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剩餘:如何讓顧客更開心
在一場某歌星專輯的小型拍賣會上,有4個該歌星的“粉絲”同時出現在拍賣會上,他們分別是小紅、小力、阿花、老王。他們每個人都想擁有這張專輯,可是每個人願意為此支付的價格卻都有限。小紅願意支付100元,小力80元,阿花出70元,老王卻隻願意出50元。
拍賣會開始時,拍賣者首先將20元定為起始價開始叫價。因每人願意出的價格比20元高很多,再加上每個人都十分想要這張專輯,於是,這張專輯的價格很快上升。當達到50元價格時,老王不再參與競拍。當價格上升到70元時,老阿花退出了競拍。最後,當小紅願意出81元時,競拍結束,因小力購買這張專輯的價格也不願意高出80元。
那麼,從這張專輯中,小紅到底得到了什麼利益呢?事實上,小紅願意支付100元購買這張專輯,比預期節省了19元,因為她最終為此隻支付了81元。
小紅的消費者剩餘就是這節省出來的19元。通常情況下,每個購買者在購買商品時,都拒絕用高於支付意願的價格去購買該商品,而希望能用低於自己支付意願的價格買到商品。
消費者購買某種商品時,所願支付的價格與實際支付的價格之間的差額稱為消費者剩餘。在西方經濟學中,馬歇爾在《經濟學原理》中提出了這一概念,他認為:“一個人對某種東西所付的價格,很少達到他寧可支付而不願得不到此物的價格,而且也絕不會超過。因此,他從購買此物所獲得的滿足,通常會超過他因付出此物的代價而放棄的滿足,這樣,他從這種購買中就得到了一種滿足的剩餘。這種剩餘滿足的經濟衡量是他寧可付出而不願得不到此物的價格,超過他實際付出的價格的部分。這個部分可稱為消費者剩餘。”這就是馬歇爾為消費者剩餘下的定義。
馬歇爾對“消費者剩餘”的定義是這樣解釋的:若人們在消費時,商品的價格比他預期的價格要高,他就會放棄購買;反之,若實際花費的金錢要低於預期的,無形之中,人們仿佛覺得自己獲得了一筆意外財富,他就會從購物中獲取樂趣,總之,人們都希望以一個期望的價格購買到某商品。當某種商品的價格比他預期的要高,他就不可能購買,他會這樣想,我盡管沒得到某商品,但我的金錢也沒有失去,這也算省了,因此,他也會獲得一種滿足;同樣,他也會因購買商品的實際支出要低於預期價格所獲得的某商品而感到滿足。很明顯,他的第二種滿足要大於第一種滿足。實際上,消費者剩餘是不會給顧客帶來實際收益的。因為有時候,雖然當人們因少花了錢買了一樣東西時,但是他還會用節省的錢去購買其他東西。或當他發現一樣東西便宜時,盡管自己可能根本用不著,可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消費者剩餘”心理,他也會去購買。
消費者剩餘:如何讓顧客更開心
在一場某歌星專輯的小型拍賣會上,有4個該歌星的“粉絲”同時出現在拍賣會上,他們分別是小紅、小力、阿花、老王。他們每個人都想擁有這張專輯,可是每個人願意為此支付的價格卻都有限。小紅願意支付100元,小力80元,阿花出70元,老王卻隻願意出50元。
拍賣會開始時,拍賣者首先將20元定為起始價開始叫價。因每人願意出的價格比20元高很多,再加上每個人都十分想要這張專輯,於是,這張專輯的價格很快上升。當達到50元價格時,老王不再參與競拍。當價格上升到70元時,老阿花退出了競拍。最後,當小紅願意出81元時,競拍結束,因小力購買這張專輯的價格也不願意高出80元。
那麼,從這張專輯中,小紅到底得到了什麼利益呢?事實上,小紅願意支付100元購買這張專輯,比預期節省了19元,因為她最終為此隻支付了81元。
小紅的消費者剩餘就是這節省出來的19元。通常情況下,每個購買者在購買商品時,都拒絕用高於支付意願的價格去購買該商品,而希望能用低於自己支付意願的價格買到商品。
消費者購買某種商品時,所願支付的價格與實際支付的價格之間的差額稱為消費者剩餘。在西方經濟學中,馬歇爾在《經濟學原理》中提出了這一概念,他認為:“一個人對某種東西所付的價格,很少達到他寧可支付而不願得不到此物的價格,而且也絕不會超過。因此,他從購買此物所獲得的滿足,通常會超過他因付出此物的代價而放棄的滿足,這樣,他從這種購買中就得到了一種滿足的剩餘。這種剩餘滿足的經濟衡量是他寧可付出而不願得不到此物的價格,超過他實際付出的價格的部分。這個部分可稱為消費者剩餘。”這就是馬歇爾為消費者剩餘下的定義。
馬歇爾對“消費者剩餘”的定義是這樣解釋的:若人們在消費時,商品的價格比他預期的價格要高,他就會放棄購買;反之,若實際花費的金錢要低於預期的,無形之中,人們仿佛覺得自己獲得了一筆意外財富,他就會從購物中獲取樂趣,總之,人們都希望以一個期望的價格購買到某商品。當某種商品的價格比他預期的要高,他就不可能購買,他會這樣想,我盡管沒得到某商品,但我的金錢也沒有失去,這也算省了,因此,他也會獲得一種滿足;同樣,他也會因購買商品的實際支出要低於預期價格所獲得的某商品而感到滿足。很明顯,他的第二種滿足要大於第一種滿足。實際上,消費者剩餘是不會給顧客帶來實際收益的。因為有時候,雖然當人們因少花了錢買了一樣東西時,但是他還會用節省的錢去購買其他東西。或當他發現一樣東西便宜時,盡管自己可能根本用不著,可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消費者剩餘”心理,他也會去購買。
消費者在購買東西時,對所購買的物品有一種主觀評價。其願意為此種物品所支付的最高價格,即需求價格,這是這種主觀評價所表現的。決定這種需求價格的因素主要有兩個:一是同其他同類物品所帶來的價格和效用的比較;二是對消費者滿足程度的高低,也就是效用的大小。供求雙方所決定的市場價格並不就是消費者願意出的最高價格。當消費者所願意出的最高價格比市場價格要高時,這兩種價格之間的差就是消費者剩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