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如果人們真的知道,自然會付諸行動,見了美色自然會心動,見了危險自然會躲開。但知與行,有個程度問題,見了美色,可能隻是行動到心動為止;見了危險,卻不知危險是否一定會發生,可能還有僥幸心理。這隻是知與行交叉而非合一,離真知、真行還遠。在生活中,知之不詳、行之不堅可說是一種普遍現象。例如,人人都知道“一分辛苦一分才”,但說歸說,做歸做,真正願意付出辛苦的人並不多,更多的人寧願輕輕鬆鬆發財、輕輕鬆鬆成就事業。假如切身體會到了“一分辛苦一分才”的道理,一定會勤於學習、工作和思考,一定會憑真才實幹追求當得之利,而不會投機取巧,貪求意外收獲。為什麼呢?因為他在學習、工作和思考的過程中,充分享受到了辛苦所帶來的充實和愉悅,於是,勤奮變成了他的一種切身需要,此時,他才是真知、真行,到達了“知行合一”的境地。
還有的時候,真知,真行,知行合一了,但呈現出來的形態卻好像知而不行或行而不知。譚嗣同參與變法失敗,明知清政府會加害於他,卻坐待屠戮,不像其他人那樣出國避難,豈非知而不行?鬆下幸之助從未學過管理公司,卻嚐試著辦起了自己的公司,嚐試著去做各種他原本不懂的工作,豈非行而不知?其實,勇敢的承擔和積極的嚐試,都是真正的知行合一。譚嗣同知道變法一定會“流血”,一定要有勇於犧牲的人,他心甘情願地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難道不是真知、真行嗎?鬆下幸之助知道自己不知道,也知道通過嚐試可以變不知為知,並且這樣做了,豈不是知行合一?
王陽明又說:“古人所以既說一個知又說一個行者,隻為世間有一種人,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全不解思維省察,也隻是個冥行妄作,所以必說個知,方才行得是;又有一種人,茫茫蕩蕩懸空去思索,全不肯著實躬行,也隻是個揣摸影響,所以必說一個行,方才知得真。此是古人不得已補偏救弊的說話,若見得這個意時,即一言而足,今人卻就將知行分作兩件去做,以為必先知了然後能行,我如今且去講習討論做知的工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工夫,故遂終身不行,亦遂終身不知。此不是小病痛,其來已非一日矣。某今說個知行合一,正是對病的藥。”
真知才能真行,而真知隻能從真行中獲得,所以知行必須合一,否則一定不會有真知、真行,這是王陽明的邏輯。現代人講“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跟王陽明的意旨相近,卻有細微的差別。的確,真理必經實踐檢驗,才能認定為真理。但在王陽明這兒,似乎不存在什麼普遍的真理,隻有自心感受的真理。你從別人那兒聽到的、看到的某個“真理”,隻是別人的“真理”,不是你的“真理”。你隻有親自嚐試過,對它心領神會、運用自如了,它才變成了你的“真理”。
以此觀之,“知行合一”的核心在於:積極投身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