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認識是團結合作的基石
當然,企業要想在經濟市場中占領一席之地,甚至是拚搏至主領地位,就離不開內部的團結協作。就比如說一個企業的最高決策者,他自然是想要讓自己的企業可以成為行業中的龍頭,為自己創收享不盡的財富,然而,想法再好,可僅憑他一人之力如何去完成?沒有一個人的公司,也沒有一個人的企業,"企業"這個詞本身所代表的就是一個團體。再者,對於員工而言,想要學到更多的技術,創收更多的財富,那麼,沒有企業這個平台,一切也隻是空談。所以,企業離不開員工,員工也離不開企業,兩者隻有相結合,相互協作,才能得到共同發展。
就像海盜團夥,他們的領導者海盜王以及每一個無名小卒都知道自己所處的位置,都深知自己與彼此之間的關係,隻有搞清楚了這一層關係,才能往更大力量的團隊精神上發展。因此,自我認識是企業與員工尋求團結合作的第一步,也是不可或缺的基石。
從員工正式進入公司,公司正式聘用員工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關係就已經成為了一個首要的問題。公司與員工之間並非隻是勞雇關係這麼簡單,兩者之間,還有著承載關係、互惠關係、相輔相承的關係等等。員工與企業之間的關係如果無法得到正確的對待,那麼便會時刻影響和左右著企業在製度建設、人事管理、經營理念上的行政決策,左右著員工對待工作的態度和精神麵貌,左右著員工收獲的一段生活的質量。因此,隻有企業與員工搞清楚雙方的關係,才能更好地去履行自己的職責,才能有助於企業合理地規劃自己的人力戰略,有助於員工認識和實現自我價值。下麵,我們就來看看建國至今,企業與員工之間關係的轉變與發展。
第一,員工是企業的主人。在建國初期到改革開放前的一段時間裏,中國當時惟一的所有製形式的企業是國營企業,它是由民族工業改造完成的。因為當時的中國正處在一個物質生活及其匱乏的時期,但是基本的生活還算安實,社會較為安定,民眾的精神狀況十分平靜,因此,就當時的形勢來說,一些企業內部的員工都有一種極為強烈的社會歸屬感。而國家政府為了更加安定這種歸屬感,在政策方針也有了很大的調整,企業為員工提供所有生活保障,醫療、住房、養老等社會義務,盡管不是很豐富地完成,但卻是很平均地完成。正是企業與員工之間這種水乳交融的和諧,使得新中國得到了很大的發展與進步,也從而擁有了今日的美好生活。
第二,員工是企業的工具。中國經濟轉型期時,中國對於國內的大小企業進行了總體的經濟體製改革,尤其是國營的大企業。當時的經濟轉型初衷實際上是為了更好地推動中國的經濟發展,想要進一步地改變大而全小而全、企業辦社會的經營管理模式,把企業從繁雜的社會功能中解放出來,從事單純的生產經營活動。然而,當企業不再承擔那一份社會功能之後,社會並沒有做好完全的交接,一些企業便開始利用自己的權利體係通過巧鑽改革漏洞從中進行斂財。而當企業與社會周旋的中間,處境最為尷尬就是員工,員工成為了最為不幸的受害者,被企業推向社會,而又沒有被社會所接納,改革使得企業的社會功能完全喪失,其中最為主要的社會功能是為員工謀福利,此時的企業便成為了一個單純的追求利益、大肆斂財的機器,而員工也就成為了企業可以利用的工具。所以,由於企業價值觀的墮落導致了員工地位的墮落,最終使得員工與企業之間的關係成為了純粹的金錢雇用關係,在這樣一個"拿勞力換錢"的看似等價的關係中,員工的地位與權益已經發生了改變。
在這個階段中,國營企業已經在走向沒落,員工不斷地流失,私營企業與外資企業的人員卻在不斷地充盈起來。其實,國營企業在改革名義下進行的"後改革"已然使得企業幾乎變成了"權勢集團"的企業,這些打著國家名義進行財富掠奪的同時,拋棄了企業最基本的價值與理念,連同企業中的員工都成了工具,正是因為不甘心淪落於工具,所以才導致了人員的大量流失。
第三,員工是企業的主體。自新中國成立以來,經濟市場就一直是在摸索著前進,曾經一度的企業在利益的驅動下走過了一個虛假發展和繁榮的階段,然而,隨著國門的打開,一些外來管理理念逐漸衝擊著人們的視野與思維,也就是這個時候,員工的真正價值才得以體現和被企業所重新認知。國營企業以及私營企業均開始站在員工的立場思考問題,並且最終為員工創造了一係列有利措施,給予"員工是企業的主體"這一後知後覺的定位。