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相與不著相(2 / 2)

王陽明在對待家人的問題上,大抵追求盡心盡性,但違逆心性而心隨事轉的情況也很多,一個心懷大誌、事業成功的男人,很難同時是一個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王陽明也不例外。他第一個對不起的人是他的妻子諸氏。諸氏是他的親表妹、江西布政司參議諸養和的女兒,當他17歲時,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兩人結為夫妻。當時王陽明正迷戀道學,每日鑽研“長生久視”之術,新婚之日,他拋開家中成群的賓客,閑遊鐵柱宮,見一位道士盤腿坐於榻上,交談之下,得知道士懂養生之術,於是盤腿與其對坐,相談甚歡,竟將婚禮置於腦後,直到第二天清晨,才被焦急不已的嶽父派人找回家。俗話說“春宵一刻值千金”,他卻讓新娘獨守空房,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即此也可見他的率性。

後來,王陽明仕途奔波,跟妻子相聚時少,讓妻子獨守空房的日子太多太多,那幾乎成了一份他還不起的債務。不過,他並未放棄做丈夫的責任,當他初入官場,鬱鬱不得誌時,曾寫過一首《又重遊開先寺題壁》:

中丞不解了公事,到處看山複尋寺。

尚為妻孥守俸錢,到今未得休官去。

三月開先兩度來,寺僧倦客門未開。

山靈似嫌俗士駕,溪風攔路吹人回。

君不見富貴中人如中酒,折腰解醒須五鬥。

未妨適意山水間,浮名於我跡何有!

好一個“尚為妻孥守俸錢,到今未得休官去”!此語正好寫出了許多男士的心聲,他們心懷責任,為了讓妻兒過上“好日子”,不得不忍受無聊乃至厭煩的工作。

王陽明第二個對不起的人是他的奶奶,當他入仕後,奶奶年近百歲,他多次請求辭職回家,陪侍在奶奶身邊,因皇上不準辭職,以至奶奶命終時,未能見上一麵,引為終生之憾。

王陽明第三個對不起的人是他的父親、狀元公王華。王陽明平定“宸濠之變”後不久,聽說退職在家的父親病重,內心焦急,四次上書向皇上請假,都未獲批準,因此產生了“棄職逃歸”的念頭。後來接到家信,說父親病體已經痊愈,這才打消了“逃歸”的念頭。有一次,他問學生們:“我想棄職逃回時,你們為什麼沒一個讚成我?”

學生說:“先生思歸一念,亦是著相。”

陽明沉思良久,說:“此相安得不著!”

但是,他雖有孝心,終究被公事纏縛,“忠孝不能兩全”,無法在父親身前盡孝。

王陽明還有兩個對不起的人,一個是養子正憲,一個是兒子正聰。王陽明四十四歲時,因諸氏不生兒子,於是過繼堂侄正憲為子。諸氏去世後,王陽明續娶張氏為妻,在他五十五歲時,張氏生了兒子正聰,令他喜出望外。但是,因公務繁忙,無論對繼子還是兒子,他都沒有時間盡教養之責。正憲一生平庸無奇,正聰才兩歲時,王陽明奉命出征,死於征途,撇下孤兒寡母。王陽明臨終前,深知家族內部矛盾重重,不免為正聰的未來擔憂,於是委托他的弟子回來分了家,並讓弟子們每年輪流選派兩人前來照看正聰。他還寫了一篇《同門輪年撫孤題單》,嚴正聲明“諸叔侄不得參擾”。

王陽明死後,由於大學士桂萼攻訐他擅離職守等過,朝中政敵乘機落井下石,以至皇帝下詔停掉了對他的家人的恤典和世襲爵位,還將他的“心學”定為偽學,嚴禁流行。當地官員、惡少、家族中人,起而尋釁,正憲和正聰無法在家鄉安居,不得不“逃竄”他鄉,家產也被人瓜分。好在王陽明的弟子分外照應,兩個孩子後來的處境還算不錯,且正聰終於承襲了伯爵位,自此王家成了浙東望族,那也可以算王陽明澤被後人了!

在對待家人的問題上,王陽明究竟著相還是不著相呢?其實,無論著不著相,事情該怎樣還會怎樣,人的願望和努力,終究無法跟大勢所趨相抗。人隻能“盡性”而已,卻不能奢望結果一定合乎理想,順其自然地生活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