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規則條目不宜多
規則若繁雜,孩子就容易忘記其中一些,而無法很好地遵守;有時還會由自己遺忘的情況推斷父母也會遺忘,刻意隱瞞違規行為,並寄希望於不被父母察覺。此外,家庭規則太多,就容易流於瑣碎,對孩子的管教容易走向嚴苛的極端,不利於培養孩子大氣的性格。
所以,家庭規則隻要保證基本的幾點就夠了。在規定了大方向的前提下,對孩子的管教,寬鬆比嚴格好。比如,我們家的家庭規則隻有“答應別人的事情要做到”、“有話好好說,不要哭哭鬧鬧”、“輪流說話,別人說話時認真聽”、“拿別人的東西,一定要經過別人允許”、“請求別人幫助,要說請和謝謝”這幾條,孩子與大人都很容易記住,執行起來也很方便。
5.規則越明確越好
我們製定出來的規則應該具有可執行性,也就是說,越明確越好。比如,當父母的規則是“好好吃飯”、“好好睡覺”,或者“做個聽話的乖孩子”時,孩子就很難執行。在孩子看來,他已經在好好吃飯睡覺了,可依然達不到父母的要求。所以,規則的要求要具體,比如“好好吃飯”改成“吃飯時坐在兒童餐椅上”、“不許挑食,桌上的每樣菜都要吃”、“不許玩食物”;“好好睡覺”改成“10點之前必須上床睡覺”、“熄燈睡覺之後不可以說話,也不可以偷偷玩玩具”;“聽話”改成“不可以在桌子上跳上跳下”、“玩具不可以亂丟”,等等,孩子就會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
孩子理解了規則的意義,接受了它的存在,但若要使這種認識內化為習慣性的行動還需要練習和強化。父母要有耐心,不斷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幫助孩子將規則內化為習慣。
避免以說教為主的方法,避免簡單、粗暴的批評訓斥等方法。了解孩子年齡特點和心理需求,在孩子的可接受範圍內製定規則。
讓孩子參與規則的製定,與孩子商量規則,保證這些規則是孩子可以接受的,孩子才能愉快地執行規則。
規則條目不宜多,要求越明確越好。
三、執行規則的方法與原則
孩子畢竟是孩子,能力有限,行為會反複,違規現象不可避免。如果想要讓孩子更好地遵守規則,我們除了為他製定出合理規則外,也要掌握一些執行規則的方法。
1.規則之內,給孩子自由選擇的機會
“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是一個人最重要的品質之一,從孩子小時候父母就應該注意培養。給孩子自由,意味著讓孩子有自主選擇的機會。越早給孩子自由,孩子越有機會學會自我管理,也越能感受到來自父母的尊重。
當然,絕對的自由,不管在哪裏都是行不通的。我們應該給孩子劃定規則範圍,告訴孩子,在規則之內,他是自由的,有自己選擇的機會;一旦超出規則,一切自由都將被取消。
比如,嘟嘟自從進入性別與審美敏感期後,每天早上去幼兒園之前,都要自己挑選衣服。於是我們定下規矩:她有權自己選擇當天的衣服,但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保證溫度適宜,不能過冷或過熱;二是保證速度,挑選衣服時間不能超過10分鍾。
去超市也是一樣。嘟嘟每次去超市都會逗留在零食區或玩具區不肯走,這也想買,那也想買。於是我們規定,零食加上玩具,一次最多買兩件,在兩件的範圍內,無論價錢多少,任她挑選。自從有了這個規定,她每次都很慎重地做出選擇,總會選擇自己最喜歡的東西。
此外,孩子如果做出選擇,就要讓他學會承擔相應的責任。比如嘟嘟有一個特別喜歡的兔子玩偶,每次出門都想帶上。我告訴她,可以帶上,但是必須自己照看好,爸爸媽媽不負責看管。一次,她帶著兔子玩偶去了兒童公園,發現抱著玩偶,很多遊戲項目都無法進行,連最喜歡的挖沙都騰不出手。從此以後,她再也不抱玩偶出門了。
2.不行就是不行,不因哭鬧而改變
心理學實驗中有一個“老鼠壓杠杆”的實驗。當老鼠發現壓杠杆能獲得食物時,它會頻繁壓杠杆。如果將每次壓杠杆都掉落食物這一設置改成多壓幾次才會掉落,老鼠就會瘋狂壓杠杆,沒完沒了。而當老鼠發現,無論如何壓杠杆都無法獲得食物時,它就會停止這種行為。
教育孩子也是一樣的。如果孩子通過發脾氣、吵鬧等方式,成功地讓家長允許他破壞規則,他就會不斷嚐試破壞規則,並一次比一次哭鬧得厲害。
在破壞規則的過程中,隻要有一次給他留下“哭鬧可以達成目的”的印象,他就會變得無休止地鬧騰。所以,我們要從一開始就讓他知道,不行就是不行,沒有例外。
3.給孩子轉換的時間
孩子需要時間適應轉換。如果沒有緩衝時間,他會比較抗拒執行規則。比如,家庭規則是“9點準時睡覺”,而孩子一直搭積木搭得很起勁,那麼9點時突然要求他立刻放下手中玩具上床睡覺,他會很難接受,從而產生抵觸心理。如果父母在8點55的時候就提醒他時間,留5分鍾讓他適應,則會更容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