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藩條例》玩真的
明朝藩王的這些大問題,曆代明朝君臣們,也不是沒有重視,許多有識之士也一直想盡辦法,遏止其日益膨脹的危害性。其中最著名的,便是嘉靖年間的《宗藩條例》
嘉靖皇帝朱厚熜,即位於1521年,這時明朝的藩王製度,經過近兩百年的發展,已經成了一個大負擔。
這個負擔多沉重,說幾個當時的情況就知道:嘉靖七年國家全年的財政收入,隻有130萬金,然而每年的財政支出,卻高達241萬金,占支出項目第一位的,就是宗室開支,占第二位的,美其名曰武職開支,就是供應藩王以下,諸如鎮國將軍、輔國將軍之流的角色,全是為了養活這?幫人。
而當時的藩王宗室,不但人口多,濫支國家財政的現象也更嚴重,向朝廷要賞賜,更常常獅子大開口。不但藩王要養,藩王下麵的子弟們,乃至子弟的親眷們,七大姑八大姨,八竿子打不著的親屬,都敢巧立名目要賞賜。按照戶部尚書梁材的說法,明初的時候,如果養活一府的藩王,需要一萬石糧食,那麼現在同樣的王府,就需要至少十三萬石。梁材還發出了一個驚人的預言:百姓的稅糧有限,藩王的繁衍無窮,這樣繼續下去,後果不堪設想。
放在明朝政治下,官員如此指責藩王,是需要勇氣的。而且嘉靖皇帝朱厚熜本人,就是以藩王身份入繼皇位的,給這樣一個背景的帝王說這事,可以說極其不給麵子。但局勢嚴峻,麵子也不顧。嘉靖皇帝也看到了問題所在,命令群臣設法解?決。
自此以後,明朝也出台了一些相關管理規定,比如嚴格審查,發現冒名請賞的一律嚴辦。此外還加強教育,給藩王們辦學校,教育他們要為國分憂,勤儉節約。另外還有“均人役”,就是改革以往的免稅政策,令藩王分攤部分國家稅賦。這幾樣政策,確實也省了不少錢,但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其實在這期間,最有效的辦法,也有人提出來過,就是當時禮部尚書霍韜提出的“定子女”。內容是把藩王們的後代們,特別是旁支庶出的後代,盡可能編入民籍,允許他們參與士農工商活動,從此自食其力。如果照此實行,藩王資格門檻提升,增長幅度必然大為減少。但嘉靖皇帝思考半天,還是決定“從容審處”,畢竟牽涉十幾萬藩王的利益,不是小事。
一直到嘉靖皇帝晚年,即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十月,禦史林潤的奏折,再次震驚了朝野。在這封奏折裏,林潤不但揭露了恩養藩王開支巨大,國家難堪重負的嚴峻現實。更指出先前朝廷的各色規矩,都是小打小鬧修補,如果要徹底解決問題,必須要出台一部根本法令,作為後世遵循的準則,即“以垂萬世不易之規”。
這封奏折著實有效,嘉靖皇帝也明白,有些事必須要抓緊辦了。隨後經過多方討論,終於在兩年之後,由禮部尚書李春芳主持,出台了著名的《宗藩條例》,內容共六十七條,核心內容有二:第一,嚴格限製藩王們的妻妾人數,娶老婆都要禮部審核。藩王子弟賜爵,更要有資格審查。第二,對藩王的開支進行財政核算,削減大筆無用開支,更減少原定的固定“工資”數額。從那以後,藩王們從襲爵、賜田到日常開支,都有了嚴格的監管,揮霍無度的日子,不是那麼容易了。
在明朝中期,《宗藩條例》的作用也十分巨大,嘉靖身後的隆慶、萬曆年間,明王朝在藩王開支方麵,也大大縮減,國庫也日益充實,後來的“隆萬中興”,確有這方麵原因。但這個著名的條例,還是難以治本,不但對於朝廷賜予藩王土地沒有規定限製,關鍵的“定子女”這條,也是毫不提及。藩王後代的寄生蟲角色,依然絲毫未變。
而對於諸多藩王子弟來說,《宗藩條例》還帶來一個惡果:藩王後代們請爵、封賜都要禮部拍板,而且隨著明朝財政日益拮據,禮部對此卡得也越發嚴。得不到名分的藩王,既沒有國家養,更無法入民籍,自食其力的工作,別說幹不了,朝廷也不許幹,就此沒了活路。到了明朝崇禎年間,好些藩王因為得不到名分,又不許出去工作,竟然活活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