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不同經曆的各類移民,在近代上海充滿機遇的社會中,逐步轉變為工商業經濟中多層次的近代市民。近代上海市民是在資本主義經濟條件下,產生的新興社會群體,與傳統社會形態中的城市居民有著本質的不同,具有現代性的價值取向,主要表現為:從個體對等級和權力的盲目依附,轉變為對平等和自主的崇尚,對社會法製和政治民主有自覺追求。
市民群體的各個階層是開放流動的,靠奮鬥實現自身利益。雖然各個階層之間存在著矛盾和鬥爭,但他們又是利益攸關方,為了實現自身利益,必須維護各方的某種共同利益。近代上海市民群體是新生產方式的產物,是多元利益主體有機結合的市民社會統一體。
二、市民社會與近代社團發展
在近代上海的市民社會裏,傳統的政治威權趨於解構,新的社會保障組織——社團,逐步建立起來。
清末民初的上海,各種行業公會、同人組織、職業團體、聯誼團體、幫派組織,包括同鄉會、會館公所等,成為市民社會重要的組織結構。時人讚道:“滬上人文薈萃,開化最早,故會亦最多,凡學界商界各團體,往往聯合同誌,設立章程,以謀種種公益之發達,誠足嘉也。”“自1843年至1911年近70年時間裏,上海城廂內外新建或改組的會館公所至少在110所以上,其數量遠遠超過了前近代上海200年間所建會館公所的總和,也超過了極盛時蘇州的會館公所的總和。”其他新興的行業團體、學會、研究會、職業社等等更是豐富多彩,不勝枚舉。
社團在近代上海大量產生的現象,主要是由近代意義的個體權益意識增強,以及由社會轉型中社會保障係統的斷裂失範而促成的。在個人與國家之間形成一種“中間力量”維護市民的權益,有助於約束國家權力,防止權力的濫用。“法國之所以長期受害於威權傳統,是因為行政上的中央集權把社會原子化了,即在社會中鏟除了作為中介組織的等級和結社,因而在沒有市民社會的情形下,使個人直接地暴露於國家的權利,這樣,個人就形不成民間的力量,也就難以對國家的權力構成有效地牽製……社群為調和、解決自由與權威之間的緊張關係的途徑。社群的必要來自於人們的本性。……社群是一個自由社會中人們自願結合的產物,尤其是那些自願建立的社群是衡量一個社會中自由多寡的重要尺度。”
社團組織發展的曆史意義在於:當人們擺脫了權力隸屬,而個體自由和個體權利由社會保護的時候,市民個體就通過“有機團結”而使自己的權益以團體力量的形式出現。這種社團形式,常常成為市民個體的保護者,成為他們參與社會以及善盡社會責任的召集者,或者說是代理人。
上海的社會下層,即“弱勢群體”,在清末成立相互扶助的同鄉或同業小團體。20世紀20年代後,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人們開始在此基礎上成立工會組織。經過“五卅”運動的鍛煉,上海的工會成為成員規模最大的社團組織。
近代上海社團的發展,還表現在社團組織的民主化方麵。由市民社會的價值觀所決定,近代社團是“自由人的自由聯合”,以及社團組織的某種民主程序。這與傳統的幫會組織和早期的會館公所等同鄉組織形成根本區別,也與各色政黨區別明顯。一般來說,傳統幫會和同鄉會的利益訴求比較狹隘,組織形式具有濃厚的封閉性和封建等級色彩。而近代政黨組織在政治目標上多為社會民主,但在奪取政權的鬥爭中,內部則建立絕對的權威體製,實行高度統一的組織形式。
市民社會的社團是以個體意誌自由為本質屬性的,為了共同目標而暫時放棄個體自由,但尊重個體自由是市民社團生命力所在。近代上海的市民社團,以開放和合法形式,曆史地發揮了社會整合和個體代言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