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初建製中,吸納明朝的太監製度亦是其主要內容之一。順治十年(1653),清朝沿用明朝部分太監機構之名建立了司禮監、禦用監,禦馬監、內官監、尚衣監、尚膳監、尚寶監、司設監、尚方司、惜薪司、鍾鼓司、兵仗局、織染局等所謂十三衙門。相對於明代的二十四衙門,清初的太監衙門數目是大大地減少了。
十三衙門設立不到十年,在順治皇帝死後便被其子康熙皇帝所廢革。十三衙門被廢革後,設立內務府專管宮禁和皇室事務。當然,被閹割的太監還得使用,隻是其職權被大大地削弱,其活動範圍得到了有效的控製。這樣,康熙皇帝就建立了具有滿洲部族特點的皇室服務機構。
當內務府成為掌管清代皇宮事務機關之後,凡皇宮中的衣、食、住、行等事務,皆由其承辦。在內務府下,設立敬事房,是專門管理太監的機構。該機構是於康熙十六年(1677)設置的,又稱“宮殿監辦事處”,設有總管、副總管等職,管理宮內一切事務。其具體職責是:管理皇帝、後妃及其子女的生活,負責宮內陳設、灑掃、守衛等雜務,傳奉內務府方麵的諭旨,辦理與內務府各衙門往來文件等事務。凡宮內太監的升轉任免,皆由內務府移谘吏部及敬事堂辦理。
太監的稱謂
由於太監製度曆史悠久,太監的角色又極為獨特,所以,在其曆史長河中,曆朝統治者對太監製度給予異常的關注,並對其進行不斷的改造。這樣,便出現了一種奇特的現象,那就是太監的稱謂五花八門、形形色色。這一現象說明了太監製度的獨特性和重要性。
就太監的身體特征而言,最常見的稱呼便是“閹人”,而對受過宮刑的太監,又稱“腐人”或“腐夫”。一般而言,因它事被閹割者和因罪而受宮刑者都總稱為閹人,並由此演繹出許多稱謂。如“閹官”、“閹奴”、“閹手”、“閹宦”、“閹豎”、“閹寺”、 “刑人”、“刑臣”、“刑餘”、“刑餘之人”、“刀鋸之人”、“熏餘”(凡腐刑必熏合之,宮刑亦稱熏腐之刑)、“私白”(“私”指生殖器,閹割生殖器後稱私白)、“淨身”、“半個男人”、“半個女人”、“陰陽人”、“不男不女者”、“第三性”等等。
就太監奴仆角色特點而言的稱謂主要有:“太監”、“宦人”、“寺人”(此為太監的早期稱謂,泛指王宮內的各類近侍小臣,後來逐漸演變為奉侍皇室閹人的專稱)、“婦寺”或“婦侍”、“奄人”、“奄尹”、“寺宦”、“寺監”、“奄豎”、“涓人”、“宦侍”等等。
就太監主要活動與棲身的內宮而言的稱謂主要有:“內臣”、“內監”、“內豎”、“內使”、“內參”、“宮監”、“內官”、“內寺”、“宮官”、“宮奴”、“中人”、“中官”、“中使”、“中涓”、“中貴”、“中貴人”、“內閹”、“內侍”等等。
就太監的職守而言的稱謂有:“太監”、“司宮”、“宮官”、“巷伯”、“小黃門”、“中黃門”、“黃門”、“宦者”(源於漢代“宦者令”一職)、“中小史”、“監軍”、“鎮守太監”(或稱“鎮守中官”)等等。
此外,太監還有其它稱謂:民間和非太監者稱太監為“老公”。但作為太監而言,對這種稱呼極度厭惡。在太監看來,稱其為老公等於在罵他八輩祖宗。此外職位較低的太監對職位較高的太監或外廷官員對管事太監尊稱“公公”或“老爺”、“老太監”、“師傅”等。清代太監在主子麵前自稱“老奴”或“奴才”。
太監的角色
雖然曆史上不乏幹政的太監,但極少數幹政的太監不能代表全體太監。太監是一個群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太監默默無聞,從事著仆人的職業,極少有機會出人頭地,最後默默地死去,名不見經傳。
太監的職責是動態的,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太監的基本職責卻是不變的。從對太監組織機構演變中可以看出,太監的基本職責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守護門禁。這是太監最核心的職責。隻有嚴守宮門,監督監察出入門禁之人,才能真正地禁錮宮中婦女,使其難以與除君主而外的其他正常男子接觸,以防不測。同時,也可以防止那些心術不正的男子溜入宮中而擾亂後宮,造成後宮起火。後宮的穩定與安寧是關係到君主聲譽和形象的頭等大事,也是維護君主自尊的頭等大事。傳統觀念中的“齊家”才能“治國”對君主亦有深刻的影響。隻有有條不紊地治理好後宮,君主才有可能治理好國家。換言之,要治理好國家,君主首先必須整頓好後宮。而整頓後宮的主要措施之一就是護衛宮門,使那些富有青春氣息的佳人與世隔絕,變成行屍走肉式的人物而孤獨地生活在深深的宮禁之中。也隻有嚴把宮門才能使後宮中發生的隱秘之事不會流傳到社會之中,而成為人們議論的焦點,嚴重地損害君主的形象。隨著王權或皇權的不斷擴張和宮禁製度的日趨完備,把守宮門愈加重要。曆代皇帝都要嚴申宮門之禁。盡管中國古代的昏君庸主一個接著一個,幹出了不少荒誕離奇之事,但沒有一位君主下令取消太監護衛宮門之製的。在明代,太監守門已不僅僅局限於宮門,而是範圍更大。除把守宮門外,太監還嚴守正陽門、崇文門、永定門、左安門、廣渠門、東便門、宣武門、右安門、廣安門、西便門、朝陽門、東直門、阜成門、西直門、德勝門、安定門等。每門皆設掌門官一人,管事官從十餘人到三四十人不等。而在魏忠賢專權時期,僅把守宣武門的太監人數多達200人。到了清代,太監掌管京城內外門的權力被取消,主要把守宮內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