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踐意義(1 / 1)

第二節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踐意義

第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及時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部署,有利於全麵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

第二,使社會更加和諧是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切實做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工作,有利於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麵的積極性,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切實維護和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確保實現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

第三,促進社會和諧是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有利於進一步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有利於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四,社會和諧是應對外部挑戰的重要條件,保持國內安定和諧的社會政治局麵,有利於增強民族凝聚力和抗風險能力,更好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總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推進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戰略舉措。它關係到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關係到鞏固黨執政的社會基礎、實現黨執政的曆史任務,關係到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全局,關係到黨的事業興旺發達和國家的長治久安。黨要帶領人民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推向前進,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