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的卑微出身,使得我深深體會到一個小民要想在這塊土地上紮下根所要付出的艱辛。當了皇帝之後,我曾經不止一次地在官員麵前說:“朕為天下主,凡吾民有不得其所者,皆朕之責。”凡是老百姓吃不上飯,住不上房的,都是我這個做皇帝的責任。
我將民心視為天命所在,將民心視為大明能不能夠維持長久統治的根本。曆史上那些短命王朝為什麼會那麼快就走到滅亡的境地?說到底還是因為失去民心。正因如此,我才說“天命去留,人心向背,皆決於此,甚可畏也”。
洪武五年(1372)臘月的一天,我在應天府的三山門看見幾個農夫,他們在護城河裏的冰水中一邊蹚水一邊用手在渾水裏摸。我問身邊的官員:“這麼冷的天,這些農夫在水裏摸什麼,是在撈東西嗎?”
身邊人回答我,這些農夫在這裏是給官府做工,可是督工的官員,把他們的鋤頭扔到水裏去了。一定是農夫得罪了那些督工的官員,所以才會受到如此懲罰,可是工具對於這些農夫來說很寶貴,於是他們不惜冒著嚴寒,在冰水裏打撈。
我聽了,不禁打了個冷戰,然後派人去把那些督工官員叫來,痛打了他們一頓。我斥責他們道:“這些農夫離開自己的土地,來到這裏服役,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下勞作,手腳都皴裂了,你們不但不憐憫,還把他們的工具扔到冰冷的水中,你們怎會如此狠心?要是這些農夫是你們的父兄,你們也會如此對待他們嗎?”我命這些人趕快去為他們打撈,並且又賞給這些農夫一些鋤頭和工具。
我對隨行官員汪廣洋說:“像這樣的數九寒天,我們穿著裘皮還覺得冷,可是農民卻還在做工,他們吃不飽穿不暖,非常可憐。”我下令,南京所有服役的農夫一律停役,回家休息。
我經常會想起自己寒微之時,那一段遭遇兵荒饑饉、靠野菜度日的苦難歲月。即使已經貴為天子,富有天下,也不曾忘懷。我作出規定:“凡是地方發生水旱災害,地方官員不及時上報的,如有老百姓來申訴,我將對官員處以極刑。”要是遇到災荒之年,地方官員可以先拿出錢糧賑災,然後再向上奏報。
我一生都沒有改變自己身上的農民本色和農民作風。在許多日常細節裏,我會為提升農民的社會地位,改變他們貧困的生活而殫精竭慮。我總有一種感覺,幫助他們就能夠在冥冥之中改變當年我父母兄弟的生存狀態。
我告訴大臣們:“昔日,朕在民間看到那些饑寒交迫的鰥寡孤獨、老弱病殘之人,心裏常常會產生一種厭世的情緒,恨不得能夠馬上替他們去死。戰亂時期,我看到這種情形時,又心生惻隱。如今,我代天治民,若天下還有流離失所的人,那就不但有悖於自己拯救蒼生的願望,也沒有盡到代天的責任。你們務必要替朕分憂,一定要好好安置那些貧苦無依的人,不可讓天下還有這樣的人。”
在《大誥續編》裏,我反複向各級官吏們灌輸一個理念——官不擾民。在我的意識裏,官民之間如果發生矛盾,責任一方在官而不在民。正因為如此,一旦發生官民衝突,我的懲治手段隻會用來對付官員而不是平民。各司府州縣,如果遇到公務需要差遣平民,官吏隻允許拿差牌到家中去傳喚。如果傳喚三次不到,才準許派差役去捉拿。捉來之後,必須詢問他為什麼沒來。我擔心這些平民可能隻有夫妻二人,為了生計而出門勞作,或有急事不在家中,如果是這樣,就不是平民的罪過。如果對他們加罪,那就是在虐待我的子民。
每每回想起三十年前,我的父母生病無錢救治的悲慘情景,我都會心如刀絞。也因此在平民階層中,我尤其厚愛那些掙紮於貧困生活中的孤寡老人。作為社會上的弱勢群體,老人更需要來自朝廷的優撫和安置。我先後施行“養濟院”“漏澤園”和“惠民藥局”三大福利政策,用於解決民生問題。
我做過流浪者,對於那些無家可歸者的疾苦深有體會。“養濟院”用來收留城中的孤寡老人和赤貧者,每月給米三鬥,薪二十斤,冬夏布一匹,小孩子給以上數量的三分之二;“漏澤園”用來埋葬那些死後無錢無地安葬的老人;“惠民藥局”用來收留那些有病而無錢醫治者,免費給予醫藥治療。
2.不患寡而患不均
洪武元年,我與劉基有過一段對話。我問劉基:“如今,天下已平定,我應該怎樣治理這個國家?怎樣對待天下百姓?”
劉基回答道:“兩個字就可以解決陛下的心頭所憂,那就是‘寬仁’,對待老百姓要寬仁,國家要實施寬仁的政策。”
劉基的話固然有一定的道理,可是我卻對此持保留意見,因為一味地實施“寬仁”與我的治國理念還是有些出入的。
我的理由是,如果不施恩惠,隻是在那裏空談寬仁,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在我看來,寬仁應該建立在有利於民生、體恤民力的基礎上。如果不能做到勤儉治國,老百姓就會貧窮;如果不能夠體恤民力,老百姓就會怨聲載道;國家不實行教化,老百姓就會不知道禮義;如果不禁貪暴,就會失信於民。舍此而言寬仁,是徒有其名,老百姓並沒有真正得到實惠。
在與劉基談話之後,我與時任中書省丞相的胡惟庸也有過一次這樣的對話。我說:“天下一家,民猶一體,有不得其居所者,朕常思如何安養之。昔吾在民間,目擊小民之苦,鰥寡孤獨饑寒困頓之人,常自厭生,恨不即死。吾每見此狀,心常淒惻。故吾躬提軍旅,誓清四海,以安百姓。今朕代天理世已數年,若天下之民有流離失所者,非惟更改朕之初衷,於代天行道,亦不工耳。其令天下郡縣,查訪窮民無靠者,月給以衣食;貧困無依者,給予屋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