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認為,人的生存,就是安身立命。他說過:“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意思是說安身立命之所在於修身事天,這樣才能夭壽不貳。
所謂“事天”,首先指的是遵循自然規律,孟子的天人觀反對違背自然規律,過度幹預自然的實踐方式。在揠苗助長的隱喻中,孟子首先提出了自然界的事物以“氣”為主體,其運行遵循著一定的規律。“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孟子認為,氣充斥於天地之間,凝聚於萬物之中,因此,人們對待自然事物需要適應自然規律而不是背離自然規律。否則,背離自然規律的結果,就如“揠苗者也,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事天”的另一層含義是不忍心坐視生命的消亡。孟子的生態天人觀蘊含了不能坐視生命之死的態度。孟子說:“今有受人之牛羊而為之牧者,則必為之求牧與芻矣。求牧與芻而不得,則反諸其人乎?抑亦立而視其死與?”可見坐視牛羊之死,在孟子看來,這是“距心之罪”,與人的內在德行是不相符的。
三、荀子“天人相參”的觀念
與孟子不同,荀子在發展儒家學說的同時,也提出並強調了自己的“天人相參”的天人觀。荀子的這種主張,在其代表作《天論》中有過精彩而詳細的描述。
人與天參,首先是人對自然界的符合和順應,荀子的天人觀強調了順應自然的實踐方式。在荀子看來,自然界有其內在的運行規律,人應該順應自然。“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凶。”用合理的措施來順應自然規律,就會給人帶來好處;相反,不按照自然規律實踐,不能合理地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就會給人帶來麻煩。
人與天參,其次是人以能動的實踐方式參與自然界的物質交換。在發展生產力的基礎上積極地認識自然、改變自然,是人類的目的。“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製之?從天而頌之,孰與製天命而用之?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與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願於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故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荀子提出了利用自然、控製自然,順應時節來使用自然的積極的人為的態度。這種積極的人為態度轉化為實踐方式,就是積極發展生產、提高勞動能力來治理各種各樣的自然物,充分合理地利用自然物,讓自然為人類服務。在這裏,荀子反對對自然的靜觀態度,而強調了人能改變自然,以及在實踐中理解“萬物之情”的認識論思想。
四、董仲舒的“天人合一”理念
在繼承早期儒學思想的基礎上,董仲舒根據當時社會的需要進一步發展了儒家思想。董仲舒提出了“天人合一”的理念,揭示了人、社會和自然思想統一的關係,揭示了社會發展離不開自然界的自在存在和獨立運行的規律。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號》在以類比和相應的方式指出:“天人之際,合而為一。”認為天和人並不是彼此兩分的,而是彼此相合。
那麼,天與人是如何相結合的呢?董仲舒認為,天地是自然物的本源,也是人生存其中的來源,董仲舒在《春秋繁露·觀德》說:“天地者,萬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廣大無極,其德昭明,曆年眾多,永永無疆。天出至明,眾知類也,其伏無不炤也。地出至晦,星日為明不敢暗。”意思是天地是萬物的根本,而人是從天地自然中產生,人事活動和社會治理都需要遵循天地的變化。
在董仲舒看來,對於天來說,人是通過遵循客觀規律來獲得生存的。在《春秋繁露·順命》中董仲舒認為:“天者萬物之祖,萬物非天不生,獨陰不生,獨陽不生,陰陽與天地參然後生”,“人於天也,以道受命;其於人,以言受命。不若於道者,天絕之;不若於言者,人絕之。”他認為,人的活動方式如果不合乎天道,天就會使之滅絕。這在生態關係上意味著,人對自然的實踐方式若是違背自然,自然就會以其自己的方式來報複人類,使人類陷入生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