。柳依歌打了輛車到了陳宛嚀家,隻見她正坐在呂佳賀的摩托車上喝酸奶,呂佳賀正站在旁邊,低著頭。
柳依歌過去,“你倆認識?”呂佳賀忙說,柳工!她——,陳宛嚀打斷他,偶遇。柳依歌把鞋遞過去。陳宛嚀一看是雙拖鞋,想想這麼晚了,也隻能將就了,她便把鞋穿上,跳下來,“謝謝你!小呂。”
小呂看了看柳依歌又看看陳宛嚀,道了聲再見,就騎著摩托車走了。柳依歌看了看陳宛嚀,穿上拖鞋,她那雙高檔真絲連衣裙,馬上華麗麗地降級為連體睡衣。
柳依歌說,那我走了!陳宛嚀說,“上去聊聊!”柳依歌原本也這麼想的,可是,她跟呂佳賀回小區也不給打個電話,叫她白忙亂,加上,她問兩人怎麼認識,陳宛嚀打斷呂佳賀的話,總讓她感覺中間有什麼不可告人的東西,她便心裏有些不悅,“不去了!”
陳宛嚀指指她家的窗戶,“要是以前,叫李含來接我,然後背我上樓就好了!”今天這一番周折原本因李含而起,不想最後又提起了李含。就像大學時的臥談會,無論以什麼話題開頭,最後都以美食而結束,聊到大家饑腸轆轆時,集體失言,每個人都在對美食的無限向往中進入夢鄉。
柳依歌害怕陳宛嚀記憶的閘門一打開,回憶就如洪水猛獸迎麵撲來,便連忙說,“你快點上去吧!”她自己就出來,攔了輛車回家。
陳宛嚀獨自上樓來,打開燈,突然想喝杯濃濃的紅茶,茶有,可水壺裏空空如也。她便接了水,把電熱壺插上燒水。不一會,水就發出赤赤赤的響聲,陳宛嚀到客廳,坐下,又躲在沙發上,看到客廳的吊燈,就想起當初裝修房子時,她和李含到新開的“陽光燈俱城”選燈。有家店老板是個溫州人,白白淨淨,說一口不太熟練的溫州普通話,他總喜歡跟陳宛嚀聊這裏的天氣,你們這兒的天氣冷得人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