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宣傳,美化風俗(1 / 1)

王陽明不僅教化民眾,也教化官吏,經常官民同教。為了籌措軍糧、軍餉,他不得不下令加重對商人的征收,但同時下令主管官吏不得對商人橫征暴斂、任意侵擾,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商人的權益。他的《禁約榷商官吏》說:“照得商人比諸農夫固為逐末,然其終歲棄離家室,辛苦道途,以營什一之利,良亦可憫!但因南贛軍資無所措備,未免加賦於民,不得已而為此,本亦寬恤貧民之意。奈何奉行官吏,不能防禁奸弊……今後商稅,遵照奏行事例抽收,不許多取毫厘;其餘雜貨,俱照舊例三分抽一,若資本微細,柴炭雞鴨之類,一概免抽。橋子人等隻許關口把守開放,不得擅登商船,假以查盤為名,侵淩騷擾,違者許赴軍門口告,照依軍法拿問。其客商人等亦要從實開報,不得聽信哄誘,隱匿規避,因小失大,事發照例問罪,客貨入官……”

王陽明的教化之方,不僅僅是發文告而已,他每到一地,往往推行以下三法:

一是頒布“鄉約”,建立約長製度,指導和督促民眾自治;

二是恢複社學(官督民辦的義學),聘請名師,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好的教育;

三是推行“十家牌法”,這是他模仿古代的連坐法而創的一種新法,其要求是“有不率教者,十家牌鄰互相糾察;容隱不舉正者,十家均罪”。此法在今天來說不合理,但在當時來說,倒也是一個“以毒攻毒”的方子。不過隻能治標,不能治本。王陽明並不喜歡用這種法子,隻是不得已而為之罷了。

王陽明“懇切開諭”,施教化之功,不僅是他為政治民的方法,也是他“知行合一”而“致良知”的道德實踐。他的成功,可以告訴人們一件事:加強道德修養、學問修養確實有用,還可以對那些“讀書無用論”者摑上一記耳光!

王陽明不僅教化民眾,也教化官吏,經常官民同教。為了籌措軍糧、軍餉,他不得不下令加重對商人的征收,但同時下令主管官吏不得對商人橫征暴斂、任意侵擾,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商人的權益。他的《禁約榷商官吏》說:“照得商人比諸農夫固為逐末,然其終歲棄離家室,辛苦道途,以營什一之利,良亦可憫!但因南贛軍資無所措備,未免加賦於民,不得已而為此,本亦寬恤貧民之意。奈何奉行官吏,不能防禁奸弊……今後商稅,遵照奏行事例抽收,不許多取毫厘;其餘雜貨,俱照舊例三分抽一,若資本微細,柴炭雞鴨之類,一概免抽。橋子人等隻許關口把守開放,不得擅登商船,假以查盤為名,侵淩騷擾,違者許赴軍門口告,照依軍法拿問。其客商人等亦要從實開報,不得聽信哄誘,隱匿規避,因小失大,事發照例問罪,客貨入官……”

王陽明的教化之方,不僅僅是發文告而已,他每到一地,往往推行以下三法:

一是頒布“鄉約”,建立約長製度,指導和督促民眾自治;

二是恢複社學(官督民辦的義學),聘請名師,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好的教育;

三是推行“十家牌法”,這是他模仿古代的連坐法而創的一種新法,其要求是“有不率教者,十家牌鄰互相糾察;容隱不舉正者,十家均罪”。此法在今天來說不合理,但在當時來說,倒也是一個“以毒攻毒”的方子。不過隻能治標,不能治本。王陽明並不喜歡用這種法子,隻是不得已而為之罷了。

王陽明“懇切開諭”,施教化之功,不僅是他為政治民的方法,也是他“知行合一”而“致良知”的道德實踐。他的成功,可以告訴人們一件事:加強道德修養、學問修養確實有用,還可以對那些“讀書無用論”者摑上一記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