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廣幫木工組織公栻義堂以東家聘用外幫木工,代替本堂成員,舉行罷工,見東家並未讓步,公栻義堂請求廣肇公所出麵調解。公所接案後召集雙方代表進行調解,議定木工開工條件,結果當天木工就開工上班。為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雙方在廣肇公所主持下,還製定了一個更具體的規定,對東家什麼情況下可用外幫工人,何時不能用進行了清楚的約定。1920年9月,公栻義堂工人以百物騰貴,要求增加工資,再次舉行罷工。廣肈公所繼續前往調處,一麵請工人複工,一麵致函東家曉之以理。經過對雙方耐心地說服、商討工作,東家答應從明年起增加一定幅度的工資,基本滿足了罷工者的要求,工人隨之複工。在這樣的勞資糾紛調解中,公所一般是秉持公平合理的立場的,而不是至一味偏袒東家。調節過程中,勞工組織代表工人的利益進行溝通協調,也是工人能夠爭取到一定自身利益的重要基礎。從總體上說,通過團體組織進行的溝通、調解工作有助於矛盾的有序解決、提高調解效率。
又例如,1924年6月,在上海的徽屬婺源縣墨工因要求增加工資、組織工會遭到老板的拒絕而舉行罷工,在上海的績溪、歙縣墨工參加到罷工的行列中。老板和工人都是徽州地區的同鄉。徽寧旅滬同鄉會立即派出理事出麵調停,但沒能很快解決問題。罷工風潮愈演愈烈,工人方麵在向警廳請願時與警察發生了衝突。徽寧旅滬同鄉會和徽屬歙縣等幾個縣的同鄉會一麵將罷工工人安排在全皖會館住下,一麵與墨業店主積極談判,望店主照顧工人的要求。7月中旬,店主同意在中秋節給墨工增加工資,並通過警廳辦法頒發了公告,工人的要求得到部分滿足。後又經徽寧旅滬同鄉的勸解,工人於7月底複工。
20世紀20年代,上海大規模的工人運動不斷出現,給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帶來了嚴重的影響,對城市的生活秩序也有不同程度的衝擊。上海總商會作為民族資產階級的社團,曾力謀通過與上海總工會的溝通、談判進行消弭工潮的努力,以維護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展秩序。上海總商會試圖消弭近代工人運動的言行,從革命發展的形勢來看是反動的,但又具有調解勞資衝突,維護發展秩序的社會穩定作用。1927年3月,上海總商會同縣商會、閘北商會及銀錢兩業工會與入會各業代表召開聯席會議,近代棉紗、麵粉大資本家榮宗敬發言說:“工潮不決,紛擾不已。工人手內一有槍械,聞著寒心。務請收回槍械,以維治安。”上海總商會的重要領袖人物虞洽卿等人也曾與上海總工會委員長汪壽華接觸、溝通,期望遏止工潮的蔓延,但遭到汪壽華的拒絕。
20世紀20年代,上海總商會在調解勞資衝突方麵的作用甚為明顯,五卅後期上海各業工人的複工幾乎全是上海總商會協助調解解決的。如五卅後華商紗廠工人複工時,工人要求補償罷工期間損失每人6元,廠方隻肯出2元,“爭執甚久”,最後由總商會拿出3萬餘元,補足每人3元。工人仍不滿意,當時總工會處境也很困難,9月6日上海總工會召集華商各紗廠工會代表開會,劉少奇等一再解釋,“交涉結果隻能發3元,內1元尚係總商會所承認,總工會目下居於困難地位,望各代表顧全大局”,僵持才解決。其他各廠工人複工也都發生類似情況,最後由總商會擔保才解決。顯然如果沒有總商會的協助調解,上海工人“有組織的複工”是很難辦到的。
對於民族資產階級社團的這種行為,我們過去往往把其貶低為是為了資產階級的私利,目的是為了多推銷他們的產品等等。這種說法有失偏頗,不符合曆史事實。對於上海總商會的調解作用以往一般也不被承認,且常以資產階級的軟弱性進行批判。事實上,不管是從維護社會秩序,還是從有利於工人階級奠定繼續革命的經濟基礎來看,上海總商會在協調工潮善後問題方麵做出的積極貢獻,都是值得曆史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